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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第一個屁最像
2015/03/30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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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馬英九說:這些案子,我一點都不了解

美河市與大巨蛋等案子,在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重新被拿出來仔細檢視清查,而總統馬英九總統昨接受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專訪,首度表態鬆口說,這些案子,「我一點都不了解。

怕被人家笑,趕忙推說:當初案子是由副市長決行

被抓到公文有「馬英九」三個字,開始鬼扯蛋,

美河市公文總統簽字? 馬:那是簽名章

然後趕緊跑去給空軍公祭,說好想他媽媽:

馬總統說,過去春祭秋祭都是前往忠烈祠,今年秘書長提醒他到空軍公墓,他欣然接受。過去,他曾不只一次來此,父母都曾經歷過抗戰,知道家國之痛,小時就曾 帶子女來致敬,他也回憶,小時候媽媽說的床邊故事,不是白雪公主或羅賓漢,而是講的是首創814空戰大捷的大隊長高志航的故事

擦乾眼淚,馬讓發言人出來說:

馬總統:如有違失 不會逃避政治責任】針對部分人士持續就美河市案質疑總統馬英九,陳以信晚間重申,馬總統近日公開所言,絕非如台北市長柯文哲所指「什麼都不知道」,當年身為台北市長的馬總統是依據專業,通案授權副市長與秘書長分層負責,因此雖對捷運站聯合開發案的大方向有掌握,但對細節並不清楚。

陳以信說,因為台北捷運的聯開案很多,早有訂定標準作業程序,身為市長既不必要、也不可能懂得每一種專業、瞭解每一項細節、核定每一項聯開案。所以實施分層負責,是很自然而且必要的事。

陳以信指出,大巨蛋與美河市不同,不過兩案都是台北市政府所推動的政策,不論是否親自核定,馬總統當年身為台北市長,自然要負成敗的政治責任。

陳以信轉述,馬總統再度強調,如果執行過程中確有同仁違法失職,馬總統本人「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轉貼到此)

我不知道這一段馬英九當老百姓是白癡,胡謅鬼扯他在台北市罄竹難書的貪腐弊案,其中之一的美河市案與他刑事責任無關,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是給大家怎樣的印記:

這如果不叫「刻薄寡恩、畏葸無情、假譎失能」,甚麼才叫?

所以我把這一段稱為「人渣治市」。

有網友看到馬助念李光耀,不禽不獸的出國前說我不代表總統,回來後洋洋得意說我到哪裡都不是私人,自己母喪都結束了還設局陳歐珀,讓郭台銘罵他鬧場失禮禽獸不如;卻在擔任藍委紀國棟父喪主委時不到,他可不是不知道喔,因為他還不讓別的大官到,只派了兩個總統府的工作人員去參加。以上這段夾議夾敘,我把它稱為馬嚎喪的政治學,這裡可以說馬已經把這門骯髒的本領玩到爐火純青,這裡他一邊鬼扯完知道不知道的,回頭馬上又去給人嚎喪,讓聯合報可以大作馬楚楚可憐,一隻梨花春帶雨,我見猶憐的形象。於是網友說他懂了..

原來馬媽媽當年只教他高志航的故事,其他甚麼BOT,美河市的,馬媽媽通通沒教,難怪他通通不知道。

不過我請大家設身處地,把自己當馬市長,先當清廉的,當他看到美河市可能有弊案,會不跳起來嗎?當時的議員又不是全都死光死絕,議員沒人問他美河市麼?他大方向知道,細節不清楚時,都不會叫人來問嗎?退一萬步講:這個案子如果是花他馬家的錢,他不會皮夾打開,一毛錢也沒有,還讓隨扈先墊,回去請錢嗎?或是去嘉邑行善團,馬家一人捐一百,合計捐五百,都斤斤計較還上報嗎?還是說他月領四七萬卻能存成四八萬,准進不准出比貔貅還精呢?

羅智強說馬是數字控:

有一天,警政署長又在做治安簡報,馬總統像是影帶重播一樣,重覆著同樣的問句。就在應答間,馬總統忽然嘆了一口氣,以一種非常認真而在乎的神情,緩緩的對署長說道:「你知道嗎?這數字每降個1,就代表拯救了2個家庭的幸福!」----羅智強<馬總統的數據迷信>

告訴大家,如果是先當成這樣數據迷信清廉的馬市長,老早就吐血中風,中道而殂了。

還有一說,先當成白癡似的馬市長,正如我在【馬英九絕對不是白癡!】所說,那是絕無可能。退一萬步說,如果他馬是個白癡,「愛護子女乃人情之常」投票給他的不就全是白癡的爸爸媽媽了。

