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網路歪風 藍團推2階修法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藝人楊又穎輕生,讓社會關注「網路霸凌」。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昨天表示,他打算推動兩階段修法,先修正刑法妨害名譽罪、誹謗罪,再研議是否成立「反霸凌專法」。
呂學樟表示,部分網路暴民為逞一時之快,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為找回社會秩序,希望能立即修法;針對刑法第三○九條妨害名譽及第三一○條誹謗罪,擬增訂「透過電子通訊工具,對特定人士進行騷擾、詆毀、仇恨暴力、威脅等科以刑責。」
呂學樟說,第一階段透過修法較具時效性,相信網路霸凌事件會減少;第二階段則要研議是否訂立反霸凌專法,將實體校園霸凌與網路霸凌納入法,以遏止網路歪風、終結霸凌惡行。
國民黨團書記長廖國棟表示,言論自由絕不能無限上綱,網路霸凌已涉及公然侮辱、誹謗、民法侵權等行為,除要求行政單位嚴格執行管理,學校也應加強網路教育,他也呼籲修法須將「政論霸凌」列入研議..
我不知道廖國棟對於政論霸凌的定義是甚麼,眾所皆知,現在所謂的政論,在UDN只剩下他自己的社論,黑白集,觀察站,直言集,以及他的編輯推薦的網友評論。挑一篇黑白集給大家看看要不要抓去關好了..
誰決定社會觀感佳不佳
2015-01-27聯合報 黑白集
柯文哲對BOT業者蔡明忠說:「你在法律上一切都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
三個月前,柯文哲曾陷於較蔡明忠更具爭議性的情境。柯P的MG一四九帳戶案,非但是「社會觀感不佳」,其合法與否迄今仍待訴訟釐清。而柯文哲將MG一四九喻為宇昌案,宇昌案雖已簽結,但「社會觀感不佳」亦為公論。
MG一四九與宇昌案是否一清二白,只須問柯文哲:你現在是否容許市府局處長設立帳號,接受廠商捐款,並供官員洗錢?亦可問蔡英文:你若當了總統,是否允許行政院副院長,任內設立宇昌、卸任就將宇昌納為己有?
柯文哲為MG一四九及宇昌案辯護稱,所有對這兩案的質疑皆是「政治迫害」、「非常可惡的行為」、「公權力製造的抹黑」。當時,柯文哲完全不談MG一四九及宇昌案「合不合法」及「社會觀感佳不佳」。
現 在,柯文哲面對幾大BOT案,動輒即張嘴斥人「無法無天」、「一趙十葉」、「怎麼可以如此囂張」,甚至罵人為「奸商」。沒有「無罪推定」,一律「未審先 判」。幾大BOT經營者,都要伸出腦袋在柯文哲的俄羅斯輪盤下,讓市長大人試試子彈能否擊發。甚至連「一切合法」都還不行,更要經市長評價「社會觀感佳不 佳」。
這些柯文哲眼中的「奸商弊案」,其中有無他口中的「因偉大理想而成立的MG一四九」?有無他眼中「為生技找出路的宇昌案」?柯文哲大聲為MG一四九及宇昌案叫屈,卻為何以政治言語踐踏毀滅他人的人格?
BOT無論發生什麼爭議,皆是官民對等的法律事件。如果選舉的結果是讓市長有權不經審判就罵人「奸商」,那麼,難道商人只能捐款給柯P的MG一四九!
