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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億貪檢落跑給馬英九的啟發
2015/12/24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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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貪檢落跑誰「丟人」 院檢都說:不是我
2015年12月23日14:47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59歲,已改名井樹華)涉貪,今年11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確定,高雄地檢署為確保執行,當天就派警調到他台北老家蹲點守候,不料他早在宣判前就潛逃海外,據悉可能擁有加拿大護照、精通英文的他,在海外生活一點也不成問題。相關承辦人員感嘆,「在國外重罪被告二審若判有罪就會當庭羈押,在台灣有時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時,已經很難執行到案,但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
但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反批:「法官在審理期間若要羈押被告,須有法定的客觀事證及理由,絕非法官疏忽讓井男跑掉,希望懂法律的檢方,不要動輒把責任往外推。」

要知道世所共鑑,眾人皆知的民主落後法治退步台灣院檢有多落漆,光是用想就能叫人頭皮發麻,雞皮疙瘩掉一地的,還有這個案外案,就是當院方把井天博交保之後,指證井天博貪污的秘密誣點證人馬上就離奇死亡了

陳女指出,黃最近曾接到馬來西亞礦產人員電話,要黃再匯錢過去,至於為何要匯錢,要匯多少錢?她不清楚;另外,上個月井天博獲交保,還透過人向黃催討借款,讓黃很緊張。檢方強調,黃益信在井天博涉貪案中轉為汙點證人的供詞沒有翻供,並有具結,他的死亡應對該案在法院審理影響不大;但人命關天,仍將深入調查有無其他內情。檢方並說,黃益信轉為汙點證人後,因井天博收押中,無生命受到威脅訊息,所以未派人做人身保護,案子起訴後則由法院負責。

像這個時候,人命賤若螻蟻,所以檢方把責任推給院方後,院方理都不理,笑罵由人,一定要等井天博落跑後,院檢都說不是我,這樣子打起假球來才逼真有看頭。

我在想,若用骯髒兩字來形容,台灣最骯髒的油,大概是頂新飼料食用油,台灣最骯髒的門神,就是馬英九幹的這個頂新大門神,而台灣最骯髒的騙子,應該就是跟魏應充招搖撞騙的羅智強,這一路下去還有好多,像是台灣最骯髒的法官,或是最骯髒的律師,乾脆,就直言台灣最骯髒的系統..就是這套打假球的司法系統了。看到院檢互咬的模樣,像不像不久前彰檢與彰院為了魏應充判無罪時的互咬呀?很多人評論說彰檢輸到脫褲,不過我認為應該查一下彰檢的褲..戶頭;還有人說彰檢被剃光頭,我認為該查的是彰檢有無雙重國籍,綠卡或楓葉卡。還有彰檢若是勤練英文的,就要更加小心了..不,哪是這樣的談法,告訴大家,彰檢甚至把魏應充認罪的史上最大規模骯髒油贓款集體串通中下游長期逃漏上億稅金的重案,偷偷把魏應充緩起訴處分了,別看他們人前對魏應充疵牙裂嘴,背後兩者早就做過重大交易了,而且這個交易太不合理,甚至被高分檢洗臉打回票,在魏應充判無罪前一天才又重開審判庭,現在彰檢裝模作樣說要上訴二審的飼料油案,告不告得成還不知道,但是手上這件魏應充坦承不諱認罪過上級不准緩起訴的逃漏稅案,彰檢至今還是不肯拿出來起訴咧

