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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不說再見
2015/02/2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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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這個時候了,我竟也沒有辦法怨恨你,用你的說法︰討厭,也沒有。

怨恨一個人的確比遺忘一個人容易,但我不想用這樣的方式結束我們,那實在太悲傷。

其實,我們早就知道,結束,是最後的結局。

我了解到,如果讓你喜歡我這麼不快樂,那不如我自己喜歡我自己。

你是不會為我改變的,應該說,從來你也不會為了任何人改變自己,你就是你,對自己總是這麼有自信,我想,這也是我喜歡你的原因之一,因為,「做自己」是我最羨慕的事情。

還記得初相識的那個晚上,開啟了另外一個四年,認真說起來,我們之於彼此,都只是個慰藉吧?你用我來表示你的放蕩不羈,而我用你來療被劈腿的傷,但,那只是一開始。

我們開始相愛了,謝謝你愛我,愛這個字,太沉重,愛你的每一步我都小心翼翼,自以為是你的解語花,自以為你在我身邊才是快樂的,自以為,我能夠……

痛哭一小時之後,我充分體會到,「放下」不是那麼困難,時間是最好的解藥,既然我可以用這個四年淡去前面的四年,又為什麼,不能用新的時間淡掉,我們的四年?

在痛苦之中感受到深刻的愛,讓我知道,我還有愛人的能力。

嘿!請原諒我這樣消失在你的生命裡,本來想打電話對你大肆咆哮,吼出我的苦痛,但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要把你對我的記憶,停留在美好的分離時刻,在高鐵站,離別時的那一吻,因為你知道我討厭別離,因為你知道,我不喜歡沒有好好說再見。

但是,我不想跟你說再見,你是我生命中曾經美麗的風景,終究,是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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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2015/02/22 12:03
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