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老子
這篇文章,是整理馬總統,別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的留言而來,原文其實是我偷懶,轉貼了洪蘭女士的這篇【別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洪蘭說,看到郝龍斌強拆文林苑的王家,讓她也心生恐懼。詎料在我轉貼後,竟意外的引起很大迴響,而且還都是名人,若針對這些名人的迴響逐一點評,會寫成四大長篇,自己看了都怕,所以這裡再偷次懶,把四段以「They are fucking slaves!」為標的留言,調整順序整理成這篇。文章稍長了點,建議閱讀要有心理準備,如果時間有限,看完第一段就行。另,副標可叫「恐懼的總和」或是「無雙國士與四種奴性」
第一段,『陳文茜:文林苑事件是公民素養不足』(按:點評為"我說:"之後粗體字的部分)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上中天電視的《都更風暴》特報,跟主持人陳文茜對談,節目從印尼地震談都更,認為北市老舊房屋多,基於安全應該執行都更;陳舉紐約等都更案例批文林苑事件是「公民素養不足」,還抨擊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的言論。
陳文茜說,都更條例從一九九八年制訂以來,法令門檻愈修愈低,該條例被抨擊是為財團量身訂做,但昨天印尼發生大地震,台灣也面臨很多斷層和地層問題,台北市逾卅年房屋占五五%、四十年房屋約一四.五%,若發生規模四以上地震,恐造成全面摧毀。
我說這是..『造謠!危言聳聽製造社會恐慌!!請誰趕快把這個女人抓起來。事實證明,九二一大地震台北市所有房屋都堅固耐震得不得了,全台北市,只有一棟才15年屋齡RC結構的"東星大樓"倒下來。請陳文茜別再散布不實謠言。』
陳文茜說,墨西哥比台灣落後,但他們發生地震死亡率近零,那是因為他們透過都更提高建築標準,「難道我們是比墨西哥更沒有素養的國家嗎?」她又說,若台北市不都更、發生地震老舊公寓造成許多人死亡,現在那些「正義之士」要負起很高的道德責任。
我說:『事實證明,改建成"東星大樓",才耐不了九二一大地震,東星大樓崩塌共造成73人死亡及14人失蹤,我請這些冤魂冤鬼,晚上去託夢給陳文茜,讓她更能明辨是非。』
陳文茜又說,紐約平均都更時間是一年半、倫敦兩年、英國三年,那是當地公民素養足夠,也不會有媒體罵紐約市長彭博是「土匪」。往後該如何處理都更案?郝龍斌說,若有類似文林苑事件,將會更慎重處理,若地主不願意,就有退場機制。
我說:『人家那叫"都更",台北這是"強盜"。搶人民合法的土地,別再烏龍轉桌了,都更全世界最快的是中國,怎麼不去比?』
郝龍斌說,拜訪市民時,發現老人家住在四、五層樓的老舊公寓,有八、九十歲老人家對他說「住在這裡跟坐牢沒兩樣,每天只能呆在家裡」,有些地方連消防車都進不去;但內湖有個清白社區,當時有四百多戶居民,都更後每戶使用面積從十幾平方米增加至廿八平方米,環境和消防安全都比以前還友善。
我說:『王家也有老人家,怎麼拆完人家房子,才想到去跟老人家見面?消防車進不去,這不正是營建署要求台北市別拆王家的理由之一嗎?瞧..
