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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
2013/02/14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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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初收到郡法院的傳票 心驚膽跳的打開來~~Fox什麼

原來是要去法院當陪審員(為期一周的短期義務)

因為我的癟腳英文~~

我就先寫了一封信給法院~~

說明我的癟腳英文~~ 另外再以孩子還小又無親朋好友可以代看為理由 希望能請求豁免~~

幾周後 收到法院回函~~ 請求被駁回~~ 要求按照指定程序報到~~ 但是說明 此次陪審員義務 僅為一天或是一個案件!委屈

原本周二該是此期的首日~~

但周一晚 查網站 得知 此期共有一千多人~~

號碼 1-11XX者 周二報到 11XX-12XX者 周三報到 12XX-14XX者 周四報到 14XX-15XX者 此次不需 等待下次的傳票通知

我的號碼是12XX 所以今天一早八點該報到!

因為是第一次 不清楚當地交通 在加上傳票中說明 停車位有限 早到早停~~

所以 一早六點我就起床 先為家人準備午餐~~

早上六點五十分我就出發了!

其實大概只需要二十分鐘的車程就可以到達~~

但是 早上尖峰時間 車流還是稍多~~ 我又不熟悉~~ 一面開車 一面看路 一面聽GPS的說明~~

大約花了三十分鐘才到!

到了停車場~~ 還超過了入口~~ 還好車不多~~ 我馬上又迴轉~~

停好車 先打電話回家 看看老公和孩子是否起床了~~

又喝了些咖啡~~ 下車 步行前往郡法院!

進入郡法院~~ 先經過X光機~~

到報到處~~ 首先先發一張說明~~

然後到第一櫃台 辦理報到~~

然後第四櫃台 領錢(一天15元)

最後是停車卡註記(如無此註記 則需自行付費)

然後就開始漫長的等待~~無言....

陸續約有百來人~~

八點多 九點不到~~ 法院辦事人員先行說明~~ 而後看影片說明~~

最後一位主管女士 來做最後說明~~

最重要的是 這為期一周內 每天下午五點之後 必須打電話或上網查看隔天是否需要報到 以及報到的日期與時間 或許不同~~

說明後 先休息十五分鐘後~~ 開始"等待"無言....

其實這個陪審員的義務 最主要就是等待~~

要看當天法院所開的所有刑事與民事庭~~ 被告是否要求陪審團~~

如果要求~~ 經過法官同意後~~ 才來遴選陪審員~~

當然 如果沒有人要求陪審團~~ 我們這些人 就是來等等等~~無言....

九點五十分 那位主管女士又來說明~~

法官尚未決定 是否需要陪審團~~ 所以請我們再度休息二十分鐘~~

約莫十點四十五分~~

主管女士又上台說明~~

她說 以下念到名字的人 請到旁邊的辦公室~~

她僅念了數個名字 在第四個名字 我聽到了我自己~~

我是緊張萬分~~汗

是不是被選上了呢?? 我是不是該再度說明一下 我的鱉腳英文呢??

最後一共五個人進了辦公室~~

主管女士也進來了!

她關上門~~

我們看到外面的百來人~~ 居然開始一一離去了!!

我心裡更緊張了!什麼

主管女士說話了~~ 她說 你們的表情好像學生進了校長辦公室一樣~~

哈哈哈~~ 當然囉!! 緊張萬分~~ 像極了小朋友做錯事 被叫到校長辦公室 一動也不動 一樣~~ㄟˊ咦

後來 她又說~~ 你們從今天開始的三年之內 都不需要再到這裡來~~ 因為"一天或一個案件"的原則 你們的檔案將被註明 今天已經完成陪審員義務~~ 因此 如果三年內 因其他因素 你們又收到相同的陪審員傳票~~ 請註明今天的日期 並將今天的傳票附上即可豁免~~

聽她說明之後~~ 我們還是不放心 有人問 三年嗎?? 一直到2016年嗎?? 是的!!開心(ㄏㄏ、ㄎ、哈)

我也問 那明天我們不需要來了嗎? 是的!!笑

這下子! 徹底放心了!!感動(嘩)

踏著輕鬆的步伐離開郡法院!!掰掰

先打電話跟老公報告一下~~

再打電話 給朋友~~ 原本安排朋友~~ 如果我真的被選上 無法在中午之前離開~~ 請她幫我到孩子的學校 接兩姐弟~~

第三通電話 打給兩姐弟的學校~~ 告訴學校 兩姐弟可以按照正常下課的程序 搭校車回家 (因為早上先通知學校 我可能因此無法接孩子 所以安排朋友去接我的孩子)

最後一通電話 通知我工作學校的經理~~ 明天可以正常上班了!!

十一點十分就回到住家附近~~

看看時間還早~~ 心情也輕鬆~~微笑

逛逛街囉~~

這就是我當美國公民後 第一次盡"陪審員"的義務~~

中間 我的心情是忽高忽低~~

還好 最後的結局是完美的~~

我還在想~~ 為何只有我們五個人被叫到辦公室呢??

其他外面的百來人~~ 明天可能還需要去報到~~ 後天也可能還要去等待~~

為何我們五個人特別呢??

是不是我們都有寫信去請求呢???

這是我唯一想得到的理由~~

總該不會只是"運氣好"吧?????

不想了!! 反正我今天等待的三小時 可以換上三年的豁免~~

也算超級值得了! 對吧!!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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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我愛臺灣
2013/02/14 07:47
一些大陸人

不同

真實的故事
NY Flushing 一些大陸人聲稱他們不會說英語
JUdge 他們語言專家識別發現不真實的,$150語言專家 fee, $500 fine好


謝謝留言~~

每個城市大概都不太相同吧!

我只能說自己今天運氣好!?

ㄚ希子2013/02/14 08:5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