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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從前有個行業叫做出版業?
2011/02/12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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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在台北國際書展數位出版論壇,許多人發表了「出版社即將消失」的預言。大家都認為在數位出版時代,傳統上出版社所扮演的發掘作者、選題、編輯、發行、行銷五大功能都將會被取代,以後我們的子孫會驚訝地發現「原來從前有個行業叫做出版業」。

聽了今天的論壇,做出版的真是要嚇破膽。老貓陳穎青首先提到版權的現實面,所謂內容為王,但出版社並未擁有內容,著作權是屬於作者的。在數位出版時代,作者很容易在五年合約屆滿後就離開出版社,因為他直接授權給平台業者出版電子書所得到的版稅要高多了。出版業真命苦,不但無法掌握作者,而且如果要給作者15%版稅,他鋪書給總經銷所得只有定價一半,所以版稅其實佔收入的三成多。「從來沒有哪個產業付那麼高的智慧財產權成本而無法累積自有資產,」他說。

今天的主持人盧希鵬教授一直問一個問題:在數位出版時代,出版社如何才不會被淘汰?自轉星球社長黃俊隆很實際地回答說:出版社要不被作者拋棄,必須擁有良好數位編輯能力,可將內容做數位加值;還要會整合數位出版平台,替作者爭取到最大的曝光、最多的版稅、最多的合作對象。換言之,出版社最重要的是角色是行銷者和經紀人。

即使能做到這些,維持住作者了,出版社就能在數位出版時代存活下來嗎?盧希鵬說:「科技始終來自人性,人性都要免費。」聯合線上總經理劉永平說出版社如果堅持電子書要高價,一定賣不動。他以中國版圖公司和中國移動合作為例,手機下載電子書一本只要2元人名幣,雖然實體書要20元。他呼籲做數位出版要提供「意想不到的價格」。隨後音樂人陳樂融很感慨大家在數位出版忙了一場,結果賺到錢的只有電訊業者和終端軟硬體廠商,內容端的出版社和作者都沒賺到錢。這樣還是活不下去。

聽了這場論壇真令人感傷,尤其是大家都說出版社最重要的是轉型成為行銷者、經紀人。我不完全同意他們的講法,我覺得出版社的企劃、編輯功能還是很重要的。例如有些出版社獨具慧眼發現國外某個作家的作品很有價值,持續引進國內,開創了一個新領域,獲得讀者肯定,後來作家也有更好的發展,得到大獎,聲譽更高。這樣的例子很多,他們和作者以及讀者所建立的關係是不容易被取代的。

也有些出版社專注在目標讀者的需求,為他們規劃出適合的主題,邀請不同的作家研究、撰稿,推出系列書籍來滿足讀者的需求。這樣的著作權可能是出版社和作者共有的,甚至由出版社獨自擁有,這系列書的價值也超過單書的價值。

總之,發揮探索和發掘新知的功能,並運用創意讓文字撫慰人心、帶來喜悅,應該是出版業者持續要追求的。只有獨特的內容才能賺到錢,這應該比後續的虛實整合平台發表、多重行銷管道更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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