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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文問管不問桶,隔鄰里長沒有哭
2014/08/28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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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連勝文瓦斯問題惹哭? 里長澄清】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日前探訪南機場社區,和當地里長座談時討論到社區瓦斯公共安全問題,有媒體報導里長講的是桶裝瓦斯問題,但連勝文關心的 卻是地下瓦斯管線,兩人一番雞同鴨講把里長給惹哭,對此,連勝文今日再度拜訪里長方荷生,方荷生表示他很高興有市長參選人願意關心南機場的整建和都更問 題,瓦斯桶或瓦斯管線不是當日討論的重點,他也再三強調「我真的沒有哭」,不解媒體為何寫出這樣的報導。

方荷生表示,南機場一帶有許多50年前蓋的老舊房子,他在座談中告訴連勝文南機場的困境和需求,希望連勝文當選後幫忙南機場社區和夜市做整體規劃,希望 「不要讓瓦斯桶出現在街上」,但此建議卻被被媒體解讀成雞同鴨講,甚至還把他惹哭,方荷生澄清「我真的沒有哭,我還笑得蠻開心」。

我想,這篇就把幾個新聞事件的後續,作一番澄清大會串好了,

【問管不問桶】,是指連勝文興沖沖拿著幕僚備妥的瓦斯管發言資料,在台北市找到一處老舊國宅,與里長暢所欲言的談話,

連:這個社區的瓦斯管有沒有漏水或漏氣的問題?

里長:我們南機場沒有瓦斯管線,我們全部用瓦斯桶...

連:我是想老舊住宅一定會有瓦斯管線的問題。

里長:南機場夜市那一條街,所有的攤商全部是瓦斯桶,還會失火。

連:像新店前一陣子發生事情,老舊社區瓦斯管線一旦發生火災,竄燒是整個這樣從店裡燒出去的,所以都更是很重要的解決辦法。

痛苦到了盡頭,里長終於掉下淚來:自己當了16年的里長,從馬英九市長到郝龍斌市長,都「不幫忙解決」。

連也感到很抱歉:不是故意要問這些問題的。(都是那些該死的幕僚給錯了稿)

這是一開始的版本,不過里長當時的反應,應該是要笑才對,怎麼國民黨每次派給台北市民當市長的,都跟馬傻是同一個德行,啥?甚麼德行?不就是嚴長壽說的,

馬總統當初如果在美國多接觸底層、了解底層,最好被老闆開除幾次,而不是一回台灣就當總統英文秘書,如今就不會是現在這樣,看不到最底層。

這個叫作國民黨的政壇二世子,南懷瑾會說這叫職業皇帝,這不一定是貶抑,只是在形容一種尸位素餐的飯桶領導人。這在歷史上可說是罄竹難書,所在多有..甚麼晉惠帝,阿斗啦,明朝末年的崇禎啦,這裡也說不上那麼許多。而這些古代的飯桶皇帝,通通都有個特色,就是皇帝的位子是世襲,或是繼承來的。國學大師南懷瑾說,這個就叫做『職業皇帝』:

他們泰半出生帝王豪富之家,不食人間煙火,不明百姓疾苦。所作所為,往往會禍國殃民,生靈塗炭。看在老百姓眼中,自然是荒謬透頂

看到連勝文問管不問桶的新聞,我都連笑三篇了,里長現在事後回想起來,當時肯定也是笑到噴淚。

第二個澄清是高雄氣爆,聯合報社論今天說【高雄氣爆案不能只辦到民間業者為止】:高雄氣爆案,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被依「公共危險罪」及「業務過失致死」改列為被告,以兩千萬元交保。這是民間企業被列為氣爆案被告的第九人。在另一方面,高雄市議會藍軍黨團昨天則向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市長陳菊等五名官員「廢弛職務,官僚殺人」

一開始我覺得怪怪的,業務過失致死,根據洪仲丘案判例,不是只要罰金18萬嗎?幹嘛李謀偉交保要兩千萬?原來還有個「公共危險罪」,這可是會判無期徒刑的。後來我又想,高雄氣爆案不能只辦到民間業者為止?可是人家內湖氣爆與新店氣爆,還不知道在辦個甚麼西瓜咧,一點後續消息都沒有。

平平攏係氣爆,李謀偉就比別人卡細漢。

我繼而又想,如果陳菊等五名官員「廢弛職務,官僚殺人」,那高雄市議會藍軍黨團平日監督市政豈不是更加失職,未來如果要國賠,千萬別忘了扣他們錢。還有新聞報的明明是藍告綠瀆職,綠告藍圖利,幹嘛社論只寫到藍告綠為止?隨即下標:高雄氣爆案不能只辦到民間業者為止。這會讓吳敦義後來的緊急澄清,變得很奇怪,空穴來風,無ㄤ大巴豆的唷..

