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案如謎 且信司法吧
【聯合報╱桑品載/作家(台南市)】
事實已澄清: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看了報告之後,馬總統「痛心疾首」。
馬總統的「痛心疾首」,曾兩次出現在對林益世和賴素如收賄被證實後的反應。林和賴都是馬總統所信賴的人,他的「痛心疾首」,不啻是內疚神明,外慚清議,被欺騙、遭背叛的深刻感受。
現在,「痛心疾首」四字又落在張顯耀案子上。張顯耀到底做了什麼事?我們不知道,馬總統當然知道,他的感受是否也是因為被欺騙、遭背叛所致?
張顯耀宣稱,有人隻手遮天,使馬總統誤判訊息。但張是馬所冊封的特任官,對張的任務了解最深入,在此狀況下,若還有人能從中離間,那馬總統不僅「無能」,簡直是「笨蛋」了!
張顯耀給馬總統寫信,可想而知是為自己「蒙冤」、「被人陷害」叫屈。馬總統沒有接見他聽他解釋,反把這封信交給了王郁琦,這表示,張顯耀的信經不起事證的檢驗。
至於調查局,最初將案子逕送高檢署,即意味調查局認為張顯耀所涉的是「內亂外患」罪,因為這個罪只有高檢署才能偵審。高檢署未接受本案,理由是要求調查局「補足證據」;調查局繼而將案子以「洩密罪」送北檢,北檢對張顯耀從「境管」到張到案後將他從嫌疑人改為「被告」,且從「他字案」改列「偵字案」,並限制住居。案情升高,北檢承辦檢察官應有所本。
張顯耀案成為社會大猜謎,固然是民主政治言論自由常態,但各述己見總要合乎言詞邏輯,有人認為對張是「羅織罪名」,是「扣紅帽子」,卻未為此說提出證據。
電視名嘴說得天花亂墜,據稱已有九個版本,但是他們破功的例子已「族繁不及備載」,反正事後不了了之,照樣接通告,所以聽聽也好,不聽也罷。
我所信者,調查局將張案提高到國安層次,如果手中沒有確鑿證據,恐怕給他吃了豹子膽也不敢。他豈會不知,若未來證明調查局所言為子虛烏有,社會會有多大反撲力道?藍綠雙方都不會饒過他,必有一堆烏紗帽落地。
張顯耀影響兩岸關係,難免,不過說會弄得交往停頓,那是畫鬼嚇自己。一則,兩岸談判已制度化,人的重要性相對降低;再則,既發覺張顯耀不適合擔任現職,拔掉他是任何正常國家的正常決定,難道明知他有問題,還留著姑息養奸嗎?
聯合報日前社論疑慮張案會否成為「九月政爭」的另一章,使司法屈從於政治,這才是大家應該關心的。
不久後司法終須給社會以事證為憑的答案,到時大家若發現有清楚政治黑手介入的痕跡,應口誅筆伐,現在就相信司法吧,畢竟台灣不能永遠成為一個不信司法的社會。(轉貼到此)
我不知道桑品載是何人,但從聯網對他這篇評論的力薦程度來看,也不是一般人,這篇評論的標題雖然很中性,感覺上想表現出客觀並尊重司法的模樣,但是內容卻是完全寫成了相反,甚至連第一段開頭就說錯,因為他竟然把馬總統的「痛心疾首」當成一種事實並加以演譯。關於這點,我已經在【勝文問管不問桶,隔鄰里長沒有哭】的澄清串連大會說明得很清楚,這裡不贅。但是我個人的意見認為這篇評論,桑把他個人意見說成了事實..