營建署期許臺北市政府尋求解套方案研議毋須強拆王家、解決文林苑現有周邊道路消防安全、以及處理都更實施者涉嫌呈報不實資訊問題,使得已拆遷戶土地可以進行迅速執行都更、而王家可以保留、消防道路寬度不足問題可以一併解決的三贏方案。(維基百科)』
陳文茜也諷刺李鴻源說,法律明文,地方政府不依法代拆的話,就可以請內政部介入,但內政部長李鴻源罵市府「居住不正義」,可能他剛上任不太清楚,請部長資料先找出來再來發言。
我也諷刺一下:『用常識就可回覆,要找甚麼資料?是建商提供的資料?還是吭泄一氣郝龍斌給的資料?妳陳文茜或郝龍斌的房子,要不要給人強拆,搶走你的土地與容積?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私有財產權。美國總統傑佛遜說,當人民與財團利益衝突,政府毫無例外,需要站在人民一邊。這是政府存在最重要的價值,撇除了這個價值,政府會變成強盜土匪,甚麼都不是。』
小結:
照陳文茜的說法,原來洪蘭的恐懼是民粹,洪蘭小姐也只是公民素養不足。嗯,全世界就是妳最有公民素養,如果有礙觀瞻妨害市容,就活該要被排除的話..對了!陳小姐,您有多久沒照鏡子了?
第二段,應曉薇的議會質詢。
拆王家 郝龍斌:我從來沒道歉過『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赴議會施政報告,議員持續質詢文林苑拆遷案,郝龍斌重申,已依照內政部法令作相關處理,面對爭議,根本解決之道是修法,而修法過程勢必要再加強「公共利益」。市議員應曉薇質疑,整體都更決策不清楚,她進一步說「我不贊成多元聲音」,稱郝龍斌沒輸給都更,只是輸給民粹。她為了遊民問題,忍辱負重,但該作就要作,決策無法讓全世界人滿意,呼籲郝不要「左一聲道歉,右一聲抱歉」。
郝龍斌回應:王家拆遷過程「我從來沒道歉過」;並強調,都更是北市必經道路,現在出現衝擊,各界情緒非常高漲,市府正檢視爭議個案,但北市整體都市更新不會停下來,該作還是要作。』
(轉貼到此)
這裡不講郝龍斌了,那又會講成一篇,單講這個應曉薇。很顯然她是在借題發揮,報老鼠冤,關於應曉薇的背景資料,這裡也不多贅,請參應曉薇 陳長文與劉姍姍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日前被發現違規讓外籍看護工阿蘭(化名)接送小孩,經台北市勞工局派員訪談調查,確定應曉薇讓看護工從事許可外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三萬元罰鍰。應曉薇透過辦公室表示,願意接受裁罰處分。』
如果讓應曉薇來對付文林苑的王家,天,我不敢想像,她可能會說,死囚自己想死..喔,水朝(王家)遊民身上沖去,簡單的說,台灣人,遊民跟外勞都一樣,全都是..They are fucking Slaves!
而郝龍斌和應曉薇唱著雙簧,劇碼則是叫做:
They are "FUCKING" Slaves!
第三段,陳長文說:都更議題,不該是一面倒的零和討論(按:關於陳長文的背景,嘿,恰巧給我寫進跟應曉薇的同一篇「應曉薇 陳長文與劉姍姍」)
長期的政策,不應該訴諸短期個人的情感,拿來用在陳長文家人身上剛剛好。納粹恰好也這樣認為,他們還制定優生法案,基因不好的人,要送進集中營毀滅掉,以免阻礙大德國的發展。我希望陳長文可以就這個納粹可否依法殺了基因不好的人,再來一篇當憲法與法令衝突時的衡平之論。或者,這太難,大律師沒學過當個自由人的金律,不解甚麼叫「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那就簡單點,
再來一篇,說服洪蘭,讓她別再感到恐懼,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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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段,其實跟文林苑沒啥相干,放進這篇文章,主要是想跟大家說說,甚麼叫做"奴性"。有種奴性,在請看馬總統怎麼讓周玉蔻轉大人我解釋過,這個叫做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白曉燕案,有個女子給陳進興強姦後,反而白天為他買吃探情報,晚上乖乖給他當性奴。
人的外貌長的其實都很像,有的人身體不自由;也有的是財務不自由,不能用公家錢出國去玩;但是也有的人,前兩者都自由,只有那顆心,像是被禁錮般,只能把人家的胡謅瞎掰,照單全收,還能裝出一副果真很懂,大夢初醒,朝聞道的模樣。這也是老子為什麼要從人身自由,談到財貨自由,最後以心靈自由做結..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第四段,這篇補充說明,算是為這一系列「They are fucking Slaves!」做個ENDING。
這幾天,馬總統像暴君尼祿,火燒羅馬城一樣,躲去非洲,放油電大漲,點燃通膨惡火,燒了台灣人叫跳,聯網不知怎的,反而冷清不少,真怕有些老友過不了這一關..有兩個格主,狀況猶慘,每天得出一篇,還非得是捍衛馬總統敗德失政的文章不可,不然只好閒雲散鶴,言不及義談些沒啥意義的話題:駄孫十萬里,可否不要再讓它發生?