副總統吳敦義今天透過辦公室澄清,79年中油五輕建廠之前多年,高雄已埋設石化管線,且所有道路挖掘許可證,均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所決行、核發。

第三個澄清,我想為聯網力薦,新版【洪仲丘案判刑太重】,台灣阿Q寫的【洪仲丘家屬想和解,是因不忍269旅10位士官留下前科?】做個澄清,我認為聯網與台灣阿Q這裡評論洪案的意思,與王師凱當時說的差不多..

對,判決太重,該判多少?無罪。
本來嘛,這就是意外中暑死亡案件,沒有人要集體虐殺,沒有陰謀犯意,法醫也說洪的死亡並不是「操練」的問題,因為當時有5個人在禁閉室操練,只有洪仲丘倒下,顯見「問題在於洪個人」,相驗時身體表面並無任何凌虐跡象,與戒護士無關。
這事如果虐殺成立,可判終生監禁,若不是,那就無罪,判8月也是過重,還該給冤獄賠償。
說軍法會官官相護,因此廢了軍法,轉司法,司法再深文周納,法官怎也判不下去,只能判6個月易科罰金,幾乎就是無罪。那是不是還是恢復軍法,長官交代,民意澎湃,就給重刑?
這個謊,在民粹推波助瀾下,到頭來圓不了。軍法不好,司法也爛,那洪姊姊怎辦?她說不能原諒542旅的官長,那是不是就把這旅解散?
法不能信,那只有政治解決,洪姊姊也參選台北市長吧,或就支持主持正義的顧大律師立雄,讓公民團體主政,至於哪些倒楣的軍官,就讓交了罰款回家吧。
是沒罪,但犯了倒楣罪,判6月也應該,算了吧。(轉貼到此)

於是當我看到這則荒唐的新聞(剛好打社論的臉喔)..雄檢今傳鐵路局7人 查公務員違失
雄檢偵辦氣爆案,分氣爆究責和公務員疏失兩案偵辦。公務員部分日前已傳喚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養工處長趙建喬等人,今上午再傳當 年參與箱涵施工前協調會議的鐵路局高雄機廠現任廠長張簡先生、林 姓電務段長2名現任公務員及5位退休人員。
雄檢昨傳訊榮化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後,認定他身為公司實際經營者,從向福聚簽約時就知管線存在,卻沒有維護,長期疏於管理和保養,導致氣爆發生,依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改列被告,諭令2千萬交保候傳。

忍不住說..馬的檢方真的很扯。早上說要依公共危險把李謀偉列被告,下午馬上改成業務過失致死。大家知道這兩個罪如何天差地別麼?告訴大家,公共危險致死可判無期徒刑,業務過失致死,最多就跟判虐殺洪仲丘的軍方一樣罰金18萬,這樣明白了沒?還有,看到馬檢追公務員都追到十幾二十年前,從市府,水利,工務,捷運一路追到鐵路局去了,哪像追洪仲丘案,抓到參與虐殺的軍士官,通通掰成叫做「關關失守鑄大錯」,甚至洪媽媽想原諒不知情的269旅禁閉室士官們(好比殺富商案兩個只是去吃便當的),還要慘被聯合網借台灣阿Q之口來消遣,說洪媽媽怕打不贏難看才想撤告..這樣消費死者的格文也敢推薦?真是服了聯網了。

第四個澄清,是日昨有個新聞說小弟弟偷安全帽,癌母聲淚俱下跪求原諒,失主堅持提告給教訓。這個新聞在我家人間也有發酵,當時我就說這個新聞太灑狗血(不知道會不會被誤為事後諸葛),當時我就說,這個新聞不合理,竊盜案是公訴罪,失主報案就沒得撤回。後來新聞說法官判不予受理。本來是皆大歡喜的局面,現在後續新聞出來: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癌母唆使小弟弟去拿隔壁車主的安全帽。

有位格主因此大發議論【人從小就心懷惡念?】又是邊罵張顯耀,又邊講荀子的,我認為這純然是無病呻吟,說穿了,癌母只是貪一時方便,沒安全帽上路會被警察開罰單500塊,要不然,那個安全帽裡五味雜陳,七氣雜出,誰愛拿別人家的來戴呢?

