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當一個人犯法被判決有罪時,不外乎坐牢,罰款,或社區服務等。
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有位另類法官喜歡做另類的判決。
有位女士利用職務之便,連續好幾年,將必需歸還給受害者的400 多張支票占為己有,陸續存入她和她先生的帳戶。
2009年8月東窗事發,她和她的先生都被判竊盜罪。
照理,這樣的罪是要判很多年的,但法官只判刑六個月,而且每年只需服刑一個月,分六年把監坐滿,您一定覺得太輕判了吧!
別急,我們這位另類法官是有附加條件的﹕
這位竊盜老兄必須每星期六,在指定的購物中心街道遊行五個小時,胸前還要掛一個牌子,寫著﹕
「我是小偷,
我從哈里斯縣犯罪受害者基金會偷了25萬美元,
我叫丹尼爾」
這掛牌遊行每星期一次,每次五個小時,
他得面對路人的恥笑和嘲諷,要持續遊行六年夢靨才會結束。
同時,他們家的前面也要插一個牌子,用大字寫著﹕
「這裏住著已被判刑的小偷,我們偷走...的錢,我叫Daniel Mireles。」
上面還有法官的簽名。
她的妻子也被判六個月,此刻正在獄中服刑,當她期滿之後,她也要掛牌在指定的大街上遊行,讓大家知道她的罪行,並對她行注目禮。
她和先生的遊行時間是錯開的,先生在星期六掛牌,她在星期天掛牌。
他們的三輛汽車和一棟房子已被政府沒收,此外,他們侵佔的25萬美元要在十年之內還清,並且要做400小時的社區服務。
真是得不償失,後悔莫及啊!
真的好羞辱人!這樣的處分夠狠,夠辣,夠犀利!
我有被嚇到,您呢?
原來法官的判決可以這麼靈活運用,可以如此變化多端!
賢明的法官,看過來!運用您的智慧和幽默;
因人施教!
這比入監服刑更可怕,足以讓想犯罪的人聞風喪膽,三思而行!
- 13樓. Caty's 跳傘小站2011/09/22 07:04很好.
這些人, 坐牢太浪費納稅人的錢了. 偷別人的錢後去坐牢用的不就又是別人的錢去吃飯嗎.... 這個判決太妙了..
世界就是我的跳傘場! The World Is a Drop Zone
- 12樓. 金大俠2011/04/14 00:45is sunglasses allowed
when he is holding it on the street? we want to see his eyes too... ha ha看來你比法官更嚴格,居然注意到太陽眼鏡;
如果你是法官,斷然不許他戴太陽眼鏡,要他目視群眾了。
那位仁慈的法官沒有規定,所以他就戴了!
眼睛可以骨碌碌的在鏡片後面觀賞眾生相。
井 娃 於 2011/04/15 00:41回覆 - 11樓. 山下阿哥2010/11/24 15:30奇妙的判決
我忘了是笑話,還是真的;
某軍閥,把監獄改裝成 類似動物園,
you know
姓名 罪名 掛門口,有如介紹動物........................
姑且認為你說的也是真實故事,
但和美國這位法官相比還是仁慈多了,
要參觀人犯動物園起碼還得到監獄去參觀。
而文中所述的這位法官是要罪犯到街上遊行示眾,
這才夠羞辱!
井 娃 於 2010/11/25 06:28回覆 - 10樓. 吹牛皮 大俠2010/11/21 03:17管理心理學
近代管理心理學時常討論一個問題: 如何刺激人的工作績效?
林林總總, 方法很多, 牽涉到人性的本質, 各有長短. 可是, 我大約將之歸成三大類:
(1) 實質獎勵給好績效的人 (如加薪, 升級, 紅利, 福利, ...)
(2) 實質處罰坯績效的人 (如減薪, 降級, 調職, 削杈, ...)
(3) 無形精神上的 (處罰 or 獎勵) (方法多得很喔 ...)
研究結果, 您知道那一類最有效嗎?
哈, 那個法官有讀書喔..
謝謝你的來訪, 我為你又寫了下列文章, 請您來賜教批評:
- 9樓. 古 月2010/11/09 15:21有效的處罰
是能烙印人心
難以忘懷的
- 8樓. 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2010/10/29 17:36最重的處罰
因為認為偷竊只是小事
法律處罰也不重
所以容易犯之
這樣的處罰
讓人難忘
不敢再以等閒視之
- 7樓. PeterNJ(灣區交通)2010/10/27 01:52奇妙的判決
訓練 EQ. ^_^
- 6樓. 11朵玫瑰花2010/10/24 22:31將心比心
另類
如果是法官ㄉ父母
他還會那麼另類嗎
- 5樓. 客居矽谷人2010/10/20 23:54奇妙的判決
這新聞我竟沒看到
這真的是自做自受了
我對國家大事沒興趣,對這種八卦新聞最敏感,最有興趣!(很慚愧)
井 娃 於 2010/10/22 23:22回覆 - 4樓. 黑娃2010/10/20 01:58受害人
總算出一口冤氣吧
最近碰到一無恥的痞子 真希望他能受此『殊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