我接著又再拜讀了下一篇:今天不痛一下,將來會更痛。嘿,談的還不是馬英九!而是談老子這句「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這裡頭關於不尚賢的解釋(按:其實到最後,還是為了附合馬總統漲電價的節能減碳鬼理由騙小孩子用的)。這真是無聊到爆,古代老學究才有興趣的訓詁之學,天!竟也真有一群人故作風雅狀,似懂非懂的熱烈請益發問討論,實在是讓人發懅。這個格主說,他花好大時光,Eureka!終於給他有了偉大驚人的新發現,
「不尚賢」,不是指「不要崇尚賢能的人」,而是指「不崇尚華麗的貝器」。
這是錯的!老子沒有老人痴呆,道德經五千餘字,字字精要,增減一字皆不能。敢問老子有可能同一個意思,在同一句說個兩趟嗎?
不尚賢,講的當然是人;不貴難得之貨,講物;不見可欲,談到人心。
聖人治國,不強調某種人好,老百姓就不會搶著去當那種人。宋國國君強調一個母喪瘦到皮包骨的人好,隔年宋國餓死一堆家有母喪的孝子。『越王慮伐吳 ,欲人之輕死也,出見怒蛙乃為之式,從者曰:「奚敬於此?」王曰:「為其有氣故也。」明年之請以頭獻王者歲十餘人。』
我們來看看把台灣人當芻狗的聖人馬總統如何的尚賢,
「一燈如晝照未來,萬里馳援育國才,寒窗十載勤求知,布衣卿相方可待」。
馬總統,欸,一貫自我感覺良好,尚賢其實是在尚自己。本來這段文字,直接在那個格子留言就好,可惜格主不給留,只好在這裡做個補充,還要加上標題的那個心得感想。那裡的人,好好的自由人,身心物皆得自由的人不當,卻自甘把心靈禁錮起來。不曉得人要自由,心更要自由,真不知,誰才真的是..
They are fucking Sla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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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僅以本文,給這兩天在新北市樹林區滅門自殺的兩戶八條台灣人致上哀悼之意,兔死狐悲,物傷其類,就祝他們一路好走。也許,從此之後,他們不再被暴虐的馬總統迫害,不受時空限制,可以自由來去,「今生愈受苦,來世愈享樂」,魂魄歸來時,記得要去找馬總統謝謝他,每天跟在他身邊保護他,天太熱,要節能減碳,就在他脖根耳後,給他呵風。
想來真好笑,咱台灣的聖人馬總統現在正在非洲尋歡作樂,一副此間樂,不思蜀,何不食肉糜,幹嘛不吃蛋糕的模樣,還把此行取名叫「仁誼之旅」,孟子說,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賊仁又賊義的叫獨夫,古往今來,獨夫到頭下場都很不好,晉惠帝八王之亂被分屍,阿斗終身監禁,瑪莉皇后上斷頭台。去年則有個屁股開花的..看看格達費 請馬總統先想想您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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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應曉薇 陳長文與劉姍姍第三位劉姍姍「They are fucking Slaves!」,近日已被監察院提起彈劾。至於老子關於「不上賢..」的解釋,可以參看網友polo兄在電價還沒漲咧 國民黨立委和台電在幹嘛?留言區的完整翻譯。
- 35樓. 李黑金A扁和陳文茜2012/04/22 10:39陳文茜好太多
