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張顯耀與尹清楓
2014/08/31 08:59
瀏覽2,290
迴響21
推薦14
引用0

聯合報社論【雲霄飛車式的辦案可以休矣!】今天說: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爆發迄今已兩周。在調查局展開偵辦後,將一開始的疑似「洩密案」瞬間上綱到「共諜案」,卻遭高檢署「打臉」拒絕受理;其後, 又釋出張顯耀疑透過助理洩漏卅份機密的消息,卻又遭北檢全部無保請回。案情一波三折、高潮迭起,然而劇情反差之大,搞得社會大眾如同坐雲霄飛車般暈頭轉 向,愈辦真相似乎愈胡塗。

接著他舉了20年前尹清楓案為例說:

廿年前,轟動一時的尹清楓命案及衍生的軍購弊案、軍機洩密案,當時第一線偵查單位在初期也曾出現許多不符刑案偵辦程序的情況。例如,軍方稱決定將尹案移交 警方,警方也展現當仁不讓企圖心;但卻忘了,當時尹案早由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柯士斌指揮偵辦,要變更偵查單位,必須先獲檢察官同意。

又如,當時傳出軍方未知會偵辦軍機洩密案的檢察官陳瑞仁,即逕對部分涉及洩密、且已經陳瑞仁訊問的涉案人展開搜索行動。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是案件 偵查階段的法定主導者,相關偵查作為怎可不事先知會、並在檢察官指揮下進行?所幸,經輿論提醒,軍、警、檢最終通力合作,不僅涉案者多到案並被收押,全案 也順利移由高檢署偵結起訴。(轉貼社論到此)

其實事實真相不是如社論說的那麼美好,

害人命貪百億,郭力恆謝謝馬英九
2013/12/18 06:42

尹清楓命案關係人郭力恆 關20年出獄了
涉及獵雷艦軍購弊案被軍法機關判處無期徒刑、海軍武獲室前上校 組長郭力恆,今年八月移監到台北監獄服刑後,向法院聲請減刑,高院認定郭力恆符合減刑條例「自首」的規定,將郭力恆減刑為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上限的「二 十年」;郭力恆再向法務部聲請「假釋」,獲核准「縮刑」十二天,本月三日郭力恆已服刑期滿出獄。

郭力恆是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的最重要關係人,從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收押,原本在台南六甲軍監服刑,今年八月軍審法修法後移監到台北監獄,蹲了十九年十一個月又十八天牢房,很少講話。獄方人士形容,他是有史以來最沉默的一位受刑人。

尹清楓命案爆發後多人離奇身亡,郭力恆出獄,引發相關人士憂心安全;傳言身背百億賄款的郭力恆,僅其瑞士帳戶被查扣一千萬美金匯回台灣,其餘軍購佣金不法所得,至今流向不明。

郭力恆共涉及三件案子,獵雷艦軍購弊案及妨礙軍機治罪條例合併被判處無期徒刑(此次減刑為二十年),他另外涉及的拉法葉購艦弊案,台灣高等法院在今年五月間判他有期徒刑十五年,特偵組上訴三審,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法界人士指出,將來拉法葉艦案判決確定,法院合併定執行刑時,仍然不得超過有期徒刑二十年,郭力恆不用再入監服刑。所以該案的審判對郭力恆來說,已沒有意義。

現 行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長不得逾三十年,但修正前的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不得逾二十年;郭力恆所犯各罪,均在刑法修正施行前所犯,依法規定,應比較新舊法, 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所以郭力恆適用舊刑法規定,即使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數罪,法院定合併執行刑的上限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郭 力恆涉及獵雷艦、拉法葉艦採購弊案,也是知悉海軍前上校尹清楓遇害原因的關係人;他因獵雷艦軍購弊案洩漏軍機等犯行,八十二年十二月被收押,八十四年一月 廿四日被軍法判無期徒刑定讞服刑。郭力恆曾兩度向國防部聲請假釋均被駁回,國防部以他仍涉拉法葉艦弊案尚未審結為由,不准他假釋。

郭力恆今年八月十五日移監北監後,即向高院聲請減刑,他認為當年是主動向台北市憲兵隊「自首」,符合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規定。