而井天博這個案子該怎麼看,我想拿這套骯髒司法系統辦另一個對魏應充招搖撞騙,可說是羅智強的前輩或同門師兄,黃琪詐騙案的下場給大家大開眼界

過去幾次詐騙都因尚未成年而被裁定責付家長管教;但於2011年3月,19歲時假冒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名義申辦美國運通頂級Centurion卡(俗稱「黑卡」),虛設人頭公司「巴黎杜霖精品企業社」盜刷新台幣六百多萬元兌現入帳,警方於2011年5月20日逮捕黃琪;對冒用身分、設人頭公司等黃琪全認罪,遭冒用之魏宏帆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考量罪嫌刑度都是5年以下,並非重罪且嫌犯已認罪,予以五萬元交保。
冒用頂新集團少東名義辦卡盜刷600多萬元乙案,於2011年8月3日台北地檢署二次開庭後,被檢方以有勾串、反覆再犯之虞聲押,並命法警將黃琪上銬,台北地院3日晚間裁定羈押禁見。據知黃琪除了冒名盜刷外,尚涉嫌冒用頂新集團少東名義介入高雄「都廳苑」建案的不動產交易,向某宋姓女子詐取190多萬元。
2011年9月6日黃琪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
2011年9月7日,於黃琪羈押滿月後,法官開庭審理是否續押黃琪。雖然黃於當庭痛哭認錯,但法官認為雖坦承犯行,但隱匿錦州街住處未供出,顯然有逃亡可能,多次詐欺犯行金額甚巨,認有反覆實施詐欺罪之虞,有羈押必要
2012年2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就偽造文書部分判處黃琪六年有期徒刑,詐欺部分無罪。
2012年7月3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就偽造文書部分判處黃琪七年有期徒刑,詐欺部分仍是無罪。

看到沒?羅智強詐騙的師兄黃琪,冒名魏應充的姪子詐騙,去地檢署第一次說輕罪,第二次就直接上銬關起來了,接下來不論是一審,還是二審,到三審定讞,就沒再放出來過,直接要關七年。這才是我們最骯髒的司法系統的真面目,井天博要是同黃琪一樣,就算他有女兒叫馬甚麼的美國人,還是老婆叫周甚麼的,不知道有沒有綠卡,不去加拿大就去美國,不,哪裡他都去不成,在檢方第二次偵訊時就該關起來直到11年後了,這樣大家有看懂檢方與院方的打假球爭吵了沒?吵完之後,不就人人又都馬照跑,舞照跳,豪宅照買,軍宅照炒,股票照撈,就算不能學井天博,也該學到頂新的誰,法務部的誰,或是金管會的誰,因為這些人,都是我們台灣人眼中最骯髒的一群人了。

至於馬總統應該能從井天博身上得到一些啟發,像是勤練英語,女兒都是美國人的,我就不多說了,用十億去GOOGLE,赫然就把【十億貪檢】與【十億門神】列在一塊兒,

「10億貪檢」井天博判11年半脫產逃出國壹電視2015 12 23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o4ex1p1hU
18 分鐘前 - 上傳者:erictpe01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1461217/ 「10億貪檢」井天博判11年半脫產逃出國2015-12-23 10:30 【壹 ...

馬英九收十億當頂新大門神的證據- 天地有政氣- udn部落格

等馬下台後,應該要等二審判決定讞後再跑,因為我們台灣人超愛看馬的司法院檢丟人現眼狗咬狗,不是剃光頭就是在脫褲子的爆笑模樣了,真是有夠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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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 5
2015/12/25 05:49
謝謝馬英九

633 馬英九執政虧空..

>

甚麼叫"虧空"?

虧空,通常與掏空等價,只是馬總統時常落賽(這是肛門口長兩顆息肉之故),又大白天度咕,油盡燈枯,眼匏腎虧,像這樣

用"掏"字,很難推敲其真蘊,用"虧"字,則用的十分傳神。

jun52382015/12/25 10:10回覆
11樓. 633
2015/12/24 22:50
馬英九執政虧空26.7兆-7兆=18兆+,不關行嗎?
馬英九執政虧空26.7兆-7兆=18兆+,不關行嗎?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109

相當:
高鐵38.25條
306棟101
馬執政年均經濟成長是歷任最低,失業卻最高!
台資大筆外流
他只希望中國人早日統一.省得麻煩.
她的下一代不在台灣 本人又非台生 根本不care