李黑金總統 A扁總統 陳文茜女人
三個人之中,陳文茜好太多了
李黑金這個日本雜種害人害國快30年了,這個黑金之父 加上他的阿扁貪污之子 真是臺灣人的禍害
希望版主要看清啦
- 34樓.2012/04/18 12:24臺灣的人權還有進步的空間
不完全同意 - 當政府與人民站在一邊,才是政府,如果政府是財團搶人民的幫兇,是個土匪組織,強盜政府。
政府是另一種形態的人民組織,同時很難定義誰是‘人民’。所以才有民主議會制定法律。各個不同的利益團體以文明的手段在議會角力。同時爲了防止多數暴力及維持最基本的人類價值所以有憲法規範民主的範圍。
不論當事人是爲了什麽原因,都更法有多麽崇高的理想。絕對不能以多數暴力剝奪人民最基本的權利。這件事如果有爭論的話,臺灣的人權還有進步的空間。
- 33樓. Isaac2012/04/17 16:57回應
人最麻煩的事就是:只從外表看事情,好像大家說對的,你跟著喊也就對,如果照你的說法,那所有跑去高級餐館吃飯的人都有問題.拜託一下,還說你看過正義論,你就跟那些沒有頭腦去思考的人一般,正義論裡面誤謬之處也不少.(你有看有關高爾夫選手是否可以因為身體原因而要求搭車的特權那一段嘛!多想想)跟你說一個故事:從前有個清廉的縣官在出外訪視時,遇到有人攔轎申冤,是一個窮小子告富人強占他家的墳地,獻官為求慎重問那窮小子有何證據,他說縣官可以挖地三尺就知,縣官照其所言,果然在那塊富人的地下挖出窮小子的父母骨骸,縣官大怒,馬上派了人把富人找來加以嚴處並且命他把地還給窮人,縣官很高興替窮人翻身打擊富霸,但是等他數月後回到現場想去探訪窮人,卻發現該處已經找不到窮人了.因為那個窮人拿到好處後就跑了,那塊地根本就不是他的,他只是利用大家都有為富不仁的想法來詐騙錢財罷了!
我們對事情要深入了解,正義的前提是要在有透明而公開的資訊,但是王家只是一味說別人都不知道事實真相,但是市政府的一切作為有有案可查的,這種資訊上的不對等,我想知道版主怎麼這麼肯定呢?綜觀版主的所有發言根本沒有一貫的理念<今天市政府會拆我的家嗎?(如果沒有法院判決),大家沒有看到多少違規卻因為法令缺陷而導致無法執行!如果照你的邏輯,師大夜市的違法攤販當然也可以不用拆了,因為它們已經表達了不願意,政府應該站在人民這邊.
我在重說一下我的立場:一個好的評論是要有所本的,不是人云亦云,要不然就是堆砌一謝正義啦,公平啦,是嗎?馬克思主義份子最喜歡講正義,公平和關心人的異構化,但是結果呢?正好相反,共產國家是最不公平,最不正義和最異構化的人.所以評論前請注意自己的極限.
有一句想跟版主說:愈想把世界打造成天堂,世界就愈像地獄前進一步.
也建議你看看這幾本書: 無政府,國家及烏托邦 要命的自負
首先,我們要知道王家的房子,已經被強拆了。而根據週日董智森找來上節目的都更戶,拿出王家參加公聽會的簽名,大肆抹黑,已經要被王家告訴,
『文林苑都更同意戶日前開記者會、上談話性節目,出示王家人出席說明會紀錄,強調他們並非「從頭到尾不知情」。此舉引發王家不滿,認為是建商提供偽造文件給住戶「抹黑」。王家要求,市府應重審文林苑案爭議部分,所有協商要透明公開,並撤銷實施者資格。
同意戶上周拿出文林苑案九十六年「權利變換說明會簽到簿」,指王國雄、王家駿二人都有出席,前者還簽了名。王國雄十六日拿出任職保全公司的簽到本,指自己筆跡和說明會資料上的完全不同,幾年來也從來沒出席過任何一場相關會議,要建商「給個交代」。也將和律師研究,預備以「偽造文書罪」提告。』我認為,其實您舉的例子蠻好,卻怎麼跟您的結論相反..嗯,如果我們不想當那個天殺的笨縣官,最該知道的是誰拿了好處呀,不是?
