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看了一些文章,然後有所感,於是想要寫些文字記錄一下。 然後發現,唉呀!我的這些感想,別人早就已經想過了、寫過了。
不管你同不同意龍應台的想法,總得同意他的文筆挺不錯。他的「百年思索」這本書中的序是一篇演講稿「在迷宮中仰望星斗」。即使是龍應台,也有同樣的感嘆:在她為了自己一篇文章揚揚自得的時候,忽然發現:那個道理,數千年前的韓非子早就說過了。
最近我接連有著同樣的感嘆。很多讓人困惑的道理,數千年前的老子早就說過了。
案例一: 有一本書,「有錢人嘴臉背後的枷鎖」,我在商業周刊上看過書摘,描述德雷莎修女對於冒犯自己的無禮富豪是多麼的心平氣和,到了一種讓人不可思議的地步,而且德雷莎修修女進一步的告訴該作者:對窮人要有慈悲,對有錢人也要有慈悲。因為那些有錢人受困於金錢的枷鎖而不自知。
很感人的文章、很感人的情操,讓我好像也想寫點什麼闡述這個道理。結果呢,其實老子幾千年前就寫了「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三言兩語,就把中心思想說透了。
案例二: 國中時候看魯迅的「狂人日記」,裡面說「禮教吃人」。那時候似懂非懂。隨著年紀慢慢增長,才發現還真的是禮教吃人。
比如說吧!媒體打著禮教的大旗,批評謝金燕在金曲獎上沒有感謝父親,不孝至極。其實他們父女之間有著怎麼樣的愛恨情仇,我們這些外人難道能夠理解?假想:父親有錢時吃喝嫖賭不顧母女、父親逃亡後母女長年過著被債主黑道討債、鄰居同學欺負的生活,從來沒有享受父愛。這樣的情況下,謝金燕沒有口出惡言已屬天性淳厚了!可是媒體不理解他們父女之間的過去,打著禮教的大旗,恣意批評。 這些媒體,和回教那些因為女兒「疑似」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就動手把女兒宰了,還自認為是「榮譽罪行」的野蠻行為,本質上有什麼差別? 果然是「禮教吃人」!
為什麼「禮教吃人」這種事情總是一再發生呢?於是我又企圖寫一點文字,論述現象背後的原因。 結果呢,老子的道德經早就說得清清楚楚了:「失去了『道』,才要講求『禀賦』(指人善良的天性);失去了稟賦,才要講求仁(沒有價值判斷的,比如說單純的仁愛之心;通常千古不變);失去了仁,才要講求義(有價值判斷的,比如說『民族大義』;但是價值觀在歷史的長河中時常改變,往往昨是而今非);失去了義,才要講求禮(不管你是否尊敬皇帝,見了天子就得跪下去)」。而「推崇行禮的人,有所作為卻得不到回應,就強迫別人順從」(註)。
正義魔人如八卦媒體或網路鄉民,舉著禮教的大旗,用嚴厲的放大鏡檢視新聞事件,以滿足社會大眾對於公平正義的需求。以為自己透過網路媒體替天行道,其實只是被「禮」制約了而不自知。
禮教吃人的原因,千百年前就已經清楚論述了。但是解決的方法?只怕是永遠無解了!
註:道德經38章;原文的翻譯與衍義參考傅佩榮的「究竟真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