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看過一部電影,至今印象猶新。
劇情是說,舊時鄉村民風保守,如果先生早逝,夫家總是希望媳婦能夠守貞不嫁。
問題是,守寡滋味不好受,耐得住寂寞的,一世人孤寂至死,只換得貞節牌坊一座;性格活潑,不甘寂寞的,雖想另棲良人,但因丈夫出殯時,已對左鄰右坊擺出一付誓拿貞節牌坊的模樣,如今墳土未乾,說要再嫁,人言可畏,騎虎難下,自己也實在拉不下這個面子。
可是,難道就此過一生?
這時只好由娘家出面解圍。先接回家住,再由母親出面,半試探半強迫,半推半就。
事成,即可對外宣稱:我雖有意替夫君守寡,奈何母命難為。如此這般,順水推舟後,裡子面子就都有了。
片中一幕即是,文君新寡的女兒,倚窗而坐,父親說:妳就依了妳娘吧!
女兒低頭沉吟半响,羞答答,答道:一切就交由娘做主了!
不知為何,看到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宣稱,將代陳水扁提出抗告的消息,當年這一幕,就一直在腦海中縈繞不去。
鄭文龍指出,他提抗告前有讓陳水扁知道,陳水扁表示一切尊重律師的職權,但他本人仍然拒絕提抗告,理由仍是「司法選擇性辦案、有預設立場」;這次提出抗告是「用我的名義抗告,蓋我的章」。
其實,抗告本就是被告的權利,沒什麼好大做文章的。
只是,陳水扁當初遭羈押時,可能已先行精心計算過,評估抗告未必一定成功,因為截至目前為止,一干被押人犯,尚無抗告成功的先例,既然如此,倒不如反手打出政治迫害牌,一石二鳥,既以拒絕抗告之名示清白,又可搏取一些同情。
誰知,進了看守所,才發覺年歲已高,這個貞節牌坊還真不是好拿的。而且,機會雖小,但如果真的抗告成功,好歹還能四處趴趴走,總比困坐愁城好。
問題是,當初姿態擺得太高,這下騎虎難下,如果出爾反爾提出抗告,不但落人口實,之前苦心營造,政治迫害的訴求,豈非也全數付諸流水?
所以,才會出現本人拒絕提抗告,但一切尊重律師職權,由律師主動代提抗告,強迫中獎的怪現象。
電影中,女兒說:「一切就交由娘做主了!」。
當然,這不可能只是母親單方面,剃頭擔子一頭熱的主意。
如果女兒堅不首肯,做母親的一意姑行,歷史中,可是不乏執意守寡的貞烈女子,吞金、吊頸、跳井的實例哩!
有無絕食的,我就不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