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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我賣菜嗎?
2011/10/1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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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我賣菜嗎?」蘇嘉全的太太洪恆珠,談及「農舍風暴」心情說,為符合農用,她在農舍四周種了許多樹,未料農委會要求果樹才算,不想落人口實才加種金桔,「沒想到又被嘲笑,我真的不會做了…」(蘇妻:有人質疑你身體 就脫光嗎?)

日昨為了回答蘇嘉全的問題,寫了一篇『
難道太太下班後不是農民嗎?』,這篇主要是在質疑蘇太太那種鄙夷的口氣..

「難道要我賣菜嗎?」

好像賣菜是一門怎麼下賤的行業,為了說明賣菜的有多賤,跟洪恆珠這般人上人,軍公教,說不定也跟蔡主席一樣,可以領著十八趴,今年七月,也跟著加薪了三趴,啊,那在台灣,根據考試院長『關中』的定義,可絕對不是一般人,她們要考的起錄取率三趴,你們這些販夫走卒,教育出了問題的..你們..你們考得起嗎?

呸!

平平都是人,為什麼有人卡細漢?『怎樣,誰叫你去賣菜?

公平,就是所有人一律平等,但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阿嘉的家合法否 屏縣府回文給農委會了縣府指出,蘇嘉全之妻洪恆珠是於93年11月向縣府申請興建農舍,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規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定義「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並未列入審查項目。』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或者,不是自然人,乾脆這麼說吧,那不是人的,是條狗,是畜生的,只要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規定,也都可以向縣府申請興建農舍囉..啊,扯遠了,

今天這篇文章,主要是對難道太太下班後不是農民嗎?』裡頭,對現況錯誤的描述,做個訂正,在該文中,我先用地一人稱,談談當我聽到蘇太太的這個公務員一般的農民..或者是農民般的公務員說出「難道要我賣菜嗎?」的心得

天!「難道要我賣菜嗎?」

『這賣菜,是花蓮陳樹菊那般販夫走卒,市場攤販們才該做的事,市場攤販..知道嗎?那是每趟夜市開市,要乖乖上繳電燈費一盞一百的那種。我們是軍公教,應該可以領十八趴,加薪三趴,是該生受你們這些台灣人供養,你們考不起三趴,我才考得起,絕對不是一般人的人,嗯,這一段是關中大概的意思,那麼是誰,把我比成市場賣菜的攤販,』

哼!「難道要我賣菜嗎?」

接下來,換回版主本來的身分,安慰蘇太太,以免發生家庭啥子離婚之類的不幸..


『啊,蘇太太,您且息怒,蘇先生的意思,應該是讓您委屈一下,先暫時在下班的時候,為了買賣農地,申請農舍,權且充當一下農民,誰敢讓您開著殘障專用賓士車去市場裡..啥?賣菜?三把五十?連個電燈費都不夠..

把您比做陳樹菊,那真是太侮辱您了,您光是靠警察的薪水,又蓋農舍『才花九百萬』,又買農地『加鐵門,上大鎖,不讓老農穿過』,官司打輸,沒得賺,隨手就賣掉,那錢就算沒億來億去,也是百萬之數,陳樹菊?噗,賣菜一個月全捐,也才捐得出五萬,』

「難道要我賣菜嗎?」

以下是對這段的短評,

『難道要蘇太太,當真弄得一身泥,辛苦種地流汗,弄糊了她高檔的行頭,然後騎著破爛的機車,載著髒兮兮的菜簍子,到得嫂子收電燈錢的夜市打攤,先拿出腳架,再扛著大板子,打開電燈,把菜一把一把的分類擺好,然後扯嗓吆喝,

來喔!三把五十,六把一百加送把蔥,來喔!

敢問蘇太太的先生,蘇嘉全先生,「難道太太下班後不是農民嗎?」您,一個農家子弟,祖墳蓋在租來的國有地上,正港的台灣農家,您可曾看過那種會用鼻孔噴氣,輕蔑鄙視,「難道要我賣菜嗎?」的農民嗎?


領唱國歌後再獻愛心 陳樹菊又捐百萬她,又捐了!台東賣菜阿嬤陳樹菊昨天北上參加百年國慶,將個人生平第一筆版稅八十萬元,添上個人存款,湊足一百萬元捐給紅十字會,幫助遭重大變故的弱勢家庭。』

我錯了!

我在前文說,『陳樹菊?噗,賣菜一個月全捐,也才捐得出五萬,』欸,大錯特錯,人家賣菜的阿嬤陳樹菊,捐錢不是這麼捐的,她不是照每個月賺多少,捐多少,而是她有多少,就捐多少。

一百萬!

