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日記
〈給福爾摩莎寫信〉城市討論區暨專書出版徵文題目(4)
一、現成作品出版;
如果已在網路中長期撰寫日記、生活札記或類如書信的自語,不論書寫的形式是短句組成短文、散文或雜文,累積有約一年之久(或至少六萬字),也可將作品全部印出,寄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80號9樓網路作家編輯部,做為個人出版的投稿。
二、徵文就是討論:
1.請以(1). 600至800字,或800至1600字內散文,或(2).約14行,至多20行詩,
或(3).約1600字的短篇小說,撰稿,代替討論,貼於〈給福爾摩莎寫信〉城
市的討論區。文章標題前,請加「交換日記」,例──交換日記:文章的
標題。
2.請就自己日常生活的事件,書寫細節,若有能力也可 以就這現象和感受略
作省思及結論;如此整體撰寫。
(第2項說明,僅供參考;請大約如此自由書寫)
3.將有專人隨時閱讀及選編,並與入選者聯絡簽訂同意書;每人限一篇,
〈給福爾摩莎寫信〉城市的市民優先,又,為保持出版品質,將邀請文壇名
家支援數篇。
4.稿齊,即結集出版;徵文入選者,將隨文發表作者簡歷及網誌網址,出書時可得贈書五冊及稿費。
二、引言:
以第一人稱「我」的書寫,即使是常被詬病的自言自語,只要不是無病呻吟,只要具有相當量的生活細節現象,畢竟還是會有意義和價值的。因為,任何一個個人的生活經驗和心理活動,這種知識(這些經驗)的獲得,是非常不容易的。
自言自語,其實也非必定是無意義無價值精的;神分析學的建立,基本上,正是由一個個病人的喃喃自語,累積構成。
所以日記、手記、書信的書寫,在文學表現,都是淵遠流長的文體,也是珍貴的俗民誌的基礎。就人類總體經驗和知識的需要而言,常藏有虛構的偉大人物傳記畢竟值不上大量的俗民生活點滴。
三、參考知識:
建立自己的生活史
東年
沒有人不曾想過要寫日記,很少人不曾寫過日記…...但,很少人能持續或相當長期寫日記;日記,是指日記、手記、書信這類的書寫。
這或是每個人都熟悉的景象:…在青春年少時,你(妳)很興奮的買了一本有精裝封皮的日記,或還設有鎖匣在封口…
第一天,你(妳)洋洋灑灑寫了三千字…生活是那樣的美好、初戀是那樣甜美、人生是那樣值得立下宏願加以充實或挑戰。或者,生活是如此的醜惡、失戀是那樣痛苦、為何總是倒楣落在頭上…
第二天一千五百字….
第三天五百字….第六天五十字…
第七天就開始空白了…以後…好像生活中也再沒發生什麼事….
有一天,好久好久以後,你(妳)要離家去求學,清理房間時,無意間才又在抽屜裡看到這本空白的日記……
假設你(妳)翻了翻,覺得沒意思,就把哪幾頁撕了,日記本在垃圾推上扔了…或許,你(妳)覺得還有緬懷的價值就留著…或者好久好久以後,又有一天,你(妳)將這本幾乎還是全新的日記,送給子女,說:耶,這日記從前我只寫了幾頁,可以看到我年輕時的志向(或者困惑)…這子(女)正好也想寫日記,但是,他(她)的書寫也是如此: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第六天…第七天───
好久好久以後,也許三百年吧…也許這本日記被七、八代的子女,如此傳承和書寫…..畢竟還是寫滿了,那麼,這本日記就會有特別的意義和價值。
其實,日記無需每日寫,也無須在每日把當日事或感觸寫盡,也就不會有書寫量的負擔。有事就寫,沒事就不(用)寫,一件事可隨著事理或自己的思慮發展,這樣寫那樣寫,只寫一句或一頁或數頁。
在網路上書寫,當然是更便利的…而且,你(妳)可以分享好多網友自己的生活樂趣、智慧;被閱讀的感覺中,也可被分擔生活的挫折或苦悶。你(妳)甚至於可匿名,將網路當作自己某個心理的層面,寫出自己任何負面的心理活動,事實上,有些負面心理活動和結果,是源自你(妳)自己性格中的惡質或人性都有的黑暗,而不需或無需怨天尤人的。這些內容,在實際的日常生活中,無論你(妳)寫不寫,也都有類似書寫的過程和結果;每天或隨時,有意或無意的,你(妳)都在做這件事:將它們壓抑到心理的某個底層,而有時候,這種壓抑會讓你(妳)精神致病。
相關自己生活表面的現象或內心各種活動的意識內容,或相關他人,甚至於外在生活環境等等,這種隨著一段段時間的累積,可以據以認識自己、發展自己;可以更加清楚辨識自己和別人、外在世界,以及發展中的尚未清楚的未來趨向…
例如,當一個特別的人…當一個陌生人對你(妳)說:我愛你(妳),而你(妳)就將這事,列為當期日記書寫中的主要專題,寫下那些愛的表現細節,而不只是自己遐想的那些美麗的形容詞和形容狀…隨著時間的累積,這段書寫,自然就會是個美好的故事或醜惡的故事;如果是後者,這種書寫常可能避免你(妳)自己參與結果的演出,因為,在那些細節現象所建立起來的意義結構裡,你(妳)可能早早就看見了陰影的出現。
儘管沒有誰能預知自己的一生會是怎樣的內容和結果,但是,一個人如果願意在每個有事(發生)的時期,細細書寫;這樣建立自己的生活史,就可能相當的把握住自己的生命發展和生活的趨向,發揮自己潛能、特質,實現自己的願望和理想。
生活史,可以定義為從生到死,一生中,許多事件經歷的序列;人生,不過就是一個人在自己的生命旅行中,發生了一些事。涉及個人的文件,例如自傳、信件和日記,都是生活史。事實上,相當的程度中,每個人的生活史,也是每個人的心理病理生活史,或(以及)這些心理病的痊癒生活史。
一個普通人為何會想書寫,特別是網路世界中會有如此大量的持續書寫?
因為,無疑的,任何書寫者,在意識中或無意識中,都相信生活無論苦樂,都是有意義的;那些有病的書寫,在意識中或無意識中,也都是希望自己不要離開正常的,大多數人的生活軌跡太遠,或希望自己能夠重回正常。
平行的鐵道或直行的公路,大抵是可以辨識和想像的;生活軌跡的前景和曲折,遠比前者遙遠和複雜,而無法辨識和想像。
可辨識的生活軌跡,或許就像大片濘泥中,眾多的,別人的足跡和自己的,那樣親近和清晰。生活的書寫,也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