高院調閱相關卷證,當年軍法機關在判決書中指出「偵辦期間郭力恆自首,經軍事檢察官偵結起訴」,因此認定郭符合自首規定,裁定郭減刑為二十年。

郭力恆獲減刑二十年後,立即再向法務部聲請假釋縮刑,原本他應服刑到本月十五日止,法務部依據縮刑制度規定,每月最多可縮刑四天,郭共可縮刑十二天,核准郭力恆的假釋,郭服刑至本月三日,踏出監獄
(轉貼到此)

這個案子,我在【 馬英九犬決尹清楓】留言區說:死了一個要揭弊的上校,涉及上千億的民脂民膏,怎麼好像大家都無所謂,是嫌臭嗎?我來簡析如下,

第一,軍審轉民審,指的是未來軍事案件,不溯既往

第二,偵辦中叫自白,不叫自首

第三,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規定,唯一與"自首"有關者為第六條:對於第三條所定不予減刑而未發覺之罪,於本條例施行前至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自首而受裁判者,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予以減刑

干郭力恆案個屁事?

第四,郭力恆其他未判案件,不是才應依軍審移民審,屬於未來,最高可關三十年,何來不再被關之說?

隨手簡析,就知道馬英九真的犬決了尹清楓,還是犬到不行的犬決!

這裡要再對這一大段【法界人士指出,將來拉法葉艦案判決確定,法院合併定執行刑時,仍然不得超過有期徒刑二十年,郭力恆不用再入監服刑。所以該案的 審判對郭力恆來說,已沒有意義。現行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長不得逾三十年,但修正前的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不得逾二十年;郭力恆所犯各罪,均在刑法修正施行 前所犯,依法規定,應比較新舊法,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所以郭力恆適用舊刑法規定,即使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數罪,法院定合併執行刑的上限為有期徒刑二 十年。】,補充分析如下

一、依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家安全法第八條修正案」,未來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全歸一般司法程序審理,僅戰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 軍事相關特別法,才適用軍事審判。洪仲丘案將在新法公告後,移由一般法院審理。所以對郭力恆過去已經定讞的案子,跟軍審法修正無關。而郭力恆還沒定讞的拉 法葉案,才會依照軍審法修正由民間司法審理,這時刑法已經修改為有期徒刑最高三十年了。

二、郭力恆移到民審後,申請適用96年減刑條例,依法馬政府的高院不得受理,因為軍審法修正指的是未來,不是過去,詎料高院竟曲解法律,更可笑的, 還把【偵辦期間郭力恆自首,經軍事檢察官偵結起訴】當成新證據,把老百姓當成白癡,偵辦期間郭力恆那個叫做自白啦。還有喔,96年減刑條例沒有說自首才減 刑的啦,如果要用減刑條例,沒自首也能減刑,這樣明白麼,這個馬的高院,不像是畫蛇添足,脫褲子放屁,此地無銀三百兩,瞎掰因為郭力恆果然有自首所以符合 96年減刑條例才給他減刑,結果機關算盡,反被抓到褲子破了,露出馬英九的XX那樣,又成了世界笑話麼?

三、報載『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國防部轄屬的最高軍事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日前向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聲 請,指今年8月修正之軍審法違憲;尤美女批評國防部目的是要讓「軍法復辟,包藏私心」,表面上,要求對個案解釋,實際上是要為了軍法官的出路著想。』

國防部則是強調,有關最高軍事法院及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審理之個案,對於應適用之法律,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故聲請司法院釋憲,乃屬渠職權,此在司法機關屬常見現象云云..鄉親啊,這段大家看懂沒?像尹清楓,拉法葉這種人命關天,動搖國本,牽涉到動輒數百億民脂民膏的巨貪大腐,弊案醜聞,結果國防部不去釋憲,反而去釋憲一些五四三的,還在今天郭力恆被縱放消息見光後,說他們國防部是

針對涉入軍購弊案的海軍武獲室前組長郭力恆已申請減刑並服刑期滿出獄,國防部今天(17日)表示,今年8月軍事審判法修正後,郭力恆已在8月15日移至司法機關執行,對於法務部矯正署依法辦理,國防部表示尊重。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說郭力恆是馬英九縱放的,拉法葉案也是馬英九報銷的,尹清楓的命案也是被馬英九活活吃掉的。馬英九要有一點真心,小是小非要幫尹清楓申冤,追回拉法葉弊案被孽畜們貪汙走的好幾百億,在【馬英九犬決尹清楓】 我說過,他不至於先把拉法葉案的雷學明等判無罪,由黃世銘關說特偵組不上訴,再國賠192萬給他們,既而假軍審移民審,烏龍轉桌,用五鬼搬運吃案法,把郭 力恆趕緊偷偷放走,這裡馬英九跟司法單位,難道不該據軍審移民審的精神,針對郭力恆申請的貪汙案,監不吐實(他馬的,這算是哪門子自首),貪汙幾百億一毛 錢都沒吐還,也不招認害死尹清楓的真兇,把無期徒刑減刑為三十年,搞不好郭力恆被關到怕,就全招了

難道不該這樣子做才是大是大非?