jun5238 於 2012/04/17 17:35回覆都更利益肥滋滋,誰賺走了?『以文林苑為例,兩年前樂揚建設預售每坪價格約為四十多萬元,因為王家抗爭延宕至今;假如當初樂揚沉得住氣,處理好王家問題再來賣,如今每坪售價至少可以達到六七十萬元,反而賺更多,也會更圓滿。
總之,風險管理費與售屋增值空間這兩樣就是建商的獲利,也是被民眾指為賺取暴利之所在。不過,這個「暴利」並非建商獨享,有分到房屋的地主們一樣雨露均霑,資產價值一起水漲船高。』(本文節錄自396期財訊雙週刊) jun5238 於 2012/04/17 17:46回覆 - 32樓. Isaac2012/04/17 12:32回應II
有關版主對於法律的誤解,我需要再說明一下.
所有法律的判決都有可能誤判,但是不能因為誤判所以就全然否定法院的判決,甚至基於政治立場來反對.民進黨最常說半綠不辦藍,但是事實上藍營被判刑的遠多過綠,怎麼說半綠不辦藍?若照版主說法,那所有藍營都應該恐懼,因為有許多藍營都被判刑.拜託,這是甚麼法律見解.如果大家覺得法律不公就不承認,那世界將永無寧日,有一個例子我想能很生動讓我們知道有政治偏見人士的法律誤謬:黃任中因案被羈押,最後因為法務部長(陳定南)不讓他帶藥進獄中而終究在羈押時死亡.可有人說陳定南是酷吏?可有人因為這個案子就邀害怕日後進監獄時因為無法服藥而恐懼(我看除了陳定南的老長官陳水扁吧!)?得了吧!因為大家都認為黃任中該死所也沒有深究,但是就算黃任中罪大惡極,這也未免太殘酷了吧!可聽說版主為其發聲過,要知道法律判決前人人平等.所以沒有完美制度不要以特例來否定全盤,我也告訴你幾百個健保的弊病,難道這樣你就同意健保不應該收我的錢了嗎?
我還是想請版主能夠將王家為什麼是站在對的一邊的理由說清楚<而不是歇格底里的以那些道德性字眼來說明<請告訴我們!
關於黃任中,我在談阿扁快死的新聞,最近才剛談過,請參馬總統像瘦肉精 阿扁是塑化劑
我認為王家,跟建商和郝龍斌相比,是站在相對"對"的一邊,我不會認為誰家太醜,就想拆了誰家,同樣的,我也不會覺得陳文茜太老,就想她消失不見,這都不符對價關係。王家這個案子,一邊是房子被強拆,另一邊是建商早把預售房子賣光,預計獲利好幾億,加上郝龍斌出國一天花光民脂民膏20萬,剛從歐洲回來,拆完王家,去紅豆食府用納稅錢吃大餐,又要出國去博鰲論壇,很抱歉,我真的沒法子跟郝龍斌和建商站在一塊,那跟我的價值觀大相逕庭。
要判斷誰對誰錯,其實並不難,論語雖然有二十篇,一萬多字,但是夫子之道只有一個字「恕」,如人之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想學到更多判斷對錯的準則,可以參看我的這篇「正義:朱學恆沒有學到的一課!」,或者別看朱學恆的翻譯,直接看網路上哈佛教授的上課,也可以省點力,去書店看一趟這本翻譯書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前一則留言,併此作覆。
jun5238 於 2012/04/17 16:20回覆 - 31樓. Isaac2012/04/17 12:06回應
版主又再一次顯現自己的無知和偏見,健保是為全民?這是你說的.事實上美國正在打憲法官司,這可是最重要的法律層次,版主請你先注意優先順序.正如你所言,如果政府去強迫人民做他不願意的事那就是土匪,那推行健保強迫每一個人參加也是一樣,請不要含混說一句她是為了全民利益.我可不認為.事實上全民健保根本經不起現實的考驗,他可是一個大錢坑.
