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類科人員工作任務、關鍵目的
2024/02/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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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
交通行政類科的關鍵目標在於運用路政、郵政、電政、航政、觀光、氣象、運輸及通訊傳播監理等專業知識,從事相關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以推動交通運輸和通訊傳播的健全發展,確保市民的便利和社會的正常運作。
一、具體的工作項目:
(一)交通行政:
1.綜理有關各項交通管理行政業務。
2.交通相關計畫之規劃、研擬、審議及辦理。
3.交通政策、法規之擬定、修正、執行、考核與監督。
4.促進交通事業普及服務與相關業務之政策規劃發展。
5.辦理交通業務國際合作交流、國際事務及國際約章之擬議。
(二)通訊傳播監理:
1.通訊傳播監督管理行政業務。
2.通訊傳播監督管理相關計畫之規劃、研擬、審議及辦理。
3.通訊傳播監督管理政策、法規之擬訂、修正、執行、考核與監督。
4.通訊傳播事業監督管理事項及國際交流。
二、資格條件:
1.教育: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2.資格:經國家考試(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取得交通行政類科資格者。
3.曾受訓練:實務訓練、在職訓練。
三、歸屬機關:
在中央為行政院、交通部暨所屬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地方為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暨所屬從事交通工作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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