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局不合理的鐵規下有火車站的通情職工
2010/04/0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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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需要拿悠游卡搭火車,來去中壢。
這天和往常的一樣也上車了,但是今天的目的地不同,所以要先搭乘到中壢,然後再買一張到楊梅的車票再繼續旅程。
中壢的後火車站外,那條大馬路上有個小店,下次你也去看看,蝦仁炒飯配紫菜蛋花湯,便宜是不用說的,要說的是那碗蛋花湯,滿滿的料,過癮。
一旁的十字路口是間水果專賣店,老話一句,便宜又新鮮。買了一個又大顆又紅水的蘋果和三個大楊桃,然後晃回了車站,在售票機前買了車票。
然後進站。
就是這樣的走到了票閘前,左手拎了水果袋,右手很習慣的拿出了悠游卡刷卡進站。
就在“嗶~”的那一聲之後,我想到了左手還有一張剛買的車票!
雖然在下一秒我就向票閘旁的車站職工提出請求,但是連同後站的主管都幫不上我的忙,新規矩~沒的救啦,認賠了結!
我有二個選擇,
第一個是當場再刷一次卡,扣我6元的“月台票”款;
或者是我能保証在四個小時內,在其它的車站刷卡出站。
月台票款?那麼我手上的車票,鐵路局要不要退我月台費用?
而四個小時,如果是在一般情況下,我可以來去基隆二趟,但是去楊梅辦了事再回台北,我就完全沒把握了,如果誤了時間,反倒是要扣我全程的費用!
不幹,二個方案都不幹!
我有票,我刷錯卡,都還沒離開票閘。怎麼就沒有得救了?鐵路局總得有個好理由的,不是嗎?
票閘前的那位鐵路局職工,實在也不知道還能怎麼和我解釋了,他提出了解決的方法,直截了當的:
刷卡!然後他掏口袋打算給我6元。
這個鎳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鐵路局的一個“理“字,所以我沒理由去為難一位在閘門前的職工,更不可能去讓他掏口袋。
現在,我在電腦前,我也不打算再去問鐵路局這事了。
來回公車票需要30元,如果是打電話去,怕連可以對口的人都還沒接線上,30元的話費就已經又嗶嗶的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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