馬英九把真正國人被強姦的案子假辦真放,卻裝模做樣說他犬決陳守煌(按:馬英九將犬決陳守煌?)是大是大非,說陳守煌這不是關說是甚麼?這不但是關說,還是個成功的關說。他吃銅吃鐵吃台灣米喝台灣水,日進一斗金,夜進一斗銀,都已經大富大貴,百子千孫的有喔了,這一會子竟然無神無鬼,連尹清楓的冤魂都抓來犬決,這一趟不好好的謝謝他不行,嘆曰:

縱放郭力恆,報銷拉法葉,犬決尹清楓,謝謝馬英九

(重貼到此)

從這篇重貼的文章,我們知道聯合報社論員跟馬總統一樣對當年拉法葉案,郭力恆洩密害死尹清楓(?)毫不關心,社論員甚至也不GOOGLE,連自己報社有資料庫也不去搜尋一下,他今天只要打上

「偵辦期間郭力恆自首,經軍事檢察官偵結起訴」

往下搜尋,就不會鬧這麼大的笑話了。啥?甚麼笑話?沒看到社論員說:

全案也順利移由高檢署偵結起訴。

事實上是由黑不見底,國防布管的軍事檢察官起訴的啦,(這個結論用反證也行,假設郭力恆當年真由高檢署..全銜【高等法院檢察署】起訴,現在要偷放出來,高等法院幹嘛還要裝模作樣跑去翻當年軍審判決書,直接問隔壁辦公的同事檢察官不就得了?)

但是還是要感謝社論員提到尹清楓這個冤到不能更冤的冤案,光是郭力恆獲釋,就看到三個冤,第一,偵辦期間還能被軍法官判決為自首。第二,20年一句都不招也能叫做有自首(更別說這麼多軍購案,還涉及數百億佣金,竟然只有他一人涉案)。第三,司法小三公然強姦立法院跟洪仲丘案,【「國家安全法第八條修正案」,未來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全歸一般司法程序審理】,司法卻能穿梭時空回到過去的也算(在黑白集【法律之前的藝人和教授】還談到更扯的,直接自己就能靠解釋法令的大水庫事後理論,把教授貪污除罪化),這萬一郭力恆是被槍斃,那不就還要像江國慶案那樣國賠他一億?

.

後記:標題本來要寫成【張顯耀與郭力恆】,但是社論【雲霄飛車式的辦案可以休矣!】我從頭到尾看兩三遍,奇怪ㄟ,談的是軍機洩密,竟然完完全全可以不寫到郭力恆,都是在那裡尹清楓來拉法葉去的,不明就裡的,搞不好還以為洩軍機的是尹清楓或拉法葉咧。這就好比一種催眠,有人把社論員催眠,「待會兒醒來,沒有郭力恆這三個字」,然後社論員就以為自己清醒的寫了這篇社論,再來催眠大家,還把我也被催眠了。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Ma the Bumbler
迴響(21) :
21樓. 蜘蛛蝴蝶刀
2014/09/01 11:43
咦? 老大的金龜孫還真自己跑來對號入座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20樓. cjs
2014/09/01 03:18
18樓. 不平則鳴先生;

您確實很笨,連當老師要先拿教師證(註冊)都不知.....

ㄚ您看過當老師還要隱姓埋名偷偷摸摸的教學生的嗎? 既然您匿名,就是存心不正,

子既率不正,更何以正人?.....嘻,自我陶醉..
19樓. 蜘蛛蝴蝶刀是近親繁殖的弱智
2014/09/01 02:59


蠢蜘蛛的專長: 捏它馬的主子的龜頭.

蠢蜘蛛啊, 對你,湯跟藥都不必換地,餿掉的湯呀藥呀飯呀對蠢蜘蛛是最合適地.