是的,賣菜的阿嬤一捐就是一百萬,有人說馬總統愛心滿滿,周美青簡樸成性,連中華民國,馬總統嘴巴上的至愛,好不容易活了一百歲,花費大筆公帑來擴大慶賀的場合上,周美青竟還是穿上了去年國慶就穿過的舊衣,好導正社會奢華風氣,要大家別裝闊,

她們家,老婆是銀行高階經理,先生一輩子當著高級公務員,一路當到最高級的總統,這段過程裡,的確曾經忍不住內心貪念,小小的貪過特別費,大概是好幾千萬,呔!這個不提,反正他已經全都捐出去了,捐完之後,家財還是上億..啊,記得,別裝闊..

『總統馬英九昨天到嘉義市拜訪嘉邑行善團,稱許行善團是台灣的核心價值,不過有行善團義工透露,馬英九一再肯定行善團是台灣的核心價值,但從未捐款,直到昨天,才以其全家五個人之名捐出五百元。

看到沒,這是第一家庭,馬總統帶頭領捐,真實的捐款方式,馬總統
以其全家五個人之名捐出五百元,也就是說,愛心滿滿的馬總統,捐款一出手就是..嗤!一百元;而簡樸成性的周美青,當然,簡樸嘛!那是到了一個讓人難以置信的地步,

一百元!

這裡還可以大作一篇文章,不過想想算了,人家就是不樂意捐給代表台灣核心價值嘉邑行善團,那是他倆的自由。再說,人家最起碼,也保持對賣菜阿嬤的尊重,哪有人能說出..

「難道要我賣菜嗎?」

會說這種話的,有任何可能,她是
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嗎?不是陳樹菊賣菜阿嬤,三把五十,六把一百加送把蔥的吆喝叫賣,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有飯吃嗎?

人家這麼辛苦掙錢,還不把錢當錢,一古腦的全捐出來,一百萬一口氣捐出,是啦,您蘇太太是高級公務員,瞧不起咱們這些命定要節衣縮食,完稅納糧,辛苦供養您的販夫走卒,升斗小民,市場上賣菜的歐吉桑,歐巴桑,陳樹菊阿嬤,瞧您那種嫌惡的口氣,我們老百姓何德何能,敢跟您相比,

您的百萬,兩百萬,四百萬,那可是有妙用的,那是取之於民,還之於民,在農地開放買賣後,低價搶買法拍農地,用來堵住真正務農,善良純樸的老農,運送蔬果農作,唯一對外的一條活路用的,那筆錢,只恨鐵門不夠大,不夠高,縷空,不能盡遮那老農血淚的控訴,

都不給老農一條活路走。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這一會子,版主總算都了解了,縣府說『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定義「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並未列入審查項目。』那是當然略過,不能審的,

同時,我也明白了,民進黨的梁文傑說讀孟子,秦檜也讀的很好,但不表示能堂堂正正的做人,這心中,隱隱然總覺得孟子這句話,像是在說著誰..

這要同是個老農,或者同是個人,怎麼會不給人一條活路走呢?這個不給人活路的,豈不像個畜生?不給老農留一條農路,不像極了秦檜..不給岳飛一條活路,不給飽受金國劫掠,水深火熱的南宋子民一條活路,那背反老農的大奸慝?

在台灣飽受黑金沸騰,禍國殃民,殘民以逞的馬政府治下,原本所仰望的蔡英文,卻不知給誰設下圈套,掉進了暗不見底的深井,那宛如小女孩般的求救,我聽到了,孟子說,我這不是想結識小女孩顯赫的民進黨大老,也不是想讓大家稱讚版主有愛心,更絕不是只因聽到小女孩哭救聲而想去救,

那全是因為做為一個人所與生俱來的同理心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這一會子,細細品味那一句『難道要我賣菜嗎?』,版主不禁想反問這整族貪婪的蘇家,蘇太太,

難道您不是在賣『蔡』嗎?

嘆曰:

難道要我賣菜嗎?莫怪縣府不敢審,無惻隱心原非人,結果竟是賣『蔡』的!
人家賣菜辛苦賺,請問哪兒不如您,慨捐百萬再濟貧,敢去賣菜那才怪...

還算知點羞恥,去!

備註:日前另一篇【丐幫幫主的百年國慶】,有網友留言,要我去他那兒討幾個銅板,天!幫主是馬總統,他竟把版主當丐幫?這裡先教他個乖,那拿十八趴,加薪三趴,不事生產就有大筆進項,好比蔡英文若還在領十八趴,每月平白無故就要得六萬,或是這個洪恆珠,還是..

