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兌付振興三倍券的原則與相關帳務作業說明
2023/06/0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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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兌付振興三倍券的原則與相關帳務作業說明
壹、原則說明:
- 三倍券銷費期間:
- ~109/12/31
- 營業人三倍券兌入期間:
- ~110/3/31
- 受理對象:有統一編號之營業人:
- (不足要項者,可手寫補足),可填寫,只要能辨識更正塗劃沒關係。
- (存入與匯款,匯款不收手續費)。
- 農會解繳兌回期限:
兌換後五日內,至指定台銀分行辦理,
當月兌付者,最遲於次月第2營業日前到台銀辦理。
最終兌回日期:110/4/2
申請券額入農金,由農金入農會帳戶。
貳、受理營業人兌領之作業
- 當日受理時間
同匯款時間至下午3:30截止
- 受理兌入處理
- 填寫與檢核
- 1)要求營業人填寫:兌領三聯單
直接匯款如果不是營業負責人填寫者,要加填代理人相關資料。
(2)判斷營業人是否制裁名單?否,即受理;是,通報法務部調查局。
(3)審核券背之背書相關要項是否齊全?並感覺紙質及破損污情形。
損片污三不收原則:
破損1/4以上者、或片片無法吻合、或號碼 文字 花紋無法辨識者不收。
(4)檢驗三倍券:
經驗鈔機檢驗
若有偽造者,截留並填寫通報三聯單。
(5)檢核張數、金額與所寫三聯單一致
- 蓋轉帳章及經辦員章
-
- 1聯當傳票認證
- 2聯併同日報表保管
- 3聯交營業人
- 入帳
- 1聯,電腦認證當傳票
- 還營業人
- 3聯,如為匯款者,只有兌領三聯單。
- 上網資料建檔
-
- / 振興三倍券兌領作業 / 兌領單輸入維護
- 日結處理與整理
- 本會處理:
- 整理本會三倍券帳務:
依券別統計複算三倍券數量金額與第一聯入帳合計相符,
開立借方科目:應收款項-兌付三倍券
-
- 500 O 張數 = 金額
- O 張數 = 金額 右邊上方金額寫合計額
- 上網登打總張數
- 分會聯往回來:饒平、六合分別開立聯部往來及應收款項傳票
- -兌付三倍券傳票,並登錄撥款給分部銷號。
- -兌付三倍券傳票摘要內容:
- 500 O 張數 = 金額
- O 張數 = 金額 右邊上方金額寫合計額
- 500 O 張數 = 金額
- 三倍券整理:
- 、200分別集中,依兌付日期、同一營業人次序整理,每百張一紮,每十紮一捆(正反封簽標註金額及加蓋”振興三倍券”、整理人章及日期),零散券以信封袋密封,與日計表四聯共同封袋,一日一袋。
- 三倍券匯款手續費申請表填寫:
- 10元。
- 分會處理:
- 上網登打總張數
- 三倍券整理:
- 、200分別集中,依兌付日期、同一營業人次序整理,每百張一紮,每十紮一捆(正反封簽標註金額及加蓋”振興三倍券”、整理人章及日期),零散券以信封袋密封,與日計表四聯共同封袋,一日一袋。
- 三倍券匯款手續費申請表填寫:
- 10元。
- 分會整理次日送回本會:週五所收,下週一務必早上10點前送回本會
- 向指定台銀分行辦理解繳兌回
- 2營業日前。亦即本週月底日在星期一、二、三者,必須在當週(次月第2營業日內)解繳。
- ,台銀點收登錄,於次營業日撥入農金,同日農金撥入農會的代收業務專戶。
- :一週解繳一次,若全會每天都有兌付三倍券,共有15袋,因此入款分成15筆。
- 每月手續費申請(本會處理)
- 兌付三倍券手續費申請
- 5日以前,申請上個月兌付三倍券手續費,每張2.5元,填寫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抬頭之收據寄農金,由農金轉送台銀申請。手續費撥轉同三倍券解繳。
- 兌付三倍券以跨行匯出之財金手續費申請
- 7日以前,彙整全會上月所填「興券兌付款以跨行匯款交易匯入他行帳戶減免跨行手續費申請表」並用印後,傳真07-7402935南農中心彙總(南農中心會員單位)。
- 3個,同一營業日全會都有兌付,封存則有三封,除非農金兌付登錄系統是採一個單位彙計,則全會為一封。就講義內容,封存應是前者。因為沒有操作體驗,就以前者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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