第二是都更也是為了全民啊!我們成天看到一大堆學者抱怨台北市沒有美感,沒有規劃,現在好不容易有都更,卻因為有人不願意,那好,如果當初文林院沒有把王家話進來當然也可以,但是像版主這種人肯定又要說台北市市容凌亂.又是郝市長沒有魄力等等!
我想問版主對王家的資料是怎麼來的,你卻現場了解過嗎?不要只因為那是一個可以爭議的政治議題界馬上表態,王家不一定對,他們也沒有媒體說的那麼可憐.記住一句老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補上一段,這個政府是真的土匪..
電價提案遭擋 橘委擬杯葛議程親民黨團提出要求行政院須依法行政,不得公告違法制定的電價費率,更應遵照國營事業管理法及相關規定訂定費率。不過,這項提案在程委會中,遭國民黨團封殺。
瞧,要政府依法行政也要封殺,真是土匪!
jun5238 於 2012/04/17 18:15回覆 - 30樓. Isaac2012/04/16 15:58冷靜一下吧!
我很看不慣依些人用一些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卻是狗屁不通的東西,版主,請你自重.
如果依法執行都被說成是土匪,那請版主回答我一個問題:我反對全民健保制度,那是不是政府就不應該跟我徵收全民健保費用.這才是真正土匪,立法院通過法案,然後就從我口袋拿走錢.請問這公不公平?如果你覺得這是公平,那請你告訴我王家的是怎麼說?我可是一直表示反對全民健保,也投書反對,最後政府立法了我還不是依樣要繳.照你的邏輯,我應該可以有免於繳健保費的恐懼.請告訴我你的解釋.
王家是不是有錯?我也不敢說,但是重點是我們是法治社會,我想法院都已經判決了,那就應該接受.要不然以後大家都走民粹路線,社會能維持下去嗎.我這幾天看大王家人在媒體的反應,我只能說他們已經壟斷了發言權,而那些一起起鬨的所謂專家學者,如果他們很早前就知道,那應該要求修法,如果是當時才知道,他何德何能發表意見(他根本沒有時間了解)?讓凱薩的歸凱薩吧!不要自以為是道德英雄,歷史告訴我們,通常的道德英雄都是歷史罪人.
有幾點我想起大家想想王家是不是真的這麼無辜:
他們到底有沒有參加公聽會?有沒有書面表達反對意願?
我看拆遷影片中,該建築物似乎已經人去樓空,他們是早已搬遷還是要坐地起價?
他們一直宣稱別人不清楚事件真相,但是只要是贊同他們的就可以,反對的就馬上予以糾正,我想這些贊成的人是不是也該想想你真的知道嗎?還是人云亦云!事實上我聽了好多次他們的說法,每次都不一樣也都不攏.有人質疑嗎?
因為台北市拆掉一棟法院定讞要拆除的房子,就有人恐懼成這個樣子,未免太離譜了吧?那洪蘭如果當到一個學生,那他的班上同學起不是人人自危了?當然不是嘛!請注意這是有法院判決的.當然如果你連法院也不信.那我就沒辦法了.就像洪蘭一樣會錯當學生.那是不是就不要老師了!