『監委李復甸調查發現,台糖一九九○年間陸續關閉十座糖廠,但遺留下來的部分員工,因不具其他業務專才,「無法轉到與其所領高薪相稱之多角化業務」,各區處「約兩成且每人年薪達百餘萬元之人力,從事民間勞動市場薪資低廉之警勤及清潔等勞務工作」』

這些在以前的台灣共識裡,都叫做米蟲,這一會子喊稍息,應應景,改叫丐幫..國慶完就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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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樓. 安心
2011/10/15 16:35
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已經連夜趕工把在屏東市違建鐵皮屋拆了!!!
不就是昭告天下:大家該知道為什麼高喊"完全合法"之後,要趕工在農舍周邊種大量果樹,又把柏油路刨掉了吧!!!法規清不清楚還有需要辯論嗎?老百姓理所當然不懂專業性法規,我們當過官的,而且是農地農舍直轄兼主管首長會不懂不清楚嗎?真是好騙又真好使弄的死老百姓!!
23樓. 馬迷誓詞
2011/10/12 23:41
馬迷誓詞
我,馬迷,?絕對忠貞擁護馬英九,?不論馬的民眾不滿度破七成,?不管馬做得履破史上最爛紀錄,?如經濟成長率 失業率 自殺率,?也必對馬不離不棄,?即便貓纜內捷弊端四起,?北銀國發苑一品苑弊案連連,?即使立委補選全敗,?縣市長選舉得票率暴降,?選舉前途未卜,?立委選舉希望渺茫,?雖見選將脫黨參選,鐵票不再挺藍,?我馬迷依舊支持馬直到永遠!


?"馬英九說過: 我把你們當人看" 這已是最大榮幸, 不要得寸進尺....??馬英九做的這些事監委也當然是視而不見的.....??
已拆除報廢各大文化古蹟:??中山橋古蹟太古巢遺址古蹟、??臨濟寺神道、牌樓、石碑、??百年蘭州派出所???各大報銷建設:???貓空纜車覽報銷:身價13億??建成圓環報銷:身價2億??龍山市地下街報銷:身價23億??承德路+基隆路+中華路貴族天橋報銷:身價1億2千萬??黃金地下道報銷:2億3千萬???西門市場報銷:身價3億5千萬??忠孝東西路公車專用道報銷:身價1億2千萬??小巨蛋報銷:身價48億???無線寬頻報銷:身價30億??大巨蛋難產:身價230億???聽奧游泳池報銷??內湖捷運:身價667億 .....還在撐??新生高架橋 ......還在撐???馬英九當上總統後,台?W經濟衰退史上最慘。??3馬英九當上總統後,台灣灣經濟馬上衰退-10.2%,亞洲最爛,世界第6爛。??馬英九當上總統後,台灣失業率史上最慘。??馬英九當上總統後,台灣年自殺人數死亡最多。??馬英九當上總統後,台灣民生水電費,史上最高。??馬英九台北市長為的內湖捷運, 世界最爛。??馬英九台北市長第一次辦世界都在看的"聽奧",可把國際游泳池蓋成"廢虛",還騙說是花上億元建了一座"新的練習場"給選手用 ,正式比賽要用又破又舊的"國際笑話游泳池"。???貓纜,龍山市地下道,東星大樓,小巨蛋,無線寬頻.....通通報銷,之後預算倉促發包擴大內需經費飪L1300億,消費券800億,後代子孫共同承擔???馬英九說……???強調施政最守法。??事實上……??一、創下監察院彈劾糾正55件最多的歷史記錄。??二、2001年底為止,台北市被移送法辦的貪瀆等弊案有97件。??三、2002年五月為止,台北市見報的弊案有2650條。???傳統市場殺手???濱江果菜市場:花30億改建,屋頂排煙窗漏水,失敗??文山區花卉批發市場:建築設計不當,來客率低而虧損連連,失敗??西門市場:花1億5千萬改建,設計不良,攤商不願進駐,生意蕭條,失敗熄燈??民福市場:花10億改建,各樓層天花板高度嚴重縮水,偷工減料??雙連市場:雙連戊鶡足r蟲遊民黑暗天堂,形同廢墟??大橋市場:1億2千萬改建,攤位規劃錯誤導致客源流失,市府熄燈收回,失敗??建成圓環:2億改建,玻璃帷幕不利營業,攤位規劃錯誤,熄燈,失敗???因為馬區長覺得這速度太慢, 要毀掉國家就乾脆簽  ECFA?