馬氏執政的特色:美其名改革實為黑箱,
團隊全是黨國權貴,貪官污吏,造成既得利益者自己在玩改革。
讓肥貓簽服貿貨貿,結果利益全被貓兒端走連習胖都震怒不已。
給意識形態深K的愛將課綱微調,激起全民反彈。

牠這八年來自己的官司弊案,足以讓牠吃不了兜著走。
只要520當日限制牠出境就行。其他有人會解決 :-)
以習胖打貪標準:馬英九不是僅僅要關而已,還得槍斃1000次!
馬應會安全下莊,因為美國財閥一定會幫他。

不過是馬英九台北市長把大巨蛋美河市 列入機密, 誰都不能調閱的故技重施
所以, ㄧ當上總統, 台電買煤契約最大採購合約一次買十年的超級高價煤炭
洗錢金額多大, 分配的範圍多廣?
10樓. 17
2015/12/24 20:52
自己拉屎
.. 便利商店也是要[結帳]的...cjs都有付推薦...

>

您待的這家便利商店店名 52
你結不[結帳] 52 說了算


.. 您9先生呢?..吃喝拉撒還幹譙+放屁,..唉,顧客之異於野狗者..[結帳]啦!

>

您認錯人了
那是 52 都是(自己寫自己回)自己拉的 你不也在旁跟著拉 叫爽
怎麼拉了 還叫別人結帳??


我都上捷運站啦

9樓. cjs
2015/12/24 09:29
7樓. 9先生;

便利商店也是要[結帳]的...cjs都有付推薦...

您9先生呢?..吃喝拉撒還幹譙+放屁,..唉,顧客之異於野狗者..[結帳]啦!
8樓. 狐禪
2015/12/24 09:18
52,茅坑裏挖到袁大頭,可以啟發拉屎嗎?
7樓. 9
2015/12/24 08:28
隨處方便!

ha!  cjs

您可是真方便啊

哪邊方便 就哪邊隨便

版主這 就像是便利商店囉

6樓. jun5238
2015/12/24 08:11

井天博後,檢察官瘋學英文

高國華免費教英文檢察官也想報名

大概也想學學長移民加拿大吧。說起高國華,這也是怪咖,人家內線是賺錢的,台南紡織副董事長侯博明涉及內線交易,因侯已將221萬元獲利金額繳出,檢察官建請法官減輕刑責,一審給予緩刑。後來果然就判一年八個月,緩刑三年。高國華也是判刑三年喔,但是檢察官當時沒學到免錢的英文,對高很不好..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高國華操縱、擾亂上櫃市場,對於證券交易秩序所生危害,難稱微小;審酌高犯後說詞多次變更,試圖誤導案件審理方向,難認有深刻悔悟之心,依違反證交法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定讞

其實只要把這段話倒過來說,就說高國華已經慘賠1200萬,其罪可誅,其情可憫,何況人家是受黑道的..嗯嗯..這樣應該就能緩刑了。以上這個比較只是在示範井天博如何貪污十億的一種步數,當然還有更骯髒的,像是吳永梁判魏應充無罪這樣的,啥?這是法官,喔,我是要說彰檢其實也可以去學些英文了,是這樣的,彰檢明明抓到魏應充兩個大案,一個是飼料油案,一個是逃漏稅案,彰撿把飼料油案用被剃光頭的方式起訴,輸到脫褲,這是吳永梁立的大功,可是彰檢卻把魏應充認罪的逃漏稅案,不給他起訴(緩起訴),我猜井天博另外一種步數,大概就像是這樣吧。

我在日前為了寫柯文昌內線交易案,隨意查找了高國華案,那個黑道後來怎樣,因為高國華炒股,最後不論是董事長還是黑道,通通不用關呀,誰知一查嚇了一跳,這個黑道已經逃亡了,還寫了封公開信