18樓. 不平則鳴
2014/08/31 21:55

我確實很笨,一年多來試圖教導一組(就那麼三五人,連一班都組不成)人如何做人,什麼是公正,什麼是真理。一年多了,那㧗人不但沒有變好還倒退嚕。孔子說朽木不可雕也,真是聖人。

只好繼續跟看得懂的人對話。那些教不會還躲國外的只好放生了。

17樓. 奇怪的政府
2014/08/31 20:52
國台辦首回應張顯耀案 警告台媒:別作不負責任的報導
國台辦首回應張顯耀案 警告台媒:別作不負責任的報導
2014/08/22 22:13:00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的兩岸首席談判代表張顯耀,到底是不是「共諜」?大陸國台辦今(22)日下午在記者會上,首度針對張顯耀離職一事做出回應。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大陸已經注意到部份台灣媒體的報導,希望這些媒體「不要作不負責任和子虛烏有的猜測,以免對兩岸關係造成負面影響。」
16樓. 奇怪
2014/08/31 20:45
三立新聞)
三立新聞)馬政府遭中國打臉 陸官媒:張顯耀是共諜太離奇!2014/08/2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台灣爆出「共諜」案,這個人居然還是兩岸首席談判代表、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張顯耀,讓大陸官方終於忍不住,透過官媒《環球時報》社評首度表態。但不開口還好,一開口就打臉馬政府,批評「馬英九當局內部控制力不足」,認為說張是共諜太離奇,就算大陸要找共諜「張也不是個合適人選」,並指此事恐將影響兩岸關係。


該篇社評以《台灣首席談判代表是『共諜』太離奇》作標題,開頭就對張顯耀被指為共諜感到驚訝,因為「張顯耀反『台獨』,當初就是兩岸『三通』的積極推動者」,並意有所指地表示「張顯耀案給大陸出了個多大的難題!公開指責對他的『共諜』指控,這等於是打臺灣當局的臉。」


文中明白指出,張顯耀是個生性率直好言的人,因此「衝著張的這些特質,講句玩笑話,大陸即使要在臺灣發展『共諜』,張也不是個合適人選,他的公開價值要比他進入大陸的『隱蔽戰線』高得多。」


《環球時報》也訪問了數名大陸學者,他們都不相信張顯耀是共諜,反而認為「這個危機是馬英九當局內部控制力不足、張顯耀個性強勢以及臺灣政治生態混亂共同促成的」,且此事將「沉重打擊馬英九團隊的形象,損害兩岸互信」。。


「面對大陸,臺灣社會的自信顯然在不斷流失,後果之一就是變得十分敏感、多疑。」大陸官媒的社評,向來被視為觀察中共當局看法的重要指標,該文特別提醒「兩岸發展關係,臺灣的政治穩定至關重要」,並表示張案「還應算是」台灣的「內部事務」,所以大陸目前「是不想多說的」。。


最後該文結論是「希望事情能以少損害兩岸關係的方式儘早落幕,由於馬英九當局如有內亂不利兩岸合作,我們也不希望看到這件事在臺灣及馬當局內部搞得天翻地覆。」


張顯耀離職風波延燒,一周以來大陸官方始終噤口,直到20日陸委會指張洩密、調查局驚爆張疑似共諜,22日國台辦、大陸官媒才首度進行回應,接下來就看台灣當局如何接球,妥善處理兩岸關係。
15樓. 狐禪
2014/08/31 20:08
談談阿扁吧,版主要沒常常夢見他,就是心懷異志。
剛剛才看到阿扁竟然說「他是我們一國的」,毫無..毫無分辨是非善惡與黑白的能力,甚至連誰跟他同一國都搞錯,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真是活該死好。 jun52382014/08/31 20:21回覆
14樓. jun5238
2014/08/31 19:40

太史公曰:儒以文亂法...

