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要告我....十萬火急
2017/01/15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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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對方要告我....十萬火急
發問:
年前發生車禍對方骨折 ,原因是我送貨到對方公司因對方 倉庫門前停了太多車子所以公司派他來指揮我的車子前進,但指揮的人不是應該站在司機看的到的地方嗎?但他卻站在我車右後方,因為我開的是貨櫃車所以有視覺上的死角所以一不小心就弄傷他,住院期間我去看了他幾回他說因為我的關係害他無法工作家庭無法照顧家裡全靠他一個人賺錢,老闆又不出面所以醫藥費我先全額幾付他說要請看護我也答應,但警察卻說對方的過失比較大.出院後我請保險公司和他談合解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求一百萬的合解金如果我不答應他就要告我傷害,請問我該怎麼辦?
最佳解答:
年前發生車禍對方骨折 ,原因是我送貨到對方公司因對方 倉庫門前停了太多車子所以公司派他來指揮我的車子前進,但指揮的人不是應該站在司機看的到的地方嗎? 身為貨櫃拖車的職業駕駛,明知大車[死角加大ˋ也明知後方有指揮人員,未見指揮人員,就應該暫停行進],所以這不是理由也不能作為抗辯主軸,否則法院會認定你犯案後無悔意,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得加重你的刑期。 但警察卻說對方的過失比較大. 警察說的不算數,他無裁定判決權,很多警察是不懂法律的[不用懷疑]。 出院後我請保險公司和他談合解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求一百萬的合解金如果我不答應他就要告我傷害,請問我該怎麼辦? 本案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你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被害人就有權對肇事者[你]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你在刑事部份,確實只有挨打的份,也肯定是[輸定]的官司。 假設本案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拒絕和解或無法和解,告訴人[對方]又不撤回告訴,被告[你]被提起公訴ˋ被判刑都是決對可以預期的,同時留下一筆傷害刑事前科紀錄。 絕對不可能是[錯又不在你,所以不會有事的或如果真的被告,不一定他會贏]那麼輕鬆! 只是本案竟然提出100萬離譜的天價,對方想等本案連民事庭結束,肯定至少在二年以後的事,最終判決也可以肯定是差他們非常ˋ非常多倍的差距。 本案例差距太大,不要說調解委員會,就算是法院也不可能會很快有結果。 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雖然是他們求償者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還是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通常碰到這種高額求償案例,個人一般都會告知肇事當事人,寧可先接受刑事判決易科罰金,民事就部份任由保險公司跟被害人對庭,等數年後的最終判決,若高於最高理賠額,再補貼給保險公司還不遲,若低於最高理賠額,就不用再花錢也可免除數年的冗長法律程序奔波與精神壓力。 只要差距過大,且加害人有投保任意險,都會造成這種擺爛的狀況,屬非常典型的慣性案例。 綜上以觀: 如此天價理賠金,還是建議你,寧可接受過失傷害的前科,最多自付10萬上ˋ下的易科罰金,民事部份就由保險公司與他們在民事庭繼續玩,你就不用再去煩心這件事故的問題。 PS: 民事庭可以直接委任給,你的保險公司去對庭,既然有投保任意險,不管最終民事判決是多少,只要不超過該保單的最高理賠額,都由保險公司負責支付,你自己根本不用支付一分錢,民事庭也根本不必出庭陪他玩,他要獲得理賠必須等民事判決確定之後。
其他解答:
遇到這種很人"真的滿倒楣的..對方自知理虧 卻獅子大開口!! 去調解委員會看看吧!!不然最多上法院它也討不了什麼便宜!! :這只能算是 車禍: 單純意外事故 告你傷害它會不會想太多了 一百萬....全身骨折嗎?? 你對法律可能不太熟悉 還是抽空多去幾次調解委員會 問問看 你就會知道該如何處理了~~ 可你是在台灣 在國外你還可以反告他!! 別找保險公司去談和解(無法想像的和解方式)~~~~去調解處 自己跟對方說個明白 上法院最多應該只能拿到住院賠償及精神慰問金!!(視法官而定)|||||1.傷害罪的成立予否.是看賠償及誠意. 2.而賠償如當事人.要求太高.無法負擔. 3.法院會衡量被害人及加害人之間能否達到一定程度和解金.並不會直接考量到傷害罪的問題. 4.也就是說誠意如夠.法官也會幫你達成和解. 5.其實最簡單的方式.他說多少都給.但給予方式時間金錢其賠償期限都由你自定.他不能說任何你無法做到的方式. 6.也就是說你也可分期付款方式慢慢還. 7.很多被害人不願意.所以提告.但如你的方式是可行的.而被害人不願的話.法官可能會判的更少.畢竟是你要還款誠意. 8.且傷害不是故意的話.最多緩刑或其他小處分.不至於被關. 9.你在這次意外中.沒發現被害人在那而開車.這絕對是你的不對.因你已知被害人在車左右.卻不顧及有稍為故意行為.|||||這種事一般都是道義上的賠償況且它並不是路人甲你把賠償事情全權交給保險公司如果照你字面上來看它也有很大的過失或許這是它老板幕後主導目地是要逼你所屬貨運公司出面|||||你都已經做到這樣的地步.. 對方還要告你傷害還敢跟你要1百萬和解金..太過分了 當時撞傷他..有請警察嗎?那警察人員有「照相」、「測繪現場圖」及「登記當事人資料」之必要作為並予存檔嗎! 警察都說對方過失比較大了..所以我是覺得對方要告就讓他去告 他並不一定勝算...可是法律刑責還是會有的 在這的回答都只能供你參考用.. 相關問題你可以去找更專業的律師跟他商談你的問題 像市公所或鄉公所都有提供免費法律知詢 你可以打去問問看什麼時間有...他們請的都是真的律師..而且還是免費的唷!|||||1.調監視錄影帶...讓法官看他也有過失.不該所有責任都歸咎於你. 2.如果真的要告...就告吧, 你可以拿出你誠心的幫他出醫療費用明細表,還有幫他請看護.花了不少錢. 如果真的被告,不一定他會贏阿.... 即使贏了,也不會賠很多.....|||||無需理會對方.... 因你已經有盡到義務了... 所以要告就讓他去告, 他是告不成的,到時法官也會叫你們私下和解而已...... 何況你有付醫藥費,而錯又不在你,所以不會有事的......... 不用怕......E6D32E74429D0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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