檢察官王捷拓 出賣污點證人?!
污點證人陳浚堂 控訴永兆案遭利用再出賣
通緝流亡海外訴冤 檢方否認指控 強調絕無此事
 涉嫌永兆炒股案之香港人陳浚堂,經其友人轉交陳浚堂親筆簽名之自白書,投訴本報,陳述當年檢察官查辦永兆炒股案,得以順利突破,全係因為「關鍵證人」陳浚堂之「全盤供出」。
 而陳浚堂會這麼做,則是受到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王捷拓(現已升為主任檢察官)的坑騙,以為配合檢調要求之情節,製作檢調所要的筆錄,就能擺脫黑白兩道的追殺,且可以「污點證人」身分無罪脫身,哪知最後,陳浚堂不但沒有成為「污點證人」,還成為法院的通緝犯,甚至,遭到黑道的圍勦,逼得走投無路,亡命海外...

故事說到這裡就好了,這個誣點證人還留了條小命,井天博的那個,早就死於非命, 屍骨不存囉,難怪這個年頭,炒軍宅的先生可以管法官財產申報,買一品苑豪宅的偽證律師,太太管著高檢署好多個檢察官,英文還都是一極棒,讓好多剛入行沒錢補習英文的菜檢欣羨不已,想去同高國華學些免錢的英文。

5樓. jun5238
2015/12/24 07:33

蠢!這哪裡是"白費"心機

廉政署:防逃監控19天 白費心機
2015年12月24日 04:10 蕭博文/台北報導
貪檢井天博逃亡,廉政署挨批監控失職,廉政署昨反嗆,當檢方啟動防逃機制,井早已人間蒸發,確保入監成了不可能的任務,呼籲法官考量防逃羈押,另修法縮短判決確定至執行的空窗期,才能避免大咖落跑一再重演。
官員說,執行刑罰是檢察官權責,廉政署膽敢越俎代庖?井天博自法院交保至檢察官啟動防逃機制,歷時長達3年多,這段期間,廉署沒有權責也沒人力監控;現在井逃亡,把帳算到廉政署頭上根本莫名其妙、胡說八道。
專案小組研判,井天博案發後改名井樹華,應是為申請他國護照以利逃亡,至於井的下落,專案小組認為,井因接受馬來西亞女華僑孫雅慧以當地礦業作為賄賂條件遭查辦,在馬來西亞有人脈、事業,落腳地可能在馬國。
廉政署表示,井天博被判刑11年6月確定後,雄檢當日即電話指示協助防逃,廉署人員即前往井北市戶籍地與母親、姊姊住處查訪,發現井的母親、女兒都在,但都稱不知井的去向,拒絕提供線索。
此外,專案小組調閱井天博出入境、金融帳戶、信用卡消費等資料,發現井在台最後動態是9月曾以信用卡消費,之後即無,經雄檢檢察官指示,於11月30日停止專案執行,前後動員百人次、連續19日全天候監控,已盡防逃之能事。(中國時報)

這 個"防逃機制",應該改名為"促逃機制"才是對的,要真正防逃,就是抓到一個剛滿19歲的小騙子,小騙子對犯行全部坦承,並求改過,一開始檢察官想這是非 常輕的微罪,五萬交保,第二次就翻臉說這是重罪,而且有租屋的地址沒坦白說出來,就是想逃亡,當庭上銬收押,接著一審到三審都沒放出來給他找律師的,直接 定讞七年抓去關起來,這才是真正在防逃,連沒甚麼家人,爸爸不見,媽媽也不管他,沒地方好逃的小騙子,也要在第二次偵審時就關押起來的防逃。

