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料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使用簡易說明
系統運作前說明:
1.南農中心已預好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連線,等候警政署通知平臺上線
2.會員以金融端末切換、連結至該平臺,以登記之Email帳號登錄(警政署會提供一組預設密碼)該平臺,以進行後續相關作業
3.警政署會為每個會員產生一個管理權限的帳號,並發送一組臨時密碼給會員的信箱。
壹、管理者使用說明
一、每台PC使用條件及使用前設定
1.瀏覽器限用Edge或Chrome,不支援 IE
2.登入變更密碼前,必須以管理員權限的帳號登入 Windows設定 domain name
開啟 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 檔案
• 在檔案最後面,增加一列 65.131.224.224 ef.npa.gov.tw 後儲存
二、首次登入密碼變更及環境設定
1.登入網址:https://ef.npa.gov.tw/EFWeb
2.以Email 及臨時密碼 登入
3.選擇 警政署網站,即進行首次登入必須變更密碼,變更後即進入。
4. 點選右上角圖示,顯示本人登入資訊,即可進行資訊設定
三、機關構(單位)資訊維護
選擇左邊「系統管理」 / 右邊「機關構(單位)管理」功能,以檢視機關構(單位)資訊
可進行
1.基本資料、
2.簽核設定;各種表單是否需要簽核
3.API介接:由警政署系統管理員設定,機關構 單位 管理員只能檢視不能修改
四、使用者(或管理員)管理
1.新增 使用者:
新增使用者資料,並可設定為管理員。
PS:可設定多位使用者及管理員
2.權限設定:
設定使用者的報表權限:使用者可為經辦或批核(或兩種兼具)
設定完畢,點擊儲存按鈕,系統會發送帳號建立通知,並配賦一組臨時密碼。
3.管理員權限::
在使用者管理頁面可以對使用者帳戶,進行 資料修改、解鎖、停用、刪除、或啟用
五、使用者
1.帳戶被鎖:
如果使用者輸入 Email 及密碼錯誤達 3 次,帳戶將被鎖住,
必須由機關構 單位 管理員解除(帳戶狀態設定為正常)
2.忘記密碼,有兩種方法
(1)在登入頁面,點選「忘記密碼」
(2)由管理員「重設密碼」
系統會產生一組臨時密碼郵件,寄到使用者電子信箱,使用者必須在 48 小時內登入系統並變更密碼,超過 48 小時沒有登入系統,臨時密碼將失效。必須再次依上述步驟重設密碼。
3.查看統計報表
選擇「首頁」/「系統管理」/「統計報表」功能,
依統計種類及日期區間,點 建立下戴排程,產生的統計報表,若排程執行成功,點擊「下載」按鈕,下載報表。
4. 調閱表單
選擇「首頁」/「資料調閱」
查看案件狀態及處理情形,若使用者兼具管理員及簽核權限,可檢視本人表單或本單位全部表單。
點擊「查詢」按鈕,可查詢本會所屬所有表單
輸入查詢條件後,點擊「確定」按鈕,可縮小筆數。
點擊「匯出」按鈕,可將查詢結果匯出成 Excel 或是 ODS 格式
表單狀態說明
0 |
狀態名稱 |
狀態說明 |
1 |
待處理 |
調閱單自檢警調機關構單位 透過金融平臺送出至銀行端,但銀行端尚無任何承辦人受理該筆調閱單。 |
2 |
處理中 |
銀行端承辦人已受理調閱單,但尚未送其主管批核 |
3 |
待批核 |
銀行端承辦人處理完畢,送其主管批核 |
4 |
主管退回 |
銀行主管批示過程認定須再退回給銀行承辦人再續處理 |
5 |
已完成 |
銀行主管批示、覆核後將調閱結果送出至檢警調端 |
6 |
退件 |
因檢警調提出之調閱單格式有誤所導致之退件 |
7 |
已撤銷 |
檢警調端主動撤銷申請單 |
貳、使用者(即承辧人)使用說明
一、.登入:首次登入要變更密碼
(1)登入網址:https://ef.npa.gov.tw/EFWeb
(2)以Email 及臨時密碼 登入
(3)選擇 警政署網站,即進行首次登入必須變更密碼,變更後即進入。
(4)點選右上角圖示,顯示本人登入資訊,即可進行資訊設定
二、使用者資料維護
選擇左邊「系統管理」 / 右邊「機關構(單位)管理」功能,以檢視機關構(單位)資訊
可進行
1.基本資料、
2.偏好設定;針對各種表單接收與處理設定