張顯耀應該告桑品載誹謗的。
桑品載說:事實已澄清: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看了報告之後,馬總統「痛心疾首」。
根據誹謗罪定義: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但書說: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現在桑品載說【事實已澄清...】就不是在說那是他的個人意見。所以只要能證明桑說的不是事實,那就叫做誹謗了,桑說:
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看了報告之後,馬總統「痛心疾首」
馬痛心疾首,出自一篇栽贓張顯耀是共諜的新聞,現在已經被否認張是共諜,請看:
去職案→共諜案 馬2周前獲悉張顯耀涉案
張顯耀去職案風波延燒五天,甚且指向全案恐是涉及外患罪的共諜案。據指出,馬總統約在兩周前知悉張顯耀疑涉案情事,深感「痛心疾首及難以承受」。
原新聞說【據指出...】所以是指摘式,桑品載則屬於傳述式: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而桑品載又說:【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根據王郁琦自己的說法:
王郁琦表示,七月下旬接到相關檢舉資訊後,即向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報告,提出調職調查的建議處理方式,八月上旬接著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在獲得兩位長官點頭後,王郁琦八月十四日在辦公室約談張顯耀,當面告知被檢舉洩密。王郁琦坦言當時心中已對張顯耀產生洩密疑慮,遂以「長官要求」為由,要張顯耀離開現職,專心準備後續調查,但沒有向張透露具體洩密案由;張顯耀追問「長官」是否為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王郁琦只重複回答「上面的長官希望你能夠調離現職接受調查」,並向張顯耀提出以「家庭因素」為由的對外說法,和安排轉任董事長的建議。
看到沒?王郁琦把這段過程還原,自始自終只提到跟兩人報告,一個金溥聰,一個江宜樺,根本就沒有馬總統,如果把這段比去張顯耀的證詞會更清楚,張說:
王郁琦說金溥聰要我離開
問:上周你與王郁琦見面,談了什麼?陸委會高層還說,你「心裡有數」?
答:上周四王郁琦找我,說「上面」要你離開現在這個職位(陸委會副主委)。我問王:「上面是誰?」王郁琦說,「是金秘書長(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
我問王郁琦:「總統知道嗎?」王郁琦說,總統不知道。但(我們)會安排你去一家公司擔任董事長,周一(十八日)政院會有人跟你聯絡。
我們知道,交叉訊問的基本公式,就是把兩人一致的說詞視為真實。所以王說總統不知道,獲得兩位長官(金、江)點頭後,就叫張顯耀滾蛋。張說王說總統不知道,還叫他去當董事長但他不幹。所以王郁琦與張顯耀兩人對這段還原事實的證供,那個最大公約數,或說是一致的說詞是甚麼呢?
是馬總統不知道。
本來呢,我在想,桑先生若說這是他個人意見,根據我們民主國家,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那麼他愛說甚麼,能飛天鑽地的,那些都是他家的事。可是他偏偏要說他說的就是事實,還被聯網大力推薦,傳述於眾,給好多閱聽人看到。欸,這下從頭就被我拆穿,像是在說謊,造謠,栽贓構陷張顯耀..
我真的認為張顯耀可以告桑品載誹謗。
25樓. fd2014/08/30 12:51真有意思。
本期新新聞雜誌說,張顯耀案發展至今,「事情一發不可收拾」,還說「高層」束手無策,「上面長官」也繼續神隱,馬英九繼續裝傻不講話。
這期新新聞是8月28日出刊,所以推測這篇文章最遲是於8月27日定稿,再對照一下28日與29日的情勢發展,不論是馬突然出來發那個害蟲言論,或是「高層」放話的張顯耀罪名屢被打臉等等,不得不說,該篇文章很精準的點出了相當的事實,也刺出了馬金江王的行為模式:
1.「高層」確是束手無策,他已經開始適用彼得原理了;
2. 一旦事情大條,「上面長官」就會神隱,出來坦的,只會是小囉嘍,或是越補越大洞的馬英九。- 24樓. cjs2014/08/29 04:25唉,23樓. 不平則鳴先生,耶穌是"神"不是"人"...[你是比耶穌偉大的聖"神"]才對!
人不管聖不聖,跟神是不同等級,無法相比的...小學老師應該有教..
23樓. 不平則鳴2014/08/28 16:472000多年前,耶穌的跟隨者在雞叫以先都要三次不認我(耶穌).版主是比耶穌偉大的聖人,有人自願當跟隨者,一次都沒有否認過. 比耶穌偉大的聖人這句話版主沒有說過, 你可以告我說"你是比耶穌偉大的聖人",我接受你的指控.
- 22樓. cjs2014/08/28 16:23嘻,做政氣先生的Follower,才敢堂堂正正說出來!