金溥聰用司法自清 法界認合宜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
針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要向指他為張顯耀案幕後主導者提告,世新大學教授王健壯31日為文批評金浪費司法資源,對此法界多不認同。律師許文彬認為,政治人物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可顯其謙卑,反彰顯法律的公正性;律師宋耀明受訪時也認為,用訴訟爭取權益是法律所保障的事,不必給政治人物過高的道德標準。監委高鳳仙也說,公眾人物透過媒體自清效果不大,若能透過司法訴訟較有公信力。
世新大學教授王健壯撰文指出,金溥聰近10年來對12人提告,8件官司中已有7件敗訴,似乎非窮盡司法可能以維護名譽不可。王認為,公眾人物本該對公開言論有更大的容忍度,若有人指控或毀謗金溥聰,他有「特權」可發聲明或開記者會澄清。但金近年來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名嘴、專欄作家提出訴訟,且屢告屢敗,恐只是「窮盡司法資源而增加法院訟累」。
【金敗訴彰顯司法公正】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律師認為,政治人物願意走司法途徑反而顯示他們對司法的信賴與尊重,展現謙卑態度。「若政治人物召開記者會反擊,利用人際、媒體關係展現政治人物的權威,反而\顯現了傲慢。」許文彬說,金對於司法判決表示尊重,而法官也沒有因為提告者是政治人物而有所偏袒,更彰顯司法的公正性。
「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沒有構成毀謗罪名,並不代表法院認為被告發表言論的行為具正當性。」許文彬引述一句法律諺語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即使被告無罪,但只能證明,從刑法的嚴格角度,被告的言論行為不構成犯罪要件,但不代表司法認同被告所言所行,「如此看來,被告的濫用言論自由,才是真正浪費司法資源。」
【司法訴訟是最低保障】
律師宋耀明也認為,一般人受到毀謗,用訴訟爭取權益是法律保障的事,若只因提告者是政治人物就說其濫用司法,實為不妥。「是否濫用司法資源,這個界線連律師都判斷不準。如有其必要,政治人物或老百姓都可尋求司法救濟找回名聲,不必給政治人物過高的道德標準。」
宋耀明說,政治人物對於評論性、意見表達的言論自然要有雅量包容;但若是牽涉到事實問題,無中生有,以致混淆民眾視聽,使人信以為真,如指控政治人物貪汙、有第三者等,就不能算是意見性的言論,自然不能以「言論自由」之名,一併概之。
「我們法官、監察委員也常常被媒體、網路評論惡意批評,可能因此影響一輩子的聲望。」監察委員高鳳仙強調,在聲譽受到損害、受到冤屈時,使用司法資源是每個人的自由。她認為,很多時候即使政治人物開記者會自清也不會有人理睬,若能透過司法訴訟至少對自己是個保障。

孟子曰:「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皆悅之,自以為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曰德之賊也。孔子曰:『惡似 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佞,恐其亂其義也;惡利口,恐其亂其信也;惡鄭聲,恐其亂其樂也;惡紫,恐其亂其朱也;惡鄉愿,恐其亂德也。』君子反經而已 矣。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矣。」

這篇新聞找來的幾個人,說的根本通通都是相反,一點民主自由的常識與憲法對老百姓言論自由保障的概念也沒有。先說這個許文彬..

馬英九總統透過國民黨機器,強壓國民黨立委支持其所提的監察院正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人選,唯據了解,除了馬英九總統外,陳水扁前總統也出手襄助1位馬提名的監委名單,能讓扁馬聯手加持的,就是昨天(3日)和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激動對槓的許文彬。知情人士說,許文彬除了曾是扁任命的國策顧問,也支持扁保外就醫,應是扁願幫忙的主因。綠委透露,就有多位近日曾去探扁的綠委,都被扁拜託,請綠委在監察院人事同意行使時,務必支持許文彬,扁還強調,「他是我們這一國的。」

而宋耀明就更好笑了,對了,不知道連勝文告周玉蔻的官司他證作的怎樣,到底連勝文有沒有去花花公子趴呀?

高鳳仙是個連任的監委,我在【竹竿傷童 監委傷心】用一整篇文章來評價她,大家可以自己看看,馬英九老提這種冷血的資深法律人士當監委,讓我想到日昨看到網路上有人解釋洪仲丘案,有個士官第一次被約談馬上交保,說是他請的律師是軍審的大學長,網友說沒錯,白色恐怖時代很多人都認識他,後來他竟然出任馬傻的國民黨政府專門核給白色恐怖受難者補償金的基金會的執行人員,有趣吧,說到這裡還是一句老話,

They are fucking slaves!

jun52382014/08/31 19:57回覆

許文彬律師認為,政治人物願意走司法途徑反而顯示他們對司法的信賴與尊重,展現謙卑態度。「若政治人物召開記者會反擊,利用人際、媒體關係展現政治人物的權威,反而顯現了傲慢。」