(轉貼到此)
依我看,這篇黑白集就像是透過電子通訊工具,對柯P進行騷擾、詆毀、仇恨暴力與威脅,我們知道黑白集是聯合報開的,這沒錯吧?而柯P一上台就退訂報紙,這點也是事實,不過這個算是小錢,真正討厭的是柯P在抓馬郝的弊案,而馬郝對UDN一向友好,郝還借題發揮,說是要辦花博,鼓勵企業種樹【花博好好看】的,然後可以增加企業蓋大樓的容積率,雖然沒有像馬郝給大巨蛋的那樣,本來要算進容積的地下停車場,一紙解釋通通不用算,比洪鼎(按:另一家原本有意投標大巨蛋的白目廠商)多了好幾萬坪那樣..但是依我看也相去不遠,但是真正追本溯源,要聽UDN大老闆的這句話:
對於李登輝前總統「釣魚台是日本的」之說,王效蘭批評「你們台灣人真可惡」,更失望的表示,「我不想再待台灣了,台灣人讓我想到就很氣」。
培根說:人的思考取決於動機,言語取決與學識,行動取決於習慣。有動機,有社論,對柯P仇視的社論還不止一篇,所以我認為這個就該稱為【政論霸凌】,應該馬上處以極刑..被藍委放的臭屁毒死。
昨天有兩個讓人痛心的新聞:
「成績變差害死我」國二生自殺
聯合報 記者呂慧瑜/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中埔國中二年級張姓學生,疑因課業壓力,在臉書留言要輕生;老師勸他不要放棄人生,昨天卻被發現在公園上吊身亡,師長震驚無法接受,最疼他的阿嬤更哭到崩潰。
高職生自殺 父泣問「為什麼」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少年自殺憾事又一起。十七歲陳姓高職生前晚在台北市撫順街母親住處上吊身亡,在手機留遺言要求家人「不要燒東西給我」,也請同學「不用來看我」;父親得知噩耗,泣問「為什麼這麼做?」..陳另在手機簡短打上「各方面都比不上別人」等字句,但是沒明說是課業或情感、同儕壓力。
我在楊又潁自殺後寫了第一篇談到這起不幸的時事心得,注意喔,這可不是啥政論..政論是指像UDN或他篩選出來的評論才算喔,
在留言區裡,我提到一種心理學的專有名詞:【自殺模仿】
維基百科說
自殺模仿,定義為一個參照一個知名的自殺方式或特定人物的自殺方式所進行的自殺行為,別稱「維特效應」(Werther effect),名稱來自歌德所著的《少年維特的煩惱》。
效應原理
Thomas E. Joiner, Jr在其報告「The Clustering and Contagion of Suicide」中認為,容易自殺的人通常在任何自殺發生之前就聚集在一起,一旦這個群體發生了負性事件,那麼群體的自殺傾向會增加,這種增加可以通過社會的支持關心而減弱抵消;與核輻射類比,即當弱勢群體(容易自殺者)受到核輻射影響(負性事件)時,集體死亡事件會發生。
社會心理學家曾從媒體影響的角度研究「自殺模仿」這一現象。當電視台、報紙、廣播、網絡等媒體宣傳和自殺相關的事件後,媒體影響範圍內人群的自殺率變化,尤其是報道關於名人自殺或者死亡的事件。研究發現,自殺率可能貌似提高,但若持續跟進調查,則自殺率可能回落,若加入往年的數據,自殺率也可能回落,因此媒體的負性事件報道是否會導致社會自殺率升高有待考證。
雖然自殺的傳染性或模仿性雖並未被嚴格證實,但為防範類似行為,少數國家(土耳其、挪威、巴西、中華民國)會對自殺新聞予以成文規範。
我會再談回馬英九貪污大巨蛋,剛看有網友說,這個新聞事件恰好給執政者一個打壓言論自由,修法擴張箝制言論行為的好理由,希望這個政府千萬別那麼邪惡。但是維基百科說中華民國有限制自殺新聞,請看UDN的專題:霸凌VS自殺..王尚智批節目..等。其他還有甚麼江蕙說的啦,連勝文的批言論太自由等等,一點也看不出來有限制自殺新聞,甚至有變相炒作,想搞成阿帕契案的模樣。我這裡要鄭重警告那些消費自殺者以遂行自己政治企圖的骯髒鬼,接下來若有誰仿藝人自殺,這些命通通要算在汝等頭上。
(PS:的確有好多自殺新聞被略,像馬王政爭跳馬槽橋自殺的運匠與跳樓婦人,台灣最後的巨人,12年國教當女兒面跳樓的婦人,名高中女升不起大學就業無著跳碧潭的少女,勞保養不活或沒勞保夫妻倆一起跳埤的,釘死王老太的王老頭,攜兒攜女自殺的單親媽,油電雙漲新北樹林區全家自殺的兩戶八口,這些人的自殺新聞,就真的全給淡化處理掉,只有我這裡稍加為文致念,並代為謝謝馬總統,讓他半夜起來撒尿照鏡時,可以看到大家。)
