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倫理與宗教]期中考重點整理 CH.5-2
第五章 殯葬倫理的基本規範
維護家屬與亡者權益服務原則的積極規範:(第五節)
家屬與亡者可以擁有的權益有哪些?
a.認知的權益。
b.自主的權益。
c.合理對待的權益。
d.圓滿生死的權益。
為維護家屬與亡者的權益,對於殯葬業者的要求有哪些?
a.應有教育家屬與亡者的義務,讓他們了解在殯葬服務上擁有的權益。
b.洽談殯葬事宜時,由喪家決定殯葬事務內容,才能得以圓滿。
c.秉持良心做事,對家屬與亡者提供合理的服務。
d.讓家屬與亡者清楚圓滿自己的生死,得以兼顧社會與個人的要求。
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來服務家屬與亡者服務原則的消極規範:(第六節)
1.一般的殯葬業者受制於禮俗的規定,無法達到專業化的服務。
2.因時代的變遷,禮俗是一般殯葬業者服務的依據,但無法達到人性化的需求。
由上可知,殯葬業者無法達到專業化服務的主要原因→禮俗。
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來服務家屬與亡者服務原則的積極規範:(第七節)
人性化的專業服務,必須滿足下列的條件:
a.服務必須自我一致和品質穩定。
b.具備高品質的特質。
c.滿足家屬與亡者的需求。
d.圓滿家屬與亡者的生命。
如何才能實現人性化的專業服務?
a.透過標準化的要求,將服務流程與做法一致化。←可藉由訓練與監督機制的建立解決
b.透過訓練與研發的機制,將服務品質精緻化與解說化。←藉由研發與訓練達成,主動提供
c.透過調查與研發的機制,將服務內容人性化。←藉由社會調查了解喪家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d.透過研發與訓練的機制,將服務深度究竟化。←藉由研發尋求圓滿生命的做法,提供家屬與亡者圓滿生命的途徑
以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服務原則的消極規範:(第八節)
1. 殯葬服務是屬於禁忌服務的一種,原則上我們以儘速處理完畢為主,服務的重點放在亡者的遺體處理上。至於亡者靈魂的去向問題,則交由宗教來處理。家屬情感安慰的問題,則交由家庭自己去處理。
2.殯葬業服務功能的限制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a.來自於傳統文化與社會的限制。
b.來自於殯葬業者的自我設限。
3.如何滿足亡者生前的想法,解決亡者死亡的問題–生前契約
4.禮俗之所以未能滿足家屬與亡者的生死,主要理由:
a.殯葬業者對禮俗的認知不足。
b.殯葬業者只相信禮俗。
將亡者遺至棺木中時,禮俗要求一定要擺正主要理由(目的):表示亡者的正直與清白
之所以如此,因為禮俗規範的背後有道德的要求。
以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服務原則的積極規範:(第九節)
1.生死認知的內涵,指的是我們對生死認知的了解。
2.生死認知的內涵,主要包括哪幾點:
a.有關生命認知的問題→協助尋求並肯定臨終者其生存的價值。
b.有關死亡態度了解的問題→協助臨終者安心的走向死亡。
c.有關死後生命歸宿的問題→確認亡者生死的認知,提供適當的宗教儀式。
上述所謂的消極規範,皆受限於何種重要因素 — 禮俗。
上述所謂的積極規範,皆有何種共同的特徵 — 主動協助家屬與亡者處理亡者死後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