這個許文彬幹嘛不去問被告到去坐牢,賠光家產的是希望政治人物展現謙卑,還是顯現傲慢咧?連被告到慘兮兮的老百姓問都不問,真是傲慢,還虧他是啥中國人權..啊,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馬提去當監委,阿扁的自己人咧

「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沒有構成毀謗罪名,並不代表法院認為被告發表言論的行為具正當性。」許文彬引述一句法律諺語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即使被告無 罪,但只能證明,從刑法的嚴格角度,被告的言論行為不構成犯罪要件,但不代表司法認同被告所言所行,「如此看來,被告的濫用言論自由,才是真正浪費司法資 源。」

言論自由簡單說,就是你可以想別人壞事,說別人壞話,但是不能對別人壞。會因言論獲罪,是極權國家政治犯或刑法一百條良心犯,許文彬這裡濫用他的言論自由,鼓勵政客領民脂民膏對老百姓質疑政治事務興訟,一次浪費了司法與媒體資源。這樣大家該知道老百姓與這些政客權力有多不對等了吧,我們寫得要死,媒體甩都不甩,許文彬隨隨便便放個屁,媒體就大報特報,這樣政客還不知足,還要告老百姓,真是人為刀殂,我為魚肉呵

jun52382014/08/31 20:07回覆

律師宋耀明也認為,一般人受到毀謗,用訴訟爭取權益是法律保障的事,若只因提告者是政治人物就說其濫用司法,實為不妥。「是否濫用司法資源,這個界線連律師都判斷不準。如有其必要,政治人物或老百姓都可尋求司法救濟找回名聲,不必給政治人物過高的道德標準。」
宋耀明說,政治人物對於評論性、意見表達的言論自然要有雅量包容;但若是牽涉到事實問題,無中生有,以致混淆民眾視聽,使人信以為真,如指控政治人物貪汙、有第三者等,就不能算是意見性的言論,自然不能以「言論自由」之名,一併概之。

宋耀明的確判斷不準,當年他聽連勝文說去開趴,說給周玉蔻聽,被連勝文告,周把他供出來做證,現在到底有沒有這個事實,連勝文萬一落選,會不會告他誹謗,真是沒人說得準。不過王健壯舉的例子,都沒有宋耀明自己發生或判不準的,都是能一眼看出,是要用司法震攝威嚇老百姓,產生寒蟬效應用的,愈是離譜的告發,愈能發揮效用,好比馮光遠說金溥聰的,那些都是意見,誰會相信馮說的是真的呢?他又沒天眼通,也沒跟馬金留學當過同學。又比如告宋楚瑜的,明明真的有假民調,金溥聰自己隨手都能編一個新的假民調出來,他說:

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

看到了沒?連這樣都敢告,還是告宋楚瑜喔。至於高鳳仙,感覺上好像就是在說我,我就不多談了。

jun52382014/08/31 20:19回覆
13樓. jun5238
2014/08/31 19:12

權貴參選的更積極思考...

權貴參選的積極思考
【聯合晚報╱午後熱評】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獨生女雀兒喜日前宣布辭去NBC新聞部兼職記者的工作,原因是柯林頓基金會工作負擔增加以及待產;但外界普遍認為她是為母親希拉蕊日後參選2016年總統選舉預作準備,避免出現尷尬局面。
希拉蕊有個當過八年美國總統的先生,她也當過聯邦參議員、國務卿,一旦成功當選美國下屆總統,美國可望出現新的政治權貴世家「柯林頓家族」。但美國民眾不排斥這個新權貴的誕生,儘管尚未宣布參選,希拉蕊始終維持高人氣;她參政後累積的聲望、展現的決斷與執行力,跨越了權貴形象構成的障礙。
曾在2012年代表共和黨參選美國總統的羅姆尼也出身政治世家,他當過麻州州長,更因經營事業有成,成為美國史上最有錢的總統候選人。羅姆尼是個優秀的CEO,但這個經驗未幫他在選戰中加分,反成了包袱;選前他被爆曾說美國百分之四十七的人不繳稅,卻一味支持歐巴馬,不是他爭取的對象。此舉更加深他權貴的負面形象,立刻成了前進白宮的絆腳石。
年底的九合一選舉逐漸白熱化,代表國民黨參選台北市長的連勝文也為權貴子弟的形象所苦;但這絕非他如今陷入苦戰的唯一因素,否則他當初也不可能在黨內初選出線。競選團隊組成後,內部決策系統的整合、選戰的策略及步調、政見願景、甚至是候選人形象的包裝等,才是影響選情的關鍵。
連勝文曾說,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但可以選擇成為什麼樣的人。紐約市前市長彭博富可敵國,在沒有金主、利益團體奧援下當選;他在十二年的市長任內推動他想推動的改革,不受外力影響,把權貴的阻力化為助力。
權貴不是選舉的障礙,問題在被視為權貴的參選人,能不能說服選民,你有能力治理好這個城市,這才是權貴參選的積極思考