對不起,恕我不忍把這一篇標題命為我的【我怎麼這麼準】系列,像這兩條逝去的年輕生命,一個說是【成績變差害死我】,要是給愚蠢的政客看到,不就叫做【成績霸凌】,那就該修法禁止產生任何成績..但是另一個卻更說【各方面都比不上別人】,欸,這時不就該再把修法範圍擴大,把各方面,全方位的任何比較全都盡除,那這也太過匪夷所思了,無怪乎少年的父親得知噩耗,泣問「為什麼這麼做?」
我來告訴這名悲傷的父親,或是社會大眾,即將被藍委借題發揮,說啥有網路暴民為逞一時之快,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為找回社會秩序,希望能立即修法;針對刑法第三○九條妨害名譽及第三一○條誹謗罪,擬增訂「透過電子通訊工具,對特定人士進行騷擾、詆毀、仇恨暴力、威脅等科以刑責。」用司法壓迫,奪取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還在那裏醉生夢死,渾然不知大禍將至的廣大台灣人,這個少年,或是這兩個少年,之所以挑在這個時間點自殺,雖然未經證實(我實在想不出要怎麼做實驗來證實)..但就是被俗稱【自殺模仿】的少年維特的煩惱效應所害,本來這兩個少年不會死,或是不該是這時候自殺而死,但是就在某個藝人據稱係因【網路霸凌】輕生,被媒體透過網路擴大傳播,再經由特定別有政治意圖的政客大家渲染,甚至對於關乎自己清白的大巨蛋有無貪腐,一聲不吭,只會笑著搖頭的馬總統,也非要來火上加油,搭上一角:
藝人楊又穎輕生,引發各界關注「網路霸凌」,總統馬英九今天被問及是否感覺自己被網路霸凌,由於現場音樂較為吵雜,只有簡短回應:「我請他們(法務部)注意」。
然後馬的法務部,行政院與立委全都動員起來..
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今天表示,政府有必要投注力量改善網路不當言論與霸凌行為,藉由強化業者自律、民眾教育宣導、提供民眾協助等作為,整合機制與資源,改善網路霸凌現象。
藍委呂學樟表示,部分網路暴民為逞一時之快,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為找回社會秩序,希望能立即修法;針對刑法第三○九條妨害名譽及第三一○條誹謗罪,擬增訂「透過電子通訊工具,對特定人士進行騷擾、詆毀、仇恨暴力、威脅等科以刑責。」
是的,這不正是部分特定邪惡政客為逞一時之快,借網路霸凌為題,消費楊又潁自殺事件來發揮,造成這兩條年輕生命的殞落麼?如果說,我在事前沒有提出呼籲與嚴厲警告,敬告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停止繼續傳播這個藝人自殺的不幸新聞,那我這裡還真不知該怎麼說,但是我既然早在第一篇談楊又潁自殺時就於留言裡補充提到【自殺模仿】這個概念,還赫然發現台灣政府也不是不知道,
【少數國家(土耳其、挪威、巴西、中華民國)會對自殺新聞予以成文規範】
這些邪惡政客卻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意圖摧毀憲法所保障"人民"僅有的言論自由也要通通奪去,這當中又以貪腐大巨蛋的馬總統最為邪惡,那麼我當然就可以說:
惡炒楊又潁,害死二少年,魂歸來兮時,謝謝馬總統!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 6樓. 狐禪2015/04/28 10:52版主有所不知,一來,查歷史證據是不必交情的;二來,不自己寫的話,絕不會有其他人寫。
- 5樓. jun52382015/04/28 10:21
【檢方緝凶 楊又穎家人肉搜假面閨密】台中地檢署現已分案偵辦,因楊又穎在遺書中曾提到,有些人罵她後,又反過來安慰她,讓她對人失去信任,因此檢方懷疑,影劇圈的惡性鬥爭或許是起因,剛入行的年輕女性為了爭奪演出機會相互攻擊,因此這些攻擊者,很可能如楊又穎所說,是她身邊閨密大玩的兩面手法。由於楊又穎輕生與「靠北部落客」有關,檢方認為,這個網站早就被視為是麻煩製造者,但警方清查時,受限司法管轄權,無法向設在美國的公司調出資料。不過警方針對過去65篇「抹黑謾罵得最用力」的個人留言,開始清查身分,包括其中一位留言最多的H網友,均會一一傳喚到案說明,釐清真相。
這個新聞是要給假楊又穎自殺是網路霸凌害的,好遂行其陰險圖謀的邪惡政客看的,在你們搧陰風炒作自殺新聞下,又害死了兩條年輕生命,午夜夢迴時,問心能安嗎?