第一,全民健保是所謂的公共利益,大家都能享用,如果全民健保的好處,是給郝龍斌和建商分贓去,才是土匪。
第二,法院判決,王家不是已經拆了嗎?現在是在討論,郝龍斌和建商是怎麼搞到讓王家合法房子被像強盜土匪一般,要扁小屁孩閃強光照台灣人眼睛給強拆,好警惕其他台灣人,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的呀。拆完房子不給檢討,那陳肇敏肯定最高興,當年他也是合法槍斃了江國慶的呢。
今天斃江家,明天斃你家。
把王家換成江家,幫您釐清思緒,江國慶有沒有上法院?有沒有書面寫下自白?我看江國慶兩腿痠軟跟陳肇敏下跪,分明是已經認罪了啊。
我想,講到這裡還不懂,那就沒辦法了,傑佛遜說:自由的代價,在永恆的警醒。今天不做自由的鬥士,明天看是要當江家還是王家。
jun5238 於 2012/04/16 17:11回覆附上一則疑似土匪政府在辦公聽會的型式,給大家開一開眼..
『李俊俋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農委會日前到嘉義市舉辦「吃得安心,食得安全」說明會,會場門口卻插國民黨黨旗;他在會中依序發言,國民黨地方黨部幹 部卻阻擋他,還說「這是我們國民黨的場子,請你出去,要質詢請到立法院。」到底說明會主辦單位是誰?難道有限制出席人員?』
jun5238 於 2012/04/16 17:43回覆 - 29樓. World Traveler2012/04/16 15:49不該治絲縊棼,但也不能道聽途說
格主,我同意您的重點是在批陳文茜,但是既然您要舉證來支持您的論點,就該注意文責,不能道聽途說。否則讀者輕信RC結構是導致東星大樓倒塌的原因,因而採取行動導致不良後果,是您要負責還是政府要負責?我覺得如果不是很有把握的例子應該盡量不引,才是盡到寫作者最起碼的責任。謝謝,原來您聽不懂「手術成功,但是病人死了」的笑話。從前有個見義勇為的婦女,在捷運上抓到色狼,送到警察局,檢方把色狼直接放走,把婦女以傷害和毀謗罪交保。(按:請參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
嗯,這個婦女也應該來聽聽您的建議才是。呵
jun5238 於 2012/04/16 16:30回覆 - 28樓. 蠍子2012/04/16 13:35你跟陳文莤有何不同?
全篇文章一面倒的向著王家人,聽不見其他人的聲音,一概否定別人的看法,全面的打擊政府,這等公民素養跟你所說的陳文莤有何不同?只有更差吧!當政府與人民站在一邊,才是政府,如果政府是財團搶人民的幫兇,是個土匪組織,強盜政府。 jun5238 於 2012/04/16 16:23回覆 - 27樓. chiaolida2012/04/16 09:59無所不用其極地利己
如果王家只是為了保全自家破舊的祖厝,為了滿足自己的Fu,而阻礙鄰舍,都會之更新,這樣貪圖地抱殘守缺,不顧他人居住正義,就是公民文化素養不足,在時代進步巨輪下,難以得逞,否則美洲土地還是印第安人的,台灣土地還是原住民的.
陳蚊欠是在政治意識形態對立上,貪圖竭盡所能地醜化敵人,譁眾取寵,自許聰明,死不認輸,不也是公民政治素養欠佳嗎?
是阻礙郝龍斌跟建商炒地皮吧!? jun5238 於 2012/04/16 16:21回覆 - 26樓. chiaolida2012/04/16 00:16馬不知臉長猴子不知屁股紅
好吧,算陳講的對,台灣公民素養不足,甚至不如墨國人.
但我看問題出在華人自私,貪心地窮凶極惡,超過他族人.
大凡人的貪圖,可分為經濟,政治兩方面.
文林苑王家是普通公民,為貪圖物質,金錢已到不顧社區,都市進化的地步.
而陳文茜算政治人物吧,請問奇美小護士在那裡?這個319槍擊案自導自演說的始作俑者,不也在公民政治素養上表現的窮凶極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