3.密碼及圖示變更
三、帳戶被鎖:
如果使用者輸入 Email 及密碼錯誤達 3 次,帳戶將被鎖住,
必須由機關構 單位 管理員解除(帳戶狀態設定為正常)
四、忘記密碼,有兩種方法
(1)在登入頁面,點選「忘記密碼」
(2)由管理員「重設密碼」
系統會產生一組臨時密碼郵件,寄到使用者電子信箱,使用者必須在 48 小時內登入系統並變更密碼,超過 48 小時沒有登入系統,臨時密碼將失效。必須再次依上述步驟重設密碼。
五、資料調閱處理
在登入首頁,即可看到本會在 警政署 及 法務部,資料待調閱申請筆數,各別點 前往 並點選 資料調閱,顯示待處理清單查看。查看案件客戶是屬於哪個單位,由各所屬單位負責調閱資料提供。
可以選擇表單狀態及期間,進行查看
表單狀態說明
0 |
狀態名稱 |
狀態說明 |
1 |
待處理 |
調閱單自檢警調機關構單位 透過金融平臺送出至銀行端,但銀行端尚無任何承辦人受理該筆調閱單。 |
2 |
處理中 |
銀行端承辦人已受理調閱單,但尚未送其主管批核 |
3 |
待批核 |
銀行端承辦人處理完畢,送其主管批核 |
4 |
主管退回 |
銀行主管批示過程認定須再退回給銀行承辦人再續處理 |
5 |
已完成 |
銀行主管批示、覆核後將調閱結果送出至檢警調端 |
6 |
退件 |
因檢警調提出之調閱單格式有誤所導致之退件 |
7 |
已撤銷 |
檢警調端主動撤銷申請單 |
依畫面查得明細,個別點選,查看該案件明細
先行點右下方:下載查詢條件CSV 檔案,查看該檔內容,判斷所屬單位,再知會該單位承辦人(即系統使用者)。
2.承辦人將查得資料壓縮
承辦人根據CSV 檔案的內容要求,將查得的資料放在同一個資料夾,將此資料夾不加密壓縮成 zip 檔 (每個 zip 檔案不得超過 100MB),再進行上傳。
3.承辦人上傳壓縮檔呈主管批核:
(1)請該單位承辦入進入 點出該案件明細,點 左下方 紅字 這裏 ,開始進行我要處理這張表單的回復作業。這份案件就屬於這位使用者的經辦案件,其他使用者就不得處理這張表單了。
(2)點 上傳檔案 將壓縮檔上傳
(3)送主管批核
在上方 點選本單位有簽核權限人員 之後點 “儲存後並送出下一流程批核” 鈕
送出後,表單狀態變成「待批核」,表單清單會顯示”待某人批核”
請所指定主管批核
ps:如果檢警調提出之調閱單格式有誤,以致無法進行調閱,可以將申請單退回原申請單位
點該案明細,在右下方,點選紅色區塊將申請單退回檢警調單位
填退回原因,並送 主管批核
4.表單查詢
選擇「首頁」/「資料調閱」
查看案件狀態及處理情形,檢視本人表單或本單位全部表單。
點擊「查詢」按鈕,可查詢本會所屬所有表單
輸入查詢條件後,點擊「確定」按鈕,可縮小筆數。
點擊「匯出」按鈕,可將查詢結果匯出成 Excel 或是 ODS 格式
一、.登入:首次登入要變更密碼
(1)登入網址:https://ef.npa.gov.tw/EFWeb
(2)以Email 及臨時密碼 登入
(3)選擇 警政署網站,即進行首次登入必須變更密碼,變更後即進入。
(4)點選右上角圖示,顯示本人登入資訊,即可進行資訊設定
二、資料維護
選擇左邊「系統管理」 / 右邊「機關構(單位)管理」功能,以檢視機關構(單位)資訊
可進行
1.基本資料、
2.偏好設定;針對各種表單接收與處理設定
3.密碼及圖示變更
三、批核處理
1.登入查看本人必須批核的資料調閱申請案件
在登入首頁,即可看到在 警政署 及 法務部,資料待調閱申請筆數,各別點 前往 並點選 資料調閱,顯示待批核表單 查看。
若想看承辦人呈送檔案是哪個客戶的內容,可點右下方Csv檔下載查看。
2.沒問題,點 決行… 鈕即可,不必再指定下一主管批核了。確定 後,該案之狀態,變成 已完成。
3.若有問題,點 退件 鈕,寫退件原因,即退還給承辧人,表單狀態會變成「主管退回」
四、表單查詢
選擇「首頁」/「資料調閱」
查看案件狀態及處理情形,若使用者兼具管理員及簽核權限,可檢視本人表單或本單位全部表單。
點擊「查詢」按鈕,可查詢本會所屬所有表單
輸入查詢條件後,點擊「確定」按鈕,可縮小筆數。
點擊「匯出」按鈕,可將查詢結果匯出成 Excel 或是 ODS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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