真相好比剝洋蔥,讓人掉眼淚,楊又穎案隨著時間過去,愈來愈多證據告訴大家,網路霸凌只是個泛稱,或者說是工具,真正害死楊的是邪惡的人性,這點我早就說過一個國中女生的故事,
楊又潁當然有遭遇言論霸凌,而且是比較輕微的網路言論霸凌(但是判刑重兩到五倍),現在公立國中大都男女合班,班導也不大管事,所以有很多言論霸凌的問題,最常見的就是一群女生排擠一個女生,說她跟某醜男在一起,這個女生當然加以駁斥,但是人家會變本加厲的繼續講,想躲又躲不開,只好裝成沒聽到(這樣大家知道網路霸凌有多麼輕微了沒),有個霸凌人的女生城府很深,會裝成公道伯,不再講壞話,但是當同學在交 換改考卷的時候,故意把那個醜男的考卷發給被霸凌的女生,被霸凌的女生當然不要,該女就說「我希望你別那麼討厭那個男生」,這一招就是我常說的引蛇出洞,中計就會變成洪仲丘了。還好被霸女生不幹,最後把考卷扯破,醜男搶回考卷還罵一句,被霸凌的女生就回到座位把對她霸凌的事情寫下,還加上些情緒字眼,卻被該女藉故支開,並據以竊看那些文字,檢舉誹謗,告到教官室,被霸凌的女生才把全部事情經過說出來。我講這個故事是要幹嘛?我是要證明第一,現在12年國教男女合班導師混吃等死對小孩真像是人間煉獄,這班數學平均30多分。
第二,言語霸凌比網路霸凌對人權侵害嚴重十倍
第三,網路霸凌罰則卻比言語霸凌罰則重二到五倍
第四,人生隨時都可見到誰對誰的霸凌,可見問題根本不在霸凌,而是你在面對霸凌時的處理方法,如何能從中成長學習,愈早遇到霸凌,愈長遇到霸凌,遇到的霸凌愈可怕,是種複合性的霸凌,那霸凌不死的,反而能變得更強壯。而不是把言論霸凌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意圖破壞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好讓貪腐的國家可以繼續腐敗下去,到頭來,不但言論霸凌問題無法解決,反而造成言論自由的壓迫,製造出更糟糕的貪腐問題。
補充一下,故事中被霸凌的女生與城府很深的女生是閨密嗎?也算是啦,城府深的女生在學校打工,從來都是由被霸凌的女生幫打飯送去,怎樣,這可比毒蠍渡河的故事還發人深省吧?我說這個就是人性,沒有壞的人性,哪能彰顯出好的人性?
- 4樓. 蜘蛛蝴蝶刀2015/04/28 09:522樓. 狐禪 應該是說您老大自己~哪天天上掉下...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 3樓. jun52382015/04/28 09:31
這不是霸凌害死人,甚麼才是?
我在上篇提到是【特定邪惡政客為逞一時之快,借網路霸凌為題,消費楊又潁自殺事件來發揮,造成這兩條年輕生命的殞落】,這是從【自殺模仿】【維特效應】出發。可是要談到霸凌又該怎麼說呢?請看定義,
凡被霸凌,當成碰到流氓,想躲又躲不開之謂。
好比江蕙說言論太自由,被網友圍剿,這很簡單,把臉書關閉就躲開了,這就不算。只有當國教媽媽當面跪求馬總統,
在高雄西子灣沙灘會館與100多名網友面對面舉行首場「國是e見會」,有多名媽媽級網友建議不要推動12年國教。馬總統表示,12年國教已定案,不推動不可能,12年國教一定要做..
後來,
煩會考媽媽當女兒面跳樓
情緒不穩的新竹市劉姓婦人,最近為女兒國中會考不理想,沒能考取離家近的第一志願煩惱,她昨天上午到社區大樓十二樓頂要跳樓,女兒雖發現阻止並急忙找警衛幫忙,但婦人仍在女兒面前跳下去,讓女兒當場情緒崩潰大哭。這個就是馬總統用12年國教霸凌了國教媽媽跟她女兒。
當我看到...
