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的狹義定義是配偶中的一方,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學者曾探討許多外遇的原因(葉高芳,簡春安,黃維仁),像是:社會的引誘、婚姻本身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個人的軟弱…。同時也發現婚姻衝突的原因,不見得就是外遇的原因。依據發展心理學的觀點,每個人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著不同時期的需要。外遇之所以發生,正因第三者滿足不忠伴侶現階段的發展需要,或是配偶趕不上另一方成長的腳步。臨床上常見昔日甘苦共嘗的夫妻,今日陷入外遇的風暴。元配更將自己與第三者比較,藉機嘲諷伴侶的眼光,如此不但加深自己的痛苦,更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倒是把伴侶愈推愈遠。
不論是受傷的伴侶,或是不忠的伴侶,外遇事件的當事人,都需要向外尋求支持和協助。首先,與專業且客觀的人員,分享個人的感受。一方面使情緒得到穩定,不致被激烈的負向情緒淹沒。另一方面,也讓自己不落入孤單無助的狀態。此一階段,暫不作出任何決定,因為在混亂的情緒中,很可能作出令自己後悔的決定。透過專業人員的引導,當事人重新看待問題,並針對目前的狀況、自己的需求,作出適切的決定。其中復合或離異,並無絕對的定論,而是從中知道外遇如何發生和為何發生,原諒自己與伴侶,重建原有的信任感,如此才得到真正的成長。
夫妻關係是一種推與吸的動力。因此,凝聚力愈強,發生外遇的機會愈小。平日多增加夫妻共處的時間,運用溝通的技巧,以了解對方內心的需要與感受,自然地增強對行為言語的敏感度與觀察力。其實,很多外遇問題,一開始並非窮途末路,而是雙方以逃避、否認的方式來面對問題。日積月累,以致問題逐漸惡化,最後放棄解決問題的意願與努力,尋求外來的精神慰藉。有學者比喻夫妻間的互動,猶如跳探戈。在一退一進的過程中,舞出曼妙的舞姿。婚姻需要雙方不斷地經營,當事人不但了解自己,改變自己,願意滿足對方的需要。縱使婚姻生活經歷風霜雪雨,理想的婚姻亦不會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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