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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翅膀
2025/01/0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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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翅膀

最近在新聞上時常出現「懲戒權」的字眼。肇因於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了《民法》關於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的文字,當然,這樣的規定還要溯源到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兒童不受任何形式之暴力」主張,全球許多國家也是如此。

與此同時,還有台中小六生以樂樂球棒打老師,遭警察帶走,市長抨擊「老師不適任」,同時又引發學生可以打老師,老師卻不能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輿情。事後老師沒提告、市長公開道歉,學生家長發了千字自表,吵得一派熱鬧景象,似乎難以善了。

兩件事一起看,都在保護兒童、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人格發展,但到底真的保護、尊重到了嗎?看了官方研擬相關配套的說明,「衛生福利部將支持家庭發揮照顧教養功能;教育部則會普及與深化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又再一次的驗證了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及文字運用之玄妙;可預見的,因之而生的種種計畫、方案,將在風尖浪口裡因應而生,但真救得了人生軌道已然偏差的孩子嗎?

回到教學現場,因為被沒收了部分懲戒權,甚至是讓老師們視懲戒權如虎狼。因為以上的緣故,老師通常會選擇對問題學生「冷處理」或避而遠之,特別是有暴力傾向的孩子,傷了誰都惹不起,惹不起還躲不起嗎?我們經常在影視作品中看到極誇張的校園霸凌情節,總覺得這要嘛就是戲,要不就是極個別的特例,但如果這樣的情景就出現在我們子弟的周遭呢?問題將變得無比沈重且撲朔迷離。有趣的是,為了戲劇張力與效果,作品裡最終解決事情的方式都是「柯南式」的屍體及「以暴制暴」,這又與光明正大的人生救贖背道而馳。

所有人都會認同,孩子愈大,性情、品格愈難改變;有句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有人便主張學齡前兒童、幼兒的人格發展尤為重要,特別是零至六歲是兒童性格形成的最重要的時期,如果不在這段時間對其進行性格教育,他的性格就將很難改變。性格有缺陷的孩子,大多是在性格發展的關鍵時期,內心饑渴得不到充分營養;但卻又特別強調,父母應該把握一個原則:讓孩子自己去發掘,「揠苗助長」將適得其反,反又落入父母懲戒權的泥淖。對於像吾等覺性不高的父母而言,雖不至陷入「父子騎驢」之境,但還真是整不會了!那我輩、父輩、祖輩幾代人的「隨便養」又算什麼?特別是父、祖輩們,可不興兒童心理、愛的教育,他們更加信奉的是,「戒尺之下出高徒,棍棒底下出孝子」,在當時的教育環境裡,真是言教身教,自己救自己就足以解決教學現場的所有問題?

現代的父母都是帶著這些疑惑長大的,當下還能行有餘力在此扯皮,代表也沒偏差到那裡去,而且可以負責任的講,在那時代粗養、放養的孩子,多數不負家庭社會期待,反而是當下精養、細養的一群,諄諄善誘,猶未可得,淨惹些不相干的,掬一把同情淚。

時代要進步、世代要交替,懲戒與否不是重點,愛才是一切的本源;苗長得好不好,除了陽光、空氣、水,還得靠苗自個。對父母而言,讓孩子長出強壯的翅膀,要比呵護他們一輩子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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