「成績變差害死我」國二生自殺
聯合報 記者呂慧瑜/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中埔國中二年級張姓學生,疑因課業壓力,在臉書留言要輕生;老師勸他不要放棄人生,昨天卻被發現在公園上吊身亡,師長震驚無法接受,最疼他的阿嬤更哭到崩潰。我想到的是
12年國教變變變!108學年起,免試入學擬完全改成申請分發入學,改為採計在校學習領域成績,升學比序將完全不採計會考成績。雖然教育部長吳思華澄清只是在討論階段, 108學年前不會完全不採計會考成績。
我想到的竟是科學家霸凌黑猩猩的畫面,就是有一群黑猩猩,自己伸手要吃香蕉給電擊,別人伸手也電擊,學到之後,看到別的蔡鳥黑猩猩伸手,就去圍毆一頓,教會他別伸手害大家電極,後來政策改變,變成不伸手會電擊,再改回來,又改回去,就這樣改來改去,這群黑猩猩於是得了憂鬱症,看到香蕉當成看見蛇,或者乾脆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甚至吸氦氣或上吊(如果有工具的話),科學家說這就叫做【習得無助】,是後天才學會的想自殺狀態,因為黑猩猩明白,要不要電擊根本與香蕉或伸手無關,而是操控在按鈕後頭的科學家手上。
這個就是科學家霸凌黑猩猩,回頭看到馬的12年國教,不正是這樣,說是不考試了,要考【會考】,才剛準備考完【會考】,又說要改採在校成績,眾所皆知,在校成績掌握在導師手中,而導師大部分都是在混吃等死,來上課的都像是馬動物園的臨時工猴子,有上課才有錢,一年領十幾二十萬,家長反映老師上課像同樂會,沒甚麼在教,導師說,
人家一年才領多少,我怎麼好意思要求人家?
或者,
大家都是同事,不想破壞同事情誼。
那導師呢?只有在週會時出現,會是在聯絡簿上簽簽名,這樣的有寒暑假,年薪70到130萬,可以吃一輩子。
無怪乎學生想死,看完這段我的親身見聞,全台灣的學生或家長不想死者,幾希矣
jun5238 於 2015/04/28 09:45回覆那麼,看到
高職生自殺 父泣問「為什麼」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少年自殺憾事又一起。十七歲陳姓高職生前晚在台北市撫順街母親住處上吊身亡,在手機留遺言要求家人「不要燒東西給我」,也請同學「不用來看我」;父親得知噩耗,泣問「為什麼這麼做?」..陳另在手機簡短打上「各方面都比不上別人」等字句,但是沒明說是課業或情感、同儕壓力。又怎麼跟霸凌扯上關係?我是這樣看啦..
名家觀點-躲在程序背後的正義?
2015年04月27日 04:10 石佳音、林金源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月間對高中課綱「黑箱」微調案判教育部敗訴。近日綠委鄭麗君又批教育部聘用大小「黑手」,再以「黑箱」作業操控12年國教領域課綱。對於前者,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法律爭議在於程序,並非課綱內容,因此新課綱將如期上路。對於後者,吳部長堅持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12年國教審議會委員名單在課綱公布前不會公開。可見政府對此二爭議的態度,都是認定其程序合法,應繼續執行。這段像不像馬貪污特別費的一個橋段?
馬英九不是不愛貪污嗎?可是被人家逼得貪污特別費,如果當時可以關起來,就算是躲開掉不算霸凌了,可是從馬英九提名大法官之一個當時負責駁回檢方上訴,使他真的被貪污特別費霸凌到的法官說明,我們知道第一,這個法官是駁回檢方起訴的程序,而不是馬英九貪污的實體問題。而且第二法院是由最高法院用【保密分案】找來不知名也不公開的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駁回,使馬無罪定讞的,
如何,這兩者是否非常之像呢?至於法官當時為什麼是駁回程序,而不是駁回實體,我猜也跟這裡駁回課綱的方式很像,請看:
《未針對大水庫理論上訴 當然被駁回》 馬特別費案 楊仁壽影射檢放水
2013-09-26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所涉特別費案獲判無罪,當時曾傳出,一群國民黨立委拜會檢察總長陳聰明,要求承辦檢察官侯寬仁不要上訴,雖然當事人均否認,不過,前最高法院長楊仁壽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因為檢察官上訴不合法,上訴內容是「那些有的沒有的」,最高法院才以違背法令,駁回檢方上訴。