22樓. 安心
2011/10/12 21:15
21樓. starpig
2011/10/12 21:06
白痴症
樓下的amisgin想必是非常認同蘇家跟老農打官司爭路權這事了
不管那老農從後門有沒有路 也不管門後的路是不是真的比較近   也暫且不提這姓蘇的竟然要當我們的副總統
很有興趣知道 amisgin ,  這平日滿口仁義道德喜歡打高空唱高調的格主,  對這樣以官欺民的事件  有沒有一些最基本最深沉的譴責?
20樓. amisgin
2011/10/12 20:53
主要問題:請問老農的血淚控訴出自何處?

閣下回覆:不給老農一條活路走,這句是老農的血淚控訴,
請問出自何處?

一個讀書不精卻愛掉書袋《正義》,一個引用法條新聞迷糊指控卻提不出證據而引用新聞錯誤偏執─已經在2011-10-09 18:40 回覆:中廣新聞《農舍刨除路面 洪恆珠:鄰居雇工做的》,又再重覆。 當時回覆是提醒:與你引用的新聞明顯有極大的出入。還記得你引用的新聞?那裡出入?

真是哥倆好。

19樓. 安心
2011/10/12 19:20
通?通到哪裡去?本來有既成道路,現在有路嗎?
1.通?通到哪裡去?本來有既成道路,現在有路嗎?
2.確認通行權是要有路給人通行,但是判決是把現成的路砍掉,其實法官可要求兩造再行協商例如在(1)295地號路權未取得之前406地號仍暫時准予通行(2)295地號路權若未能取得路權,則將路改到土地邊界.這是在訴訟實務上常見的方法.
3.在民事訴訟的程序,就是有設計協商的制度,要不然你以為協調委員會是在幹什麼的?何況既成道路也不是隨便就可以封的。縣長部長立委加女警隊長,就算不管法律,難道連社會觀感也不在乎?
既成道路之土地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迄已達三十餘年,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自不得為建築使用(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判字第一一二四號判決)
文 / LawTW 【台灣法律網】
【裁判要旨】
查既成道路之土地,經公眾通行達一定年代,應認已因時效完成而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其所有權雖仍為私人所有,亦不容其在該公用道路上起造任何建築物,妨害公眾之通行,經本院著有四十五年判字第八號及六十一年判字第四三五號判例可循。至究須經公眾通行達若干年代,始足取得公用地役關係,司法院釋字第四○○號解釋理由僅謂「應以時日久遠」,而未指明確切年代。於此,即應類推適用民法第七百七十二條、第七百六十九條及第七百七十條規定,為認定公用地役關係取得時效之年限。系爭土地早於五十五年間由被上訴人標售與上訴人之父時起,即保留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以作為沙美鎮博愛街進出沙美菜市場之通路使用,迄已達三十餘年,土地所有權人並未阻止,經原審認定屬實。自已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至上訴人主張系爭土地經依都市計畫,大部分編定為商業區,上開菜市場另有計畫道路一節,縱令非虛。惟本件公用道路土地仍有供不特定人出入市場通行之必要。原審亦已論明。且該地區之計畫道路既尚未開闢完成,依司法院釋字第二五五號解釋,本件公用道路亦不符廢止之要件。系爭土地仍屬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自不得為建築。
4.新聞報導各家不同,本就普遍所以才要以法規為基準。
5.新聞報導通常有瑕疵,但是關鍵點正確較重要.
你要看中廣:就給你看中廣
2011-10-06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溫蘭魁】
洪恆珠說:「就說他不想給我們很大的困擾,他就說那個農路,假如說依照現在的法規,不可以鋪柏油,我是不知道為什麼不能鋪設柏油,他就顧工先把路恢復成農用。」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姚志旺表示,其實,法令上並沒有規定農路不可以鋪柏油,……姚志旺強調,這番解釋並不是針對蘇嘉全農舍前面的道路。
18樓. amisgin
2011/10/12 19:01
補個回應回覆

申訴,縣太爺是她先生。
告官,判鐵門該拆。

不是「申訴,縣太爺是她先生」,是一審,縣太爺是她先生,洪恆珠敗訴,這是一審「告官,判鐵門該拆」,管她「縣太爺是她先生」;不是「告官,判鐵門該拆」,是二審,縣太爺還是她先生,但被告人林光瑜勝訴,這是二審「告官,縣太爺是她先生」,但她不是當事人,而當事人沒有被「判鐵門該拆」。
地獄有幾層,道德自恃的閣下應該清楚。老農是該留活路不該死,但築鐵門並非沒有其他活路;洪恆珠是人,不留他人活路是該死?

