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看完這本書, 真的很令人震驚的結局…
原本書面寫的介紹是”第一流的成長小說必須能夠讓你笑到在地上打滾, 同時又令你感動落淚. <我們只有1>完全辦到了.----史蒂芬.金”, 然而看完這本書, 我完全辦不到!!! 里面没有觸動我的笑點, 也没賺走我一滴淚, 要開始懷疑名人言過其實之推薦, 還是懷疑自己的閱讀感受力呢?
我會喜歡看成長小說, 有一點是家有青少年, 仿佛閱讀這样的小說, 可以更了解他一點點, 或許是選錯書, 或許是年代不同, 國情不同, 美國的孩子向來開放到令人瞠目結舌, 閱讀的同時, 我總暗暗思忖我的孩子應該不會這样吧…
如同一些厚字底的小說, 本書近500頁, 前面的舖呈有點過多, 中間有些環節有些枯燥, 都是後半部才讓人振奮起來, 如同語不驚人死不休, 作者也是安排了爆炸性的結尾, 真的震到我了, 而且百思不得其解…
也許書面廣告讓人先入為主, 所以讀起來難免大失所望, 但作者對細節的描述細膩, 文字功底不凡, 應算是精彩之作.
天底下還有像我這麼衰的高二生嗎?業務員老爸忽然「升官」,全家被流放到這鳥不生蛋的密西西比!嘿嘿,告訴你,現在是七○年代,這可真是個好地方,別的沒有,就是凶神惡煞的警長、遊行抗爭的黑人和死於非命的人權鬥士特別多……才十六歲,我的好運似乎一下子都用完了!
首先是新家這種郝思嘉式「莊園大宅」,院子裡的草長得比人還高,這叫草坪嗎?根本是叢林嘛!老媽賊笑說有兒子幫忙除草,結果老哥竟然棄我不顧「落跑」去當兵了。好像嫌我麻煩還不夠,轉入新學校的第一天就被惡整,什麼難聽的綽號都出籠。幸好,我還交到了一個好朋友提姆。可是接下來,我倆卻必須面對最艱難的挑戰──到底要邀哪個女生參加學校舞會啊?
於是我倆就變成這副德行,穿著像藍色冰棒似的禮服,登門去接黛比姐妹。我埋怨提姆,邀這「個性好」姐妹是什麼餿主意!難道別人會認定我們只是日行一善嗎?還有,我應該不必親吻舞伴吧? 能參加舞會玩玩也還不錯啦。而最勁爆的是,當選「舞會皇后」的竟然是艾妮妲。為什麼勁爆?因為她是黑人……不過她穿的白色禮服幾乎是半透明的,修長雙腿、高聳胸部……哈哈,如果你在現場,也不會怪罪我們白人男生為何會集體叛變投票給她的。
不過,我現在滿後悔去參加那場舞會!否則艾妮妲不會在回家的路上被車撞了;她老媽也不會盯上我,還要我幫她補習功課;清醒後的她也不會老說自己是白人……但是,跟艾妮妲親吻的感覺實在太棒了!有個「舞會皇后」女友,我還來得及把自己改造成吃得開的大眾情人吧。

但是我為什麼會這麼後悔呢?因為後來才發現,我竟然忘了自己還有個死黨提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