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自白書定讞了一個寃獄, 斷送了18歲少年丹特九年的青春,也無情的奪走他的生命.

這本四百多頁的小說, 將這個案件分段細述, 段段扣人神經, 欲罷不能. 作者在這個故事里, 討論了很多議題, 廢死刑, 種族衝突, 司法程序, 也對人性作了多樣性的呈現, 如此真實仿若你我, 直擊人心.
其中當以九年如一日為丹特清白奔波的律師羅比, 最令人激賞, 可以說是打破大家對冷血律師的印象. 而一開始將讀者帶入故事的牧師, 是正義的推手, 陪著我們一起阻止這場死刑的執行, 然而結果還是令人鼻酸…
丹特母親在為丹特擦拭大體更衣那段, 最教人同感悲切, 作者賺足了我的淚, 除了傷心還有感動, 丹特母親呼籲黑人停止暴力, 回歸和平, 這種由小愛擴展成大愛的情懷, 特別教人動容.
丹特的清白洗刷了, 那些該負責的刑警, 法官, 檢查官, 作偽證者, 作者都有簡述他們的下場, 實話說相較他們所造成的傷害, 真是不痛不癢, 而我寧願相信他們是用一輩子來懺悔…
Jill 2016/9/24
內容簡介
一個白人高中啦啦隊員之死,一個前途看好的黑人足球隊員。
一通告密電話、警察刑求、漏洞百出的自白、抓耙仔罪犯的證詞,即使沒有屍體,謀殺案也可以成立,十八歲的黑人青年因此被判處死刑……
就在執行死刑前夕,施洛德牧師的辦公室來了一個拄著拐杖的人,他曾以強暴罪名多次入獄,此刻還在假釋中。他道出掩蓋了九年的自白:他才是那樁殺人強暴案的真凶。
他的話可以相信嗎?他為何突然良心發現,決定投案?龐大的檢調司法體系,會相信即將處死的是一個無辜的人?即使證明死刑犯的清白,司法體系會認錯嗎?
行刑迫在眉睫,施洛德牧師只有一個念頭:阻擋執行死刑,查明真相。
葛里遜並沒有輕易讓正義伸張,因為落實到現實世界中,正義不可能只是黑白分明的道德訴求,更牽涉到各方立場的角力、各種利益的計算。
正因為葛里遜不求大快人心,筆下的故事也更精彩、甚至動人。
作者
約翰.葛里遜 John Grisham
一九五五年生於美國阿肯色州。密西西比大學法學院畢業,曾任執業律師、州議員。現居美國維吉尼亞和密西西比州。從小家貧的葛里遜曾夢想成為職棒球員,爾後興趣漸漸轉向文學。在近乎十年的法界生涯中,葛里遜看遍形形色色的人物和案件,並利用公餘將其轉化為小說養分。一九八七年寫完第一本小說《殺戮時刻》(A Time to Kill)後,出版社反應冷淡,他卻未放棄,繼續寫第二本小說《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結果一炮而紅。走紅之後,葛里遜辭去法界工作,成為專職作家,平日仍醉心於棒球運動。
葛里遜擅長描寫法庭與人性,迄今著有二十餘本小說,本本暢銷,堪稱排行榜上的常勝軍,其中七部小說曾改編為電影。他的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餘種語言,全球的銷售量超過二億五千萬冊,曾被《出版人週刊》譽為「九○年代最暢銷的小說家」,而與史蒂芬.金(Stephen King)、麥可.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並稱美國「暢銷書四大天王」,也創造了「小說還在寫,電影就決定開拍」的這一好萊塢影視出版生產模式。其官方網站為:www.jgrisham.com。
想更了解約翰.葛里遜,歡迎造訪約翰.葛里遜中文部落格:blog.ylib.com/gris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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