看到聯合報社論員相反的思考,忍不住想到那句古諺「橘逾淮為枳」,何況是過個海峽,又過了太平洋,跑到美國比去,這個社論員也真敢在嚴長壽把台灣這種權貴比去美國贏得國人共鳴後,再比一趟顛倒的給人笑..告訴大家,真正對於台灣這群國民黨權貴更積極的思考底甲啦..

被連勝文瓦斯問題惹哭? 里長澄清】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日前探訪南機場社區,和當地里長座談時討論到 社區瓦斯公共安全問題,有媒體報導里長講的是桶裝瓦斯問題,但連勝文關心的 卻是地下瓦斯管線,兩人一番雞同鴨講把里長給惹哭,對此,連勝文今日再度拜訪里長方荷生,方荷生表示他很高興有市長參選人願意關心南機場的整建和都更問 題,瓦斯桶或瓦斯管線不是當日討論的重點,他也再三強調「我真的沒有哭」,不解媒體為何寫出這樣的報導。

方荷生表示,南機場一帶有許多50年前蓋的老舊房子,他在座談中告訴連勝文南機場的困境和需求,希望連勝文當選後幫忙南機場社區和夜市做整體規劃, 希望 「不要讓瓦斯桶出現在街上」,但此建議卻被被媒體解讀成雞同鴨講,甚至還把他惹哭,方荷生澄清「我真的沒有哭,我還笑得蠻開心」。

【問管不問桶】,是指連勝文興沖沖拿著幕僚備妥的瓦斯管發言資料,在台北市找到一處老舊國宅,與里長暢所欲言的談話,

連:這個社區的瓦斯管有沒有漏水或漏氣的問題?

里長:我們南機場沒有瓦斯管線,我們全部用瓦斯桶...

連:我是想老舊住宅一定會有瓦斯管線的問題。

里長:南機場夜市那一條街,所有的攤商全部是瓦斯桶,還會失火。

連:像新店前一陣子發生事情,老舊社區瓦斯管線一旦發生火災,竄燒是整個這樣從店裡燒出去的,所以都更是很重要的解決辦法。

痛苦到了盡頭,里長終於掉下淚來:自己當了16年的里長,從馬英九市長到郝龍斌市長,都「不幫忙解決」。

連也感到很抱歉:不是故意要問這些問題的。(都是那些該死的幕僚給錯了稿)

這是一開始的版本,不過里長當時的反應,應該是要笑才對,怎麼國民黨每次派給台北市民當市長的,都跟馬傻是同一個德行,啥?甚麼德行?不就是嚴長壽說的,

馬總統當初如果在美國多接觸底層、了解底層,最好被老闆開除幾次,而不是一回台灣就當總統英文秘書,如今就不會是現在這樣,看不到最底層。

這個叫作國民黨的政壇二世子,南懷瑾會說這叫職業皇帝,這不一定是貶抑,只是在形容一種尸位素餐的飯桶領導人。這在歷史上可說是罄竹難書,所在多 有..甚麼晉惠帝,阿斗啦,明朝末年的崇禎啦,這裡也說不上那麼許多。而這些古代的飯桶皇帝,通通都有個特色,就是皇帝的位子是世襲,或是繼承來的。國學 大師南懷瑾說,這個就叫做『職業皇帝』:

他們泰半出生帝王豪富之家,不食人間煙火,不明百姓疾苦。所作所為,往往會禍國殃民,生靈塗炭。看在老百姓眼中,自然是荒謬透頂

看到連勝文問管不問桶的新聞,我都連笑三篇了,里長現在事後回想起來,當時肯定也是笑到噴淚。

jun52382014/08/31 19:12回覆
12樓. 運動品牌專賣
2014/08/31 16:22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