第五個澄清,我想幫聯網社論員,黑白集【張顯耀當知如何自持】,去梯言【誰是曹操?】,桑品戴【張顯耀案如謎 且信司法吧】統合一次澄清,就拿桑品戴的誤會為例好了,說起這篇【張顯耀案如謎 且信司法吧】,標題看似公道,實則也是要教張顯耀如何自持..

桑品戴說:事實已澄清: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看了報告之後,馬總統「痛心疾首」。馬總統的「痛心疾首」,曾兩次出現在對林益世和賴素如收賄被證實後的反應。林和賴都是馬總統所信賴的人,他的「痛心疾首」,不啻是內疚神明,外慚清議,被欺騙、遭背叛的深刻感受。現在,「痛心疾首」四字又落在張顯耀案子上。張顯耀到底做了什麼事?我們不知道,馬總統當然知道,他的感受是否也是因為被欺騙、遭背叛所致?

我想時至今日,能把馬總統說的話當成事實來加以演繹的作家,已經真的不多了..桑先生這裡一開頭,就犯了一個大錯誤,使得整篇評論,全都說成了相反,他說:

馬總統的「痛心疾首」,曾兩次出現在對林益世和賴素如收賄被證實後的反應。林和賴都是馬總統所信賴的人,他的「痛心疾首」,不啻是內疚神明,外慚清議,被欺騙、遭背叛的深刻感受。

事實上,林益世當庭跟法官證述他:「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說完比馬總統還要更加痛心疾首咧,而這三位一審法官也趕緊把林益世貪污6300萬與索賄8300萬的案子判成貪污無罪了。

至於賴素如馬的痛心疾首,那就更加好笑,【施政困頓 馬受訪動氣】..

馬英九總統的第二任期將在下周末屆滿一年,為此府方幕僚近來積極安排馬英九接受媒體專訪,總結一年來施政成果。儘管主持人周玉蔻擅長柔調訪談,畢竟無法避開改革受阻、經濟不振、幕僚疏忽等難堪問題;而總是努力保持溫和形象的馬英九,面對尷尬連番襲來,也忍不住有了情緒。
一年來施政困頓,低迷的民調讓馬英九在談年金改革、十二年國教等複雜的專業問題時多了幾分耐心,且引用統計數據來說明。
但當主持人質問,經濟不好、預測失準,官員不用負責嗎?「難道總統都不生氣?」馬英九漸漸按捺不住情緒,連番回道「我怎麼會不生氣?」、「難道官員下台可以解決問題?」、「這樣以後誰還敢當公務員?」對行政部門恨鐵不成鋼的情緒溢於言表。
當周玉蔻問道,至今沒有解除賴素如的委任,「這點事都處理不好,怎麼治國?」時,馬英九才真正動氣了,一句好久沒出現的、冰冷如石的「謝謝指教」,彷彿告訴全國人民,親信涉貪是他心中最大的痛..(貼到這裡就好了)

所以桑品戴與聯網的歷史家、社論員,評論家及所有先進,這裡難道是要告訴我們,馬傻的親信涉共諜也是他心中最大的痛嗎?

