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器官者被腦死機器處死
2025/04/24 23:01
瀏覽41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捐贈器官者被腦死機器處死!然後器官被活摘!
簽自願捐贈者是凌遲處死自己!讓醫生發財!
現任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是台灣換肝名醫,
卻在上週被彰化地檢署以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起訴,
具體求刑 6 年,震驚醫界。
檢方查出,陳任職彰化基督教醫院期間,
夥同護理師、藥廠業務、生技公司老闆、地下匯兌業者,
非法仲介至少 9 名病患到中國換肝、換腎,
並向每名病患收取新台幣 300 萬到 750 萬元不等,
陳個人獲利近 1,500 萬元。
光是仲介,就可以拿這麼多錢,可以看出這個產業鏈多賺了。
彰化地檢署新聞稿:
一、陳○○與黃○○、楊○○違法仲介 6 名國人
前往大陸地區山東省青島市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犯行:
陳○○藉在時任之醫院看診機會獲悉病患有肝臟或腎臟移植需求,
即請病患與黃○○電話聯繫商談「肝臟供體費」
約 35-40 萬元人民幣、「腎臟供體費」約 20 萬元人民幣、
術後照護醫療、大陸地區醫師報酬、食宿交通等移植相關費用,
合計每名病患肝臟移植總計需費新臺幣 500-750 萬元,
腎臟移植總計需花費 300 萬元至 350 萬元不等。
黃○○向病患收取費用後,即由楊○○聯繫病患
與青島大學附設醫院醫師,前往大陸地區,
進行器官移植手術。陳○○並於肝臟移植手術進行間,
赴陸在手術室內進行指導;陳○○以每名病患 20 萬元報酬,
指示其助理謝○○,前往大陸協助指導照護事宜。
病患將費用交被告黃○○後,由黃○○委託洪○○,
匯入洪○○所掌控之帳戶,
用以支付病患在大陸地區器官移植費用,
與地下通匯業者對沖支付在臺所需費用及
匯入楊○○在大陸地區開設之金融帳戶
並與陳○○朋分仲介報酬。
二、陳○○與林○○違法仲介 4 名國人前往大陸
湖南省長沙市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犯行:
陳○○知悉肝、腎器官移植需求之病患後,
請病患與林○○電話聯絡商談包括肝臟、腎臟購買及搶標費、
食宿交通費用、大陸地區醫師報酬、陳○○與林○○仲介費用、
林○○跑退費等移植相關費用。由林○○收受病患之費用後,
先匯往林○○在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帳戶,
並負責居間聯繫大陸地區醫師與病患,
前往大陸地區湖南省長沙市進行器官移植手術。
陳○○則在臺予必要之指示並由謝○○前往照護病患
並進行術後追蹤,並與林○○朋分病患交付之費用。
行情價:
肝臟 500-750 萬,腎臟 300-350 萬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科學正在打開地獄之門
2025 年是揭開帷幕清償債務的卦象!
2025 年即將降臨的天災必定給芸芸眾生一個交代!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