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統一數位翻譯 資遣員工不付資遣費還大賺一筆!
除上述明顯對違法行為外,同一數位翻譯公司向員工宣稱公司為責任制,不另行發給加班費用,現實上以業績獎金、補助等各類名義取代加班費,明明違背勞基法第24條之劃定。其次,兩位向聯盟投訴確當事人薪資皆跨越兩萬元,公司在勞保勞退卻用最低投保薪資1,7280元投保、提撥,嚴重影響遭資遣後的賦閑給付金額與退休金翻譯統一數位編譯的違法聚斂員工的各種行動的確不乏其人。
抽剝勞工新手法!? 資遣員工不消付資遣費 還大賺一筆!
受害員工林小姐講話稿
員工示意:過年前遭同一數位編譯違法解雇已處境艱巨,誰知統一數位編譯資方居然進一步主張必需返還遭資遣前半年的全數獎金,許多員工是以不但完全領不到一毛的資遣費,乃至賦閑的環境下還必需籌出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先前領取的金額返還同一數位編譯,倘若遭資遣員工不從,同一數位編譯乃至還會寄發付出命令、向法院申請假拘留收禁勞工帳戶威脅恫嚇勞工,大都遭資遣員工多在心生恐懼下紛纭無奈心酸地返還獎金。
感激諸位媒體同夥參預,今天天成翻譯公司代表一群和我一樣遭到統一數位翻譯公司歹意抽剝的員工發言,進展能喚起社會對於勞工處境的關心翻譯身為失業者,我們已均理性地接管公司所謂不得不的資遣動作,獨一要求獲得資方劃一的尊敬,和法式的正當而已翻譯
一時接獲公司資遣的動靜震動之餘,沒想到公司竟以共體時艱為由,巧揚名目要求追回之前給付的事迹和工作獎金等,致使我不但沒法獲得資遣費以外,還反而要付錢給公司翻譯我本來但願透過勞工局的協商解決爭議,公司卻選擇直接控告,並假扣押我的銀行帳戶翻譯天成翻譯公司們傍邊也有人到如今仍領不到公司許諾給付的工資與資遣費,乃至被公司另行索討違約補償金,讓賦閑的天成翻譯公司們面臨極大的經濟壓力!有更多的同仁在資方的威嚇下,選擇簽訂不合理的和談書,以極低的金額被資遣。
同盟法律垂問暗示:從未見過這麼誇大如斯卑劣的雇主,統一數位翻譯要求員工簽定的定型化契約,劃定不分自動被動去職都需返還高達六個月的獎金,不但顯失公允且有違公序良俗。資方先以業績獎金為誘因讓員工心甘情願賣力為公司打拼,又在經濟不景氣時刻,自動解雇員工強逼員工返還績效獎金,此舉等於變相責罰努力員工,借使倘使不遏止惡質企業近似行動,若是其他企業有樣學樣,日後勞工很可能統統領不到資遣費,對台灣勞工影響至鉅!
景氣隆冬 勞工遭剝兩層皮 主動資遣竟強逼員工返還獎金

在統一數位翻譯工作近一年的林蜜斯,於客歲12月初遭公司無預警解僱,並要求簽訂一份和談書,上載勞基法之劃定需給付給資遣費及預告工資金額約二萬五千元,要求自去職起往前推算的半年內請領之事迹獎金以及加班津貼達六萬九千元,扣除預告工資、資遣費後,尚欠公司近五萬元。同一數位翻譯公司的績效獎金申請劃定,每月若達績效,可向公司申請獎金,並於申請單中私訂「若員工無任何來由去職者,180天內需返還半年內所有獎金」。林蜜斯因深覺不公道而不肯簽訂該和談書,公司則稱不簽協議書就不給付工資和資遣費。爾後,林小姐並在12月24日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付出號令,同一數位翻譯又於12月31日假拘留收禁林小姐的銀行帳戶。
國內最大翻譯公司 同一數位翻譯黑心行動!
另外一位在同一數位翻譯工作一年半的李蜜斯,同樣在客歲12月初遭到解僱,並要求返還獎金被要求簽署和談書返還18,000元,李蜜斯謝絕簽署,公司卻以其違約為由要求補償違約金10萬元,除寄發支付號令外,並拘留收禁12月份薪資與資遣費共4萬8千元,明顯違反勞基法第17、26條之劃定。
1.違法解雇(一方面解雇;還在104上繼續徵同工作類型人員)
2.違法要求返還績效獎金
3.違法拘留收禁薪資、資遣費
4.勞保、勞退以多報少
5.未依法給付加班費
6.未依法給付國定假日兩倍工資
統一數位翻譯公司明白違法事項以下:
進展有其他不異遭遇的朋侪也能英勇地站出來,我們有勞工團體可以幫手,也希望勞工局和相幹公部分能夠幫忙天成翻譯公司們這些弱勢的勞工,建構同等協調的勞資關係,削減司法資本的浪費。
同一數位翻譯公司以「預付加班費」的名義規避勞健保,變造「加班」之事實,未遵照勞基律例定給付加班費;並以最低薪資投保,致使我們員工曆久性超時工作,卻未取得應有的保障。失業的我們一方面要追求新前途,又要面臨勞資調和碎裂相繼而來的司法問題,身心備受煎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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