我現在知道里長幹嘛老覺得自己當時聽連勝文【問管不問桶】,應該是會忍不住笑才對的了。

有誰推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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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4樓. 狐禪
2014/08/28 10:34
版主又桶又管,又蹲又跳,拿安全帽遮小弟弟,還痛心加指教,你倒底是哭還是笑。
3樓. tet
2014/08/28 10:20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為高雄731氣爆,
宣布暫停3天競選活動,並捐出10萬元;
隨又悔稱,那是競選總部主委陳炯松的捐款,非連本人。
北一女教師劉水池在臉書發文表示,
連方瑀當年也說要捐給北一女50萬元作為遭潑硫酸學生的醫療費用,
事後卻否認,只好由家長會副會長謝三連捐出50萬元,解決醫療費告罄的危機。

連勝文競選總部主委陳炯松昨宣布,將因高雄731氣爆事件,
暫停3天競選活動,並捐出因此省下的10萬元經費。
網友紛紛大酸,連開一瓶紅酒就要20萬元,這10萬連一瓶紅酒都比不上。

隨又有網友引用舊聞指出,連戰在2008年中國四川震災後,
立即透過中華慈善總會捐贈1萬套羽絨衣及人民幣250萬,
相當台幣1千萬元。大讚連爺爺出手真大方,
連勝文比爸爸還小氣,一代不如一代。
2樓. 善哉
2014/08/28 08:35

"連勝文今日再度拜訪里長方荷生"

---孺子可教,知沒對(還沒到錯的程度)能設法補救,不錯啦.

愛的相反不是恨,而是漠不關心。

這下總該知道里長幹嘛一下子哭,一下子笑,笑中有哭,哭中帶笑了吧?

jun52382014/08/28 09:48回覆
1樓. jun5238
2014/08/28 07:52

張顯耀應該告桑品戴誹謗

桑品戴說:張顯耀案如謎 且信司法吧  事實已澄清: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看了報告之後,馬總統「痛心疾首」。

根據誹謗罪定義: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但書說: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現在桑品戴說【事實已澄清】不是他的意見,所以只要能證明桑說的不是事實,那就叫做誹謗,桑說:

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看了報告之後,馬總統「痛心疾首」

馬痛心疾首,出自一篇栽贓張顯耀是共諜的新聞,現在已經被否認張是共諜,請看:去職案→共諜案 馬2周前獲悉張顯耀涉案
張顯耀去職案風波延燒五天,甚且指向全案恐是涉及外患罪的共諜案據指出,馬總統約在兩周前知悉張顯耀疑涉案情事,深感「痛心疾首及難以承受」。

原新聞說【據指出】所以是指摘式,桑品戴則屬於傳述式..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而【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根據王郁琦自己的說法:

王郁琦表示,七月下旬接到相關檢舉資訊後,即向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報告,提出調職調查的建議處理方式,八月上旬接著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在獲得兩位長官點頭後,王郁琦八月十四日在辦公室約談張顯耀,當面告知被檢舉洩密。王郁琦坦言當時心中已對張顯耀產生洩密疑慮,遂以「長官要求」為由,要張顯耀離開現職,專心準備後續調查,但沒有向張透露具體洩密案由;張顯耀追問「長官」是否為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王郁琦只重複回答「上面的長官希望你能夠調離現職接受調查」,並向張顯耀提出以「家庭因素」為由的對外說法,和安排轉任董 事長的建議。

看到沒,王郁琦把這段過程還原,自始自終只提到跟兩人報告,一個金溥聰,一個江宜樺,根本就沒有馬總統,如果把這段比去張顯耀的證詞會更清楚,張說:

王郁琦說金溥聰要我離開
問:上周你與王郁琦見面,談了什麼?陸委會高層還說,你「心裡有數」?
答:上周四王郁琦找我,說「上面」要你離開現在這個職位(陸委會副主委)。我問王:「上面是誰?」王郁琦說,「是金秘書長(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
我問王郁琦:「總統知道嗎?」王郁琦說,總統不知道。但(我們)會安排你去一家公司擔任董事長,周一(十八日)政院會有人跟你聯絡。

我們知道,交叉訊問的基本公式,就是把兩人一致的說詞視為真實,所以王說總統不知道,獲得兩位長官(金、江)點頭後,就叫張顯耀滾蛋。張說王說總統不知道,還叫他去當董事長但他不幹。本來呢,桑先生若說這是他是個人意見,根據我們民主國家,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那麼他愛說甚麼都是他家的事,可是他偏偏要說他說的就是事實,這下從頭就被我拆穿,根本就是在說謊,造謠,栽贓構陷張顯耀,我真的認為張顯耀可以告桑品戴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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