那 麼馬任上這個貪腐司法系統骯髒到爆,關進去恐怕還有更大咖會被咬出來的促逃機制,又是怎麼回事呢?答案就是先騙秘密證人當誣點證人,抓到貪檢後,就把貪檢 交保出去,讓誣點證人祕密而死,好給天底下敢咬司法貪腐的蠢百姓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教訓,那是會要你命的。然後放著這個貪檢好幾年,慢慢把名字改了,財產 脫了,全家移民了,人甚至跑了,這個時候法官再來裝模作樣判個11年,去吃屎啦..檢察官才想起來要啟動防逃,叫廉政署這種馬總統最天才的發明,說是能不 疊床架屋,還能交叉火網的,真是世界笑話冠軍了,花費大筆納稅人公帑來個假監控,ㄚ天底下有這種事,就是我把一個人交給你監控,你都不用簽收,像是看到人 在哪裡,才開始執行的嗎?這些檢調真的有當過老百姓嗎?沒看過街頭巷尾跑著的宅配車,物品沒交到顧客手裡,是絕對不能讓物品離開視線麼

所以 這根本不是啥白費心機,這根本就是促逃機制最天才用來耍白癡的,那就是貪檢跑了,但是別人可能會怪骯髒的法官,法官就趕緊來給檢方,檢方想說我也怕被罵成 髒檢..那個彰檢,然後想出一個計策,就是故老傳說,人若上吊死了不能重新投胎當人,只能去台灣吃頂新油當畜牲,但是老天爺給了一個機會,只要這個吊死鬼 能騙別人上吊就行了,圖畫中就是沒有字,只有一條繩圈掛著,一旁貌似吊死鬼的骯髒鬼,像是極力游說著叫做廉政署的人去上吊

說也好笑,這個廉政署還真的去上吊了,這十幾天花納稅錢吃食用油給人當畜生用來掩護,交叉火網的滋味很好吧?以上就是全世界唯一爆笑發明,民主落後法治退步台灣獨創的防逃機制真正的運作方式,全台灣都共同受辱了,沒有人能逃得過。

4樓. jun5238
2015/12/24 06:59

政經大咖落跑事件頻傳,幾乎每隔1、2年就有重大要犯棄保潛逃,法務部在2004年間即建立防逃機制並訂頒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高等法院為避免通報時間差,訂有與高檢署之間的作業辦法,表面上,似乎是亡羊補牢,私底下,卻是有機可乘。

交保後定讞前 危險空窗期

首先,對於有罪被告,法院交保後,一直到判刑定讞,這段執行前的空窗期,重罪被告一定會想盡辦法逃亡,一開始,被告會更名換新身分證,好辦理其他相關證件,不要讓惡名一直跟著走,甚至搬離原戶籍地,可避免其他人注意。

尤其,檢察官及法官,無法調查被告有無他國護照,除非被告老實說,或曾使用兩本護照遭移民署建立檔案,所謂羈押要件的無逃亡之虞,全憑法官心證。

再者,透過管道掌握最高法院定讞訊息,以檢察官井天博為例,他在南部喊水會凍,在司法界有一定人脈,這點能耐,相信對他不是難事。

動口不動手 綁不住大咖

最扯的是,在防逃機制中,檢察官和法官動口不動手,警察、調查、廉政機關在接獲檢方指揮通報實施監控,卻也不能動手,只能在其相關住處外監控,動口詢問家人動態,家人不配合,警察無可奈何,往往讓他們疲於奔命,最後卻是白忙一場,還吃上黑鍋。

事實上,最好確保刑之執行的手段是修法重罪羈押,但在無罪推定及人權至上情形下,似有困難,然而,就法律公平性而言,不能讓沒錢沒勢的重罪者就須乖乖在監執行,有錢有勢的大咖就能消遙法外,這樣的保護傘,立委看到了嗎?

(轉貼到此)

別說黃琪是從檢察官第二次庭訊就上銬羈押到三審定讞直接送去關的,理由是他有不同住處會逃亡。真正駭人聽聞的是這個喊水結凍的貪檢一交保,秘密證人就不明原因死了,這才是司法人脈實力的展現吧?

3樓. cjs
2015/12/24 05:27
1樓 frank先生;

坊間有云;[便只有一分鬼氣,仍就可進閻羅殿.但沒有三分正氣,莫上天地有政氣.]..

您看有多少[只是生氣的],來此以後,卻都氣的屎尿齊飛,一天到晚抱著糞坑不放...

勸君多保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