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簽?!
2011/11/2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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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牽扯到的利益很大的,
這樣草率登錄,
我看沒人敢登記了吧?!
國外就有案例,
有個人超級有錢,但器官有問題,
等不到,如果健保卡中有資料,
代表更容易被人取得資訊,
被人埋伏&下藥之後醒來,
人在放滿冰塊的浴缸裡,
一旁有隻手機&一張紙條,
上面說:" 你的一顆腎臟被摘除了,趕快報警! "
腦死判定依法有明確嚴謹的規定。
進行腦死判定之前應至少觀察12小時以上,
確定病人
(1)確實陷入深度昏迷,
不能自主呼吸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
(2)導致昏迷的原因已經確定。
(3)病人係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
為避免誤判,應確定病人不是因為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
與低體溫所導致之昏迷。
腦死判定之進行應由具有腦死判定資格之醫師兩名,
及病人之原診治醫師,
在具人工呼吸器及測定血液氣體等腦死判定所需設備之醫院內,
依嚴謹的腦判步驟進行兩次測試。
第一次腦幹功能測試通過之後,
間隔至少四小時以上,
再依第一次測試之規定程序再進行一次。
經兩次腦幹功能測試,
如果病患完全符合無腦幹反射與不能自行呼吸之條件,
即宣布病患「腦死」。
資料摘錄自網路~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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