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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台負責? 一走了之!
2013/08/0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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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洪仲丘案若重演 楊念祖:願下台負責

原文網址: 洪仲丘案若重演 楊念祖:願下台負責 |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8/01/10844-2969855.htm#ixzz2aitnjnnd


我左思右想,還是認為【下台負責一走了之,其實根本就是同一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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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2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2013/08/02 04:26
刁民
留在臺上也不行,下臺也不行 - 這就是刁民的見解。
1樓. 戴金生
2013/08/01 23:46
那該如何?
告訴我,您認為該如何?

如果搞不定就拍拍屁股走人,還可以號稱是『負責』,那我來就可以了啊。

您來,也行啊。路上隨便拉個人,都行啊。

該如何?您說呢?

抬槓2013/08/02 12:18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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