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商食官”證見1981年岐山出土偽銘器《齊生魯方彝》
說是在1981年在陝西省岐山縣祝家莊流龍嘴村西出土了一件《齊生魯方彝》(魯方彝蓋)(《集成》9896),不知西周歷史的研究者遂大加讚揚此器公佈了西周王族親屬靠生意“大吉大利、多多掙取利潤”而發財的虛妄劇情,其實是當日的偽寫此銘者因學力低下而造出背於史實的偽故事。
在東周春秋戰國時代之前的西周,是嚴格的封建時代,在《國語》裡記載著“工商食官”,即指工匠商人由官府供養,即由政府支付薪水而所有收入歸給國家,工人如此,商人也如此,也就是國營全部的工商業,其供職人員都是領國家的薪水,任何營利收入都是全部交給國家,一如1949年到改革開放之前的中國。其實即使到了西漢末劉歆打造《周禮》,都還知道西周『府藏皆有賈人,以知物價。食官,官稟之。』(政府各部門都有商人,支領政府薪水)。而且直到春秋時期,都還『工商皂隸,不知遷業』,商人之子孫都是商人,職業不遷,當然也不會有貴族可以遷業成商人的,即《國語-晉語》的『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隸食職』。另《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也有『在禮,家施不及國,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如此一來,吾人就可以發現《齊生魯方彝》的銘文有多麼的可笑了:
『唯八年十又二月初吉丁亥,齊生魯肇賈休多贏,唯朕文考乙公永啟餘,魯用作朕文考乙公寶蹲彝,魯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銘文內容是說:在八年十三月初吉丁亥日,齊生魯因為做生意而大賺錢,因為是其亡父乙公的教導我做生意,我就作了祭我亡父乙公的禮器,給我子孫永寶用。
文末有一個敬稱叫做“乙公”,這與齊國的第三任國君的謚稱相同,於是有研究者講作器者即齊國國君的外甥、齊國公主之子,名字叫做“魯”,而其父“乙公”,就是姜太公之孫、齊國第三代君主呂得之號。而如李學勤認為魯就是齊乙公之子,是姜姓齊氏的齊國公子。
但以齊生魯有著齊君的親族的身份,屬於西周『公食貢,大夫食邑』的階級,其收入來自於其封地或兼其屬地的農作的收入,也是其階級的特權。而且當時商人只領官方薪水,所賺利潤一律上繳官方,如何能『賈休多贏』(做生意大賺錢)?而且西周貴族之子恆為貴族,即便不一定如大宗之子繼任爵位,但階級仍不變,即使屬於大夫及卿,仍是不是自已去做生意當工人謀生,仍服事於公。怎會教自己子弟什麼從什麼商?領商人薪水?根本係和西周封建實況背道而馳的胡謅,研究者妄信此種偽銘文,還拿來當成研究課題,而對西周歷史一無所知,如像李學勤也不辨此銘之可笑,而反而講此器乃周恭王器,亦憨極了。今日古史研究者的學識真是一言難盡。故像此胡謅之偽銘文,只要熟悉西周工商歷史的詳情,而其實不難,都盡記載在《左傳》《國語》內,即立可摧破其偽了。這種沒有任何價值的偽銘文,根本應棄置於歷史的垃圾堆裡,還有何推崇而反而自承係其學力不足?(2026,4,19)
從“工商食官”證見1981年岐山出土偽銘器《齊生魯方彝》
2026/04/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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