那麼如果馬英九從來就是貪腐到爆,貪到手爛腳爛,再從腳底爛上來,爛穿肚,爛斷腸,爛到頭頂長瘡又流膿的,台灣人自有長眼睛以來,沒見過這麼貪腐的市長,那麼,如果你是這樣的他,難道你會說美河市是你一手幹的,副市長只是將來案發時借人頭一用,當個大尾的余文,這就好比另一位媽寶葉富少酒駕撞死人辯稱:

李婦是給脫落的副市長..ㄟ,保險桿撞死的。

簽名章就是代表簽名,否則不就又多了條偽造文書(?),你不去給空軍嚎喪,去了也不會把馬媽媽搬出來騙眼淚,說啥老木最愛說高志航的故事,欸,別人家的媽媽就比較不愛國,沒學問,說的都是伊索寓言「小偷與他媽媽的故事」..最重要的是你最後難道會說:

如有違失不會逃避政治責任(誤!踏馬的,任滿就要翹頭了,有啥政治責任可負)..

如有違失不會逃避刑事責任。

有個顧問團在遊花博館的時候,團長放了一個屁,怕屁聲太響被聽到,就拼命的製造各種聲響,磨蹭木製品啦,用嘴吹風發出噗噗聲做玩兒啦。一旁有個白目的團員,聽著覺得很煩,說:「嗯,還是第一聲最像。

是的,如果你是那樣個貪腐的馬市長,還是以簡馭繁,回歸原點:

這些案子,我一點都不了解

嗯,就是這聲最像!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Ma the Bumbler
迴響(12) :
12樓. 不平則鳴
2015/03/30 13:28

不兄:"噗"聲,望文生義,是從口中出來..如"噗哧"即指一種笑聲,

2014年9月15日 - 綠委控基金會買別墅連勝文「噗哧」笑了

至於放屁,音同"不"ㄅㄨˊ~ㄨˋ,請卓參唷(^^)----------------------------

噗哧"即指一種笑聲,可你的只有噗.  有些人嘴巴跟屁股一樣髒. 嘴已吐氣臭如屁.

有教養的人, 放屁也不會出聲.  沒教養的人出口成髒.

 

11樓. ..
2015/03/30 12:37
馬的辯駁又讓羅智強多了一次招遙詐騙的罪行。
10樓. 不平則鳴
2015/03/30 11:08

不兄,別人我是不知道,但對於文章我是用看的,響屁我是用聽的,只有您與另一位仁兄感覺特別敏銳,文章可以用聞的,響屁也可以用聞的(^^)--------------------------

孺子不可教,跟你說過多少次, 雞蛋臭的,打開即知,那裡需要聞?????????看到噗字還不知道那文章是臭的?????????

不兄:"噗"聲,望文生義,是從口中出來..如"噗哧"即指一種笑聲,

2014年9月15日 - 綠委控基金會買別墅連勝文「噗哧」笑了

至於放屁,音同"不"ㄅㄨˊ~ㄨˋ,請卓參唷(^^)

jun52382015/03/30 12:44回覆
9樓. 不平則鳴
2015/03/30 10:52

噗!不兄,美河市與大巨蛋等才是馬郝政績,像捷運上不能吃喝,那全是靠罰金啦..笑死我了^^-----------------------------------------------------------

June兄, 像捷運上不能吃喝,那全是靠罰金啦..柯屁竟拿來驕其妻妾,笑死我了.

還有,June兄,你的文章怎麼那麼臭???噗????????充滿屎味.

不兄,別人我是不知道,但對於文章我是用看的,響屁我是用聽的,只有您與另一位仁兄感覺特別敏銳,文章可以用聞的,響屁也可以用聞的(^^)

一旦你臉上只長著鼻子,聽到任何聲響,都只會用鼻子去嗅一嗅。---J子

jun52382015/03/30 10:57回覆
8樓. ass
2015/03/30 10:51
歐晉德,白秀雄早就知道馬英九會來這麼一招!
所以重大公文,他們都會留著等馬英九上簽;
此舉當時引起馬英九相當不悅!
沒關係,除非兩人遭馬幹掉,
不然法官只消找兩人對質,便知馬英九到底知不知道!

兩位副市長又不是昨天才踏入社會,
這麼重大公文且日後會引起重大爭議,當然是先上簽給馬英九作決行,幹嘛自己去瞎扛?!

可歸納馬式執政是部精密黑箱作業程序,馬以超人氣當選,媒體包裝得近乎完人,
讓人不疑牠會幹出齷齪卑鄙之事。

底下的人已把這八年來,要貪腐的案子早就規劃好了...
可恨當年失察,沒能拉住馬的小辮子,
又讓牠當上八年總統,造成往後30年大浩劫!