不像一些做[不要臉的髒東西]的Follower,一直遮遮掩掩的... - 21樓. cjs2014/08/28 16:2019樓. 不平則鳴先生;
不用好奇,cjs就是政氣先生的Follower,cjs從來不會搞神秘...公司的機密公文
我都帶回家參考...懂了嗎?C兄,看到這裡,我才深深佩服黃創廈對張顯耀案的先知,前後兩篇【 張顯耀「就是匪諜」的必然發展‧‧‧】【那些年,國民黨殘殺的孩子們‧‧‧】讓我們得以先見識到從前國民黨栽贓殺戮匪諜的慘酷手段,我小時候常聽老父說當年他賺美軍蓋基地的錢,可以買下忠孝東路上一大片的田..那怎麼沒買呢?老父說當年他跟弟兄們給美軍蓋基地,每天領美金,下工後都把錢託連長代管,等到基地蓋好,要去找連長拿回錢時,門口竟然站了一堆憲兵,偷偷問旁邊的人,說連長是匪諜,已經被槍斃了..老父嚇到趕緊逃跑,那一大筆要買忠孝東路良田的美夢,遂永遠不得實現,從此他念茲在茲,深覺是連長太太侵吞了那一大筆美金存款,直到有一天他在六張犁看到連長太太,生活的很艱難,還周濟了他幾千塊,這才恍然大悟。而我則是直到張顯耀案,看到黃創夏的文章後,才明白老父當年幹嘛沒命的逃跑,而不是上門查問美金在哪兒。還是那句話,好懷念老父那時的國民黨,說人家是匪諜就直接槍斃掉,屍骨美金都不存的年代喔.... jun5238 於 2014/08/28 16:33回覆 - 20樓. cjs2014/08/28 16:15版主;
40歲以上的人,要改變自己的中心思想,需要多大推力?
19樓. 不平則鳴2014/08/28 16:10將應保密的公文資料藏於家中----------應保密的公文資料可以藏於家中???????????
好奇誰是你的Follower????? 有人想對號入座??????????
這有幾種可能,一種是檢調花了好幾天,終於把機密公文準備好,要帶過去張顯耀家。也有可能是王郁琦叫張顯耀把辦公室清乾淨時,趁他去尿尿,不小心掉了機密公文進去,從前國民黨要栽贓別人是匪諜,就直接說他是,然後把他推下海裡活活淹死,或是集體處決,真的從沒看過連栽個贓都搞得二二六六,真會把共匪笑死喔 jun5238 於 2014/08/28 16:15回覆- 18樓. cjs2014/08/28 16:0816樓. jun5238先生;
唉,陳柏霖林也說柯震東沒吸毒呢...該死,我竟然想去馬傻說人不是蓮弟殺的咧... jun5238 於 2014/08/28 16:11回覆 - 17樓. cjs2014/08/28 16:05咦,...張顯耀幹嘛藏在家裡?..他用小米機拍照不就好了,自動導向,直通中南海呢...人家說張顯耀喜歡裝神祕..我偷偷告訴你,我有機密公文藏在家裡,等馬傻派檢調來搜索,你千萬別告訴別人喔。這個秘密先傳到歐美知情人士耳裡,又好像傳到共匪那邊,繞行地球一圈之後,終於被馬傻跟他的檢調聽去了..這可是絕對機密,千萬別告訴別人..噗~~ jun5238 於 2014/08/28 16:10回覆
- 16樓. jun52382014/08/28 16:02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今天說,張顯耀案是馬政府主動揪出偵辦,最後不管有罪無罪,都會顯示「馬英九不是賣台之徒」,政治意義重大,證明我方與北京交手時,仍有敵我意識。
我不知道施明德是有天眼通,還是能鑽進馬的肚子裡,否則哪能憑空跳出這個結論「馬英九不是賣台之徒」?如果有罪,不就證明馬用匪諜跟共匪談服貿,馬還差點逼我們台灣人活活吞下,說是Z>B,只能逐條討論,逐條"表決",一個字都不准改「否則視同背叛祖國」嗎?奇怪ㄟ,施明德的女兒不是也有去噴漆,「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嗎?
如果無罪,那就證明這只是馬總統栽贓別人是匪諜,特務恐怖治國的手段,施明德,敢問要如何證明出馬不是賣台之徒?ㄚ你有看過兩個敵對國家,女兒卻嫁去敵國,女婿還在那裏做生意,專營台灣有錢人去對岸投資房地產的麼?這叫有個屁的敵我意識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