沒有人該死,也沒有動物該死,文革過去很久了,請走出洞穴,人跟動物一樣,沒有比動物高貴,也沒有比動物低賤,雖然人會子曰孟曰。

最近有本書叫做『正義』,一個大學教授在講課,引申來這好了,

老農在袋地,沒有活路,有兩個地主,一個有路,但封了,另一個沒路。老農餓死了,請問各位同學,你是要當前一個地主,還是後一個?
jun52382011/10/12 19:56回覆
17樓. amisgin
2011/10/12 18:16
回應回覆

的確「當問題進到要做人還是要做畜牲的時候,再談法律,不是很好笑?」,這是文革後許多人的納悶─人是怎麼變成獸的,看來閣下還一直困惑。
既然「
再談法律,不是很好笑?」,閣下談法律的文章至少佔30%,那裡談,談的義不容辭;這裡談,就好笑了。
碰到道德,談法律;碰到法律,談道德。文字底下,道德與法律如此好用。
好用好比閣下子曰孟曰再嘆曰碰上提倡讀經運動的馬英九,迎風唾液的必回到同一張嘴的臉孔。

圍路有爭議,爭議可評論;「不給老農一條活路走」是置人於死路。前者假如是地獄第三層,閣下的指控是第十八層。雖然文革的技倆是先亂棒打入地獄,但閣下的狠勁,是一棒打入地獄底層。

沒有法律、只有道德是虛無,沒有道德、只有法律是冷酷。但無視法律高舉道德棍棒,是假道學、冷血。

不給老農一條活路走,這句是老農的血淚控訴,

有哇,有說給鑰匙,他不肯,讓他去找別條路,他不去呀,那是洪恆珠一派的說法,

而老農,經過這些年,果然還是沒路。
jun52382011/10/12 19:40回覆
16樓. amisgin
2011/10/12 15:42
避免誤會,補充說明
現在不願讓人有既成產業道路,很多。
為避免台北看天下產生誤會,改成:現在不願讓人把原有小小路變成既成產業道路和無路更不願給路通行避免將來變成既成產業道路,很多。
15樓. amisgin
2011/10/12 15:35
回應cjs、安心、萊茵老堂主

cjs
[難道要我賣菜嗎?]確實其心可誅
──以台北看天下,鄉下確實可誅;
既成產業道路也是不可封──所以現在不願讓人有既成產業道路,很多

安心
來!有圖有真相!!!
──閣下先前舉出「中壢市代」新聞為例,內容卻是矛盾數出、不堪一讀,引用聯合報的新聞又與中廣新聞明顯有極大的出入。可閣下避而不談,現在談「有圖有真相」。
來!有圖有真相!!接下圖──
1.蘇家真有肚量,當初就應與用路人協商,把路改到相同行進方向的土地邊界處,而不是先把路封起來逼其就範──(1)你意思清楚:先把路封起來逼其就範蘇家肚量;(2)當初就應與用路人協商→「應」是那個法?你最愛提的法與指控蘇家的違法;(3)先把路封起來逼其就範→這是你授意還是你問過蘇家確定為蘇家本意?
2.什麼叫做" 有路即非必要經過......",距離長遠及好不好走......都沒關係嗎? ──是有關係,但關係是誰決定?關係又與「確認通行權」有何關係? 確認通行權是確認路好通行的就得通行?
蘇家有沒有可能因不了解通行的問題而買地?因了解而賣地?

萊茵老堂主
屏東猶是滿清
──典型的中原文化─台北看天下。

本來,老農與世無爭,在袋地種地,鄰居有條路可走,
孰料鄰居土地法拍,賣給了不種菜,當官的鄰居,
然後,弄個鐵門,上大鎖,不給人走

要走,來找我拿鑰匙」猜猜你拿不拿得到,

申訴,縣太爺是她先生。
告官,判鐵門該拆。

老娘不爽拆」於是把地賣給朋友,
別問我為何有人會買官司打輸的農地,也不知用多少錢買的,總之,冥冥之中,好像以為會贏,上訴二審,果然贏了,

法官說「劉某的田地往北要經過林光瑜的土地有一五○公尺長,但往南經過別人土地卻只有五○公尺長,所以沒有絕對必要經過林某土地,改判劉姓農民敗訴確定。」

這個句型就像「人早晚會死,所以沒有絕對必要活著

劉姓老農,從一個與世無爭的純樸鄉民,被封了活路,從此滿懷怨氣,天天等著今天,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可那洪恆珠,堂堂縣長之夫人,當年義興風發,囂張跋扈的對待鄰居老農時,可有想著天理,天道好還,

可曾想過會有今天?

當問題進到要做人還是要做畜牲的時候,再談法律,不是很好笑?
jun52382011/10/12 17:43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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