馬無論是市長或總統都是場騙局!
7樓. jun5238
2015/03/30 10:26

馬英九強調,如果是他在市長任內所推動的開發案有缺失,他願意接受調查,但「監察院已調查過,也沒有來調查我。

那麼,馬英九這裡也是在放屁嗎?

當然!而是還是個大臭屁,請看:

風傳媒說:「馬政府為免卸任後,8年執政成績遭到清算,整份監委提名名單保皇意味濃厚,令馬政府頭痛的監委們都將卸任。監委馬以工、林鉅琅、李復甸等監委們從「一品苑案」到新店機廠「美河市案」緊追不捨,因此案遭追究的台北市府官員跨前後任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 這2案都被監委要求需追討建商的不當利得,在美河市案中,監委們甚至還要追查去年底北市府已將徵收土地悄悄分割給購屋者的責任,甚至不惜再動用質問權、彈劾權, 如今這樁令馬英九、郝龍斌市府團隊難堪的美河市聯合開發案,終於要隨著調查監委們的卸任鬆了一口氣。」

所以哪裡是沒查,只是還沒查到他,正當要查他的時候,馬不給查

美河市案 監委聲請大法官解釋
針對台北市政府辦理一般稱作「美河市」的聯合開發案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機場聯合開發案,監察院院會上午通過監察委員馬以工、林鉅鋃及李復甸所提聲請司法院大法官統一解釋案。監委馬以工也呼籲,新任監委提名人前台北市捷運局長范良銹、台北市副秘書長薛春明,過去業務都曾都是牽涉美河市案,她呼籲兩人若獲提名通過,應僅守份際,迴避此案調查。

不給查他的人繼續當主持人..喔,這裡我想成了彭文正被證嚴滅口的慘劇..不提名續任..

但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李復甸中午在個人臉書上貼文「諫院提名記 司馬光」一文自況,耐人尋味。他受訪時不願評論黃世銘案,但強調貼文目的,就是在強調監察委員雖獨立行使職權,秉良心辦案,對任何糾彈案件的決議,都是共同表決而來,這項集體決議就代表監察院的決定,外界會有不同評價,即「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曲」,社會將會有公評。

以上,大家只要把自己想成貪腐的馬英九,就會覺得天經地義,理所當然,馬要不這麼幹,不就是把自己的人頭借給監委們用了嗎?但是馬之所以能貪腐得這麼成功,貪腐到成為中華民國民主法治史上最丟臉最恥辱的六七年,如果只是把彭文正滅口似的讓查他美河市弊案「一個字不可再提」,那就太丟臉,骯髒程度跟證嚴差不多而已。一定要有接下來的..

王建煊:李復甸案因監委不查才查】監察院長王建煊13日上午表示,監委李復甸、馬以工遭檢舉私訪前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將手伸入司法,如果屬實,這比很多關說案都來得嚴重。為此,他曾詢問幾位 監委,有沒有人願意調查此案,由於被徵詢監委都表示「不便調查」,他也覺得監委們因有同事情誼,可能真的不便調查,他才會在3個月前提出自動調查。

好啦,我同意這樣子比較,證嚴吃虧太多,日前王建煊不是也稱才從緬甸做完慈善,回來看到慈濟貪腐被揭發,忍不住說拿善款買股票是好事呀這類,一般人還以為他又發神經說啥「植物人愛上廁所」了,告訴大家,王建煊此時已經不幹監察院長很久了,要不然會不會發動去查壹電視或彭文正,沒人說得準咧

jun52382015/03/30 10:34回覆

這樣大家總該明白馬這個大臭屁,「監察院已調查過,也沒有來調查我。」的奧義沒?翻成口語就是

哼,監察院誰敢伸出一根爪子來調查我,我就查死他,去!

jun52382015/03/30 10:36回覆
6樓. 不平則鳴
2015/03/30 10:01

柯文哲指出,這就是所謂的軟實力,捷運營運的19年來,不僅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也成為讓台北人感到驕傲的文化,柯又舉美國地鐵為例,雖然美國地鐵營運時間比台北捷運久,但都有塗鴉,而台北捷運的車廂實在是有夠乾淨,這當然也是市民有良好的守法習慣。

北捷規定吃東西要罰1500元,柯文哲說他的小孩被罰過,所以他知道,認為北捷執法嚴格,沒人敢在車廂吃東西,另外,頭髮不夠白還沒人敢去坐博愛座,表示國民道德水準在提高。----------------------------------------------------

北捷執法嚴格,沒人敢在車廂吃東西,頭髮不夠白還沒人敢去坐博愛座,表示國民道德水準在提高。柯屁,請問你,這些你用來驕其妻妾(中國來的客人)德政跟你有何關係????????不是馬郝兩市長的政績??????????

