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勞工行政類科人員工作任務、關鍵目的
2024/02/07 15:34
瀏覽59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資料來源:考選部)

勞工行政類科人員的工作任務旨在運用專業知識、法令規範與相關經驗,從事勞動政策、國際勞動事務合作與交流、勞資關係、勞動條件、勞動福祉、勞工保險、職業訓練與就業媒合、勞動力開發與運用、技能檢定、技能競賽、跨國勞動力聘僱許可及管理等各項制度與政策措施的研議、規劃與推行。其關鍵目標在於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統合勞動力運用與開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同時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提升勞工退休生活保障。

一、具體的工作項目:
1.各項勞動政策及法規之擬定、修正、解釋、執行、宣導、評鑑、監督與考核。
2.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研訂、管制、考核及績效報告,及中長程施政計畫之彙辦、研擬及管考。
3.國際勞動事務勞動議題談判、協調與聯繫,駐外人員遴選、聯繫、監督及管理,以及國際勞工事務合作交流等事項。
4.各項勞工保險制度之規劃、法規之擬訂、修正及廢止。
5.各項勞動福祉、勞動教育、勞工服務業務、職業災害勞工保護、重建及施政計畫研擬事宜。
6.勞動力開發、提升、運用與發展業務之政策規劃、推動、管理及評估與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解釋。
7.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相關計畫、措施、模式、品質規範與表揚獎勵等業務之推動、督導及協調。
8.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與原住民族等特定對象就業之推動及督導。
9.職能基準、技能檢定、技能競賽與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之規劃、推動、評鑑、督導及協調。10.跨國勞動力之引進、海外合作規劃與督導,仲介外國勞動力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管理及評鑑。
11.雇主聘僱跨國勞動者工作之審核、許可、就業安定費與收容費之收繳、催繳及強制執行。

二、資格條件:
1.教育: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2.資格:勞工行政類科高等考試及格。
3.曾受訓練:在職訓練或實務訓練。

三、歸屬機關:
中央機關為勞委會(改制後為勞動部),直轄市為市政府勞動(工)局,地方為各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

想報考勞工行政如何準備?【點我索取免費資料】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