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財害命+慢性自殺?
2012/05/02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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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曾說,
生命是以時間為單位的,浪費別人的時間等於謀財害命;
浪費自己的時間,等於慢性自殺。--出自《魯迅全集》
於是,有人說,
魯迅何其聰明,早已預言現在的社會,有許多人都被自己的老闆謀財害命了!
僅以此,我目前的狀態不僅是被老闆謀財害命,而且還在慢性自殺...
以此論點,似乎無論如何都要被謀財害命,那只能選擇想要被誰給殺了?
亦或是選擇哪種想要死法了?
這樣想想,幹嘛不死的適得其所一點,開心一點呢?
反正都要死...
人的生命很短暫,過的快樂和心安也許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看甄嬛傳,女主甄嬛因為知其未來若跟果親王允禮在一起,
被皇帝發現後將不得善終,
而甄嬛的侍女槿夕知其倆心意相通,互有愛意,即勸甄嬛,
假若因未來不知的苦果,而違背自己現在的心意,
那才是最大的遺憾呢!
若不想將來後悔,果然不應該想那麼多,想做就去做,
假使失敗了,至少也曾努力過,盡力去爭取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