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時發現有漏水或壁癌怎辦?
2010/08/0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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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辦代書的案件中,常常有買賣雙方會問到有漏水或壁癌怎麼辦?
第一步:買方先釐清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是如何記載?
第二步:在簽約時在針對屋況時是買賣雙方是如何協議?
在確認上述步驟後,若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賣方清楚記載無漏水或壁癌。
則賣方需負責修復的責任。
而若在簽約時,雙方有記載賣方不負修繕。則由買方承受未來自行修繕的風險。
此時又關係到仲介公司的防漏水保固事項,通常要啟動防漏水保固作業,在交屋
前即必須由仲介公司先請防漏水保固公司先行預估承保的費用並開立保固書才算
正式有保固。一般保固公司在承保後一萬元以下的費用需由新屋主負擔,而一萬
元至三十萬元由買方負擔一萬元。(註各家保固公司保固內容不同)故提醒大家在
交屋時,應注意若有採用防漏水保固時,應索取保固書。
另外以民法瑕疵擔保的規定,出賣人仍責瑕疵擔保責任,在由買受人在買受六個
月內以書面通知請求減少價金和請求損害賠償,並有五年的請求權。所以簡單的
來說,在購買房子六個月內發現有瑕疵(一般指漏水、壁癌,但仍需鑑定)需以書
面通知出賣方,請求減少價金和請求損害賠償,在五年內仍可行使請求權。
以上簡單說明,隨時補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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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 1樓. Jennie2011/03/21 17:10請問壁癌?!交屋前應如何做~
因為最近買了間公寓
屋主在屋況說明上也勾沒漏水
但屋主因未繳水費而被停水
簽約後我發現跟隔壁共用牆下有壁癌
跟我的仲介說 仲介ㄧ開始同意要找出原因
可當我的仲介跟賣方仲介溝通完之後
竟然反口說 屋主會復原壁癌狀況 但怎麼處理我們買方不能要求及過問
於是我想 應該是刮掉再刷上油漆吧
(降有違反條約嗎 交屋前有滲漏水應修復完畢)
簽約後賣方有復水了 我開了10幾分鐘 沒怎樣
這禮拜去按隔壁的門鈴
隔壁說 共用牆內有管道 99/11隔壁才整修過廁所
因為曾經漏水漏到2樓 有糾紛
敲開牆才發現是共用水管漏水
目前隔壁說已經修好了我應該要找技師去現場勘查嗎
可我的仲介跟我說 我沒辦法讓技師去挖牆壁或是什麼的
除非屋主同意 那如果屋主不同意
我什麼也不能做 就只能默默的等交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