據了解,當初最高法院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的最主要理由是,檢察官上訴意旨,僅以首長特別費之性質,空泛指摘原判決得出無罪結論係屬違法,並沒有就原判決認定馬英九無貪污、背信犯行等事實,有如何不適用法則或適用法則不當之情形,進一步具體敘明。
最高法院因此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認定檢察官上訴不合法予以駁回,確定馬英九無罪。外界懷疑,檢方當時可能是表面上訴,因為上訴內容空泛,形成另一種放水。
楊仁壽昨說,陳聰明有沒有向當時承辦的檢察官施壓,或者是向當時的高檢署檢察長施壓,然後再轉向檢察官施壓,這一點沒有證據,但有一點是非常明顯,身為二審檢察官,已歷練十幾年,對於重大關鍵所在「大水庫理論」,怎麼沒有上訴,卻對枝枝節節旁邊的判決理由上訴,結果可想而知,當然就被駁掉了。
檢察官上訴不合法 嚇了一跳
楊仁壽指出,最高法院是保密分案,所以誰在判決,他並不曉得,等到判出來的時候,法院要開記者會時,他一看到判決書,還嚇了一跳說,「怎麼會是這個,檢察官上訴不合法」。後來他請承辦的法官過來,就是現在的司法院刑事廳廳長,他說檢方這個上訴是不合法的,該名承辦法官也說,「是啊!檢察官就是寫那些有的沒有的,在旁邊(意指未對核心判決理由)上訴。」
就是馬英九貪汙特別費,檢方上訴馬英九沒有貪汙特別費的部分,大家只看到檢方上訴,卻沒看到上訴了甚麼,只有法官看見,奇怪耶,檢方幹嘛上訴這個,當然只好駁回,讓全案無罪定讞,所以法官是無辜背了黑鍋,當年就想讓馬別受貪污所霸凌,投我以木桃,馬英九此時才趕緊來個貓的報恩。言歸正傳,當高職生都被馬的國教改來改去,好不容易活到高職,馬的毒手還是沒放過,還在那裏搞啥微調課綱,找匿名甄委黑箱審大巨蛋般的審查新課綱,竟搞些政治或意識形態的鬥爭,讓台灣比不過全世界..這一段光是台灣人看了都會想死,憂鬱症藥吃不完..況乎一個高職生?
jun5238 於 2015/04/28 09:51回覆 - 2樓. 狐禪2015/04/28 08:53版主該先準備一篇,等哪天要去殯儀館上香時好立刻用。可是我們沒那個交情ㄟ~~ jun5238 於 2015/04/28 09:15回覆
- 1樓. jun52382015/04/28 08:32
聯合/「靠北」殺人事件
2015-04-24 01:51:30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藝人楊又穎因不堪網友的攻擊汙衊而輕生,儘管家屬聲明無意追究霸凌元凶,仍希望推動網路反霸凌運動,避免悲劇重演。
網路可以行善,也可以殺人;可以流傳智慧,也能傳播仇恨。但許多人在網路上開罵,或加油添醋附和某些批評時,往往未意識到自己參加了一次集體霸凌行動;而匿名發言者混跡在蒼莽的網路叢林中,絕少意識到自己的言論有什麼後果或責任要負,很容易變得肆無忌憚。
以不斷攻擊楊又穎的「靠北部落客」臉書粉絲團為例,取名「靠北」(台語「哭爸」之諧音),就是專門以訐譙、譏嘲、詛咒為能事。大家隨便查詢一下即可發現,以「靠北」二字開頭的各類社團,在臉書上竟不知凡幾。台語在網路世界的時髦,威力不凡,但隨著此類負面語言而來的倫理墜落,卻教人驚心。
尤讓人錯愕的是,楊又穎出事之後,「靠北部落客」連夜關閉,走得一乾二淨,做過的醜事掩埋得不留一絲痕跡,就連道歉也省略了。街頭的圍毆事件,警方尚可循線緝凶;而網路霸凌致死,卻是鄉民鳥獸散了之,難道這真是一個無法無天的虛擬世界?
台灣網民之流於酸臭,還有一個重要的成因,就是政治的對立。網路上,藍狗綠蠅之類的用詞,多年來纏鬥不休,近期甚至更惡化到向「蛆」類比賤;影響所及,網民語言遂日趨下流。許多人清晨第一件事,就是在網上搜尋嘲弄對象與謾罵題材,以挑撥仇恨情緒為樂;在這種爭相比賽辛辣與惡毒的情況下,社會怎麼會有愉快及正面的情緒?
「靠北」的「酸語殺人」事件值得人們警惕。臉書在忙著賺錢之際,也應留意那些仇恨語言流量大的用戶,別讓臉書變成殺人現場。這是另一篇【政論霸凌】類的黑白集,如果說楊又潁自殺叫做「靠北」殺人事件,那因為楊又潁自殺,隨即被馬的貪腐政客拿去利用來箝制人民言論自由,卻把自殺新聞炒過頭,破壞從前不報自殺新聞慣例,導致【自殺模仿】維特效應的兩個男同學上吊自殺又該稱為甚麼呢?我想,
楊又潁自殺叫做「靠北」殺人事件,那兩同學自殺,不就該叫做
「靠北殺人事件」的殺人事件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