柯文哲指出,這就是所謂的軟實力--------柯屁的軟實力其實是去中國演講,賣葉克膜,接受廠商招待,捐款入MG149再用洗錢SOP來分配廠商捐款.

噗!不兄,美河市與大巨蛋等才是馬郝政績,像捷運上不能吃喝,那全是靠罰金啦..笑死我了^^

jun52382015/03/30 10:12回覆
5樓. jun5238
2015/03/30 09:59

就這樣三兩下,馬總統詐騙SOP就大功告成了,這就是避重就輕式的撒謊,好比人家問你吃過飯沒?有吃就說吃過了,沒吃就說還沒,可是馬總統連這裡都 能說謊,他會說成:今天天氣很好。當然記者問他的時候肯定出著太陽,所以馬總統說天氣很好絕非說謊,可是記者就此忘了馬到底有吃飯還是沒吃飯,整個焦點全 轉移掉,這裡也是,人家問馬美河市貪腐是不是他幹的,他說ㄟ,看清楚,那個是簽名章。「ㄚ簽名章不是大喇喇三個字馬英九麼」傻孩子,根據政府公文處理 SOP規則,几裡呼嚕..所以簽名章不等於簽名。

那麼美河市貪腐不是馬幹?那是誰幹?難道竟是給豬幹去的麼?

張三組了個合唱 團,練唱了好久,某天,找鄰村的李四去喝茶,目地是要讓李四聽一聽張三合唱團的成果。李四聽了一陣,皺著眉說:「張三啊,這個合唱團根本五音不全,難聽極 了。」張三急忙道:「您先別這樣說,他們的唱歌技巧的確有改善的空間,」「但是馬總統當市長時很愛蓋章,看到貪腐弊案的公文也從不簽名啊。」

4樓. jun5238
2015/03/30 09:45

論其實,馬這裡施展的只是證嚴搞慈濟貪腐,詐騙的第一式,我管它叫做避重就輕,當人家質疑慈濟貪腐,它就說它很會幫人助念,要不要試試看..馬這裡是想切割,讓宛如人間蒸發的歐晉德當余文,借汝人頭一用,當馬說他細節通通不知道的時候,媒體說抓到他說謊,因為公文有蓋過他的簽名章。這給馬一個好機會來解釋公文的格式與通則,甚麼甲章乙章丙章的,老百姓就是怕死這麼多種章,明知公務員待遇高到嚇死人,退休可以領終身俸,再去當寄生蟲或給政府自己雇回去領雙薪,還是打死不肯去考。馬說所以簽名章不等於簽名!嘎?

一時之間老百姓群情激憤,一陣譁然,這時如果馬媽媽還在世那就太好了:

大家別亂吵,我這個兒子從小就是我專門帶大,睡前還給他說精忠報國忠孝節義的高志航的故事,他最不會說謊,所以他說簽名章不等於簽名,那就一定不等於。接下來馬家看是換誰出場,周美青或馬以南都行,就該接話下去說,我這老公或弟弟連顆糖果都沒騙過,不然我們請公道伯出來說,看看簽名章到底等不等於簽名好了。

3樓. jun5238
2015/03/30 09:31

網路媒體有人提出當年美河市開發案相關公文,指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是「白紙黑字簽約人」,質疑馬總統否認親自簽約是說謊犯法。
知情人士昨天說,馬總統過去擔任台北市長時,有關美河市開發案公文上用的是對外行文的「藍色簽名章」,而非親自簽名,批評者以為是親自簽名,才會有烏龍批評。
馬總統上午出席104年兒童節「大手牽小手兒權齊步走」家家愛跑活動後離場前,媒體詢問公文上是否是簽名?馬總統表示,上面是簽名章,不是簽名

有人問我,那關於馬總統這連環屁般的第二個屁,又該做何解釋。我想如果能看懂「馬英九絕對不是白癡!」「馬英九的第一個屁最像」,應該很清楚馬撒這種不入流的謊目的何在了,只要能惑亂老百姓的心智,要馬說謊可以,必要時穿插一點實話也絕無問題。像簽名章不是簽名,就跟「白馬非馬」一樣,因為馬有白癡..白色、黑色、棕色..如果說白馬是馬,棕馬也是馬,不就變成白馬是棕馬了?同理,簽名章如果是簽名,簽名筆也可以是簽名,鄉親啊,我們能說簽名筆就是簽名章嗎?

然後一群傻瓜就跟春秋時間守門的衛士給公孫龍子「白馬非馬」矇去的衛士一樣,給馬的「簽名章不是簽名」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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