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要讀偵探小說?2010年08月26日 12:06來源:鳳凰網讀書
偵探小說這個向有“智慧文學”之稱的文學樣式,自1841年產生以來,集科技、法制、人文精神于一身,以曲折的情節、強烈的懸念、嚴謹的邏輯為表現手段,在全球擁有廣泛的讀者,是世界文學中少有的暢銷、常銷的圖書類。據說,美國的孩子讀的第一本文學作品往往是偵探小說,這可能與他們那位在戰時喜用偵探小說來調節大腦的羅斯福總統有關;在文學大國法國,喜讀偵探小說的讀者佔全體讀者的35%;而前蘇聯的一項調查表明,在高學歷、高智慧的科研人員中70%的人喜讀偵探小說。目前,偵探小說約佔世界圖書市場的1/3份額,被認為是世界文化中最活躍、最易溝通的文學樣式。
那麼,這種文學樣式為什麼具有這麼大的魅力?它的文學價值何在?早在20世紀30年代,義大利傑出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安東尼·葛蘭西就提出了這個問題:“偵探小說這類書籍為什麼總是令人讀得如此入迷?它們能使人們得到什麼樣的滿足?符合怎樣的興致?它給予人民什麼樣的特殊幻美?”而德國無產階級傑出活動家別爾脫裏特·布列赫特則在《關於偵探小說的盛行》札記中簡潔地指出:“這類小說使人精神上得到滿足……故事中道出了人類行為的因果關係。”正如錢鐘書先生所雲,在沒有電視機的時代,深夜燈下沉浸于偵探小說亦是少年人最大樂趣。那它的價值究竟在哪呢?
1、適合文學的本義。
有人認為,沒有任何一種文學樣式能像偵探小說這樣給讀者提供多元的審美參與樂趣。它不僅誘動讀者心理上、感情上、思想上的參與,還直接調動了讀者邏輯上、思維上、判斷上的參與。這使偵探小說完美地展示了遊戲的文體本能,充分引發讀者的好奇心與探秘心,為小說創造了一種使讀者參與的趣味性;提供了一種崇尚智慧創作的方向。
1991年挪威作家喬斯坦借用偵探小說的形式,出版了一部風靡全球超級暢銷的哲學奇書《蘇菲的世界--你是誰?》在全球35個國家出版,1995年雄居各國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前幾年翻譯到中國亦立即成為熱銷書。作者的聰明就在於使讀者“能以閱讀偵探小說般的心情瀏覽世界哲學史而不覺枯燥乏味”。偵探小說文本上的巨大優勢助它獲得成功。
好奇地逗留在事物面前,屏住呼吸及密切注視著它們的奇異性,這是人的特性,而正是這種好奇心,促使人類產生了區別於動物的偉大想像功能,想像這一人類本身所具有的天性,是人類生存發展和創造文明的需要。正是想像才構成了人類行為中的創造性的基本特徵,沒有了想像,只知道追求近前目標,就會減弱並失去的活力,正是想像,激發著人類走向一個又一個尚未可見的未來世界,充滿希望地在尚未發現的曠野上馳騁。任意想像去探秘、去曆險、去體驗英雄般的感受,偵探小說滿足了人類這個古老的願望。作為一種智慧文學,它情節的主要框架是解謎,而讀者的閱讀實質上即是參與分析、判斷、推理的解謎過程。對青少年讀者來說,這更能激發他們的好奇心及探險、揭秘的心理,進而滿足他們想像的樂趣、思索的樂趣、發現的樂趣、參與的樂趣,使他們在閱讀的愉悅中,不知不覺中進行了思維訓練,提高了智慧。從這個角度,人們又稱偵探小說是“腦力體操”,這種腦力體操對當今青少年尤為重要,日本東京創造力開發研究所所長山上定也先生認為:“推理鍛鍊可以使頭腦聰明,而作為一個現代人,應當及時掌握當代獨特的成功利器--資訊推理術,並把它和演繹法相結合,就能使你由此及彼,由表及裏、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從而以高超的創造力迎接資訊社會的挑戰。”這番話倒是從另一角度回答了孩子們為什麼愛讀偵探驚險作品的問題。
與此同時,偵探小說的巨大魅力,還在於它審美的主體意識被讀者認可有關。一篇優秀的偵探小說,不管故事發生在何國何時,不論篇幅長短,它們都不能缺少一位正面人物,而這個正面人物繼承的是世界文學傳統裏,如史詩、悲劇中的英雄原型。在這個帶有英雄色彩的正面人物身上,寄託著人文精神對人類優點的描述,如正義、智慧、維護文明秩序,為制止法制生活中的失衡、偏頗而奮不顧身。他的主體性格應是伸張正義,嫉惡如仇,盡忠職守,視死如歸。正是這樣一個在社會生活中具有奉獻精神、犧牲精神的文學角色,被創造者賦予的理想色彩,是人類在生存、繁衍、發展、進步、創建文明的過程中所必鬚髮揚光大的。正如批評家維爾哈倫所說“文學的主旋律是對人的肯定,和人性的張揚。”因為信仰、理想猶如陽光對於萬物,是被人類自己肯定,歌頌的。因此它便具有了永久的魅力。這種理想色彩的魅力,滿足著人類對英雄的崇拜,也就是人類對自己理想的肯定。
對青少年來說,對英雄崇拜更是人生成長的健康心態,因為每一個人的生活史都會表明為一種完全獨特的受引導的道路。偵探小說中的正面人物美德與智慧吸引著每個時代的青少年走向塑造自身的成人之路。
2、適合小說的樣式。
英國當代作家佛斯特在他那本著名的《小說面面觀》中為小說定義:“小說的基本面是故事,而故事是一些依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而好故事則是使讀者懸疑不斷逗引其好奇心的”,凡是看過偵探小說的讀者都會知道,偵探小說因題材決定,天生就是好故事。佛斯特進而說:“小說的較高級的技巧是情節,情節也是事件的敘述,但重點在因果關繫上”。他又說,好奇心是人類最原始的能力,而情節即是回答“為什麼”的,“情節是小說的邏輯面,一本結構緊密的小說,其中必然事事相關因果關係,即使能力最強的讀者也得等到小說結束,才能居高臨下分辨出書中的千頭萬緒。”他強調說:“這就是小說中的奇詭或神秘成分使然--有人空泛的稱作推理成份,這種神秘成份對情節的進展極為重要”。這幾乎是給偵探小說情節藝術下定義,因為偵探小說作為設謎、解謎的強情節小說,既要遵守“事事相關的因果關係”,又要必須細緻佈局,邏輯嚴密。
而佛斯特認為的作家梅裏狄斯能在情節上匠心獨具,把某些東西秘而不宣,保持神秘,“讀者沒有智慧絕難欣賞的技巧,”又正是偵探小說在情節上的拿手好戲“懸念”。
懸念,是欣賞者對人物命運和故事發展的一種急切期待的心理狀態,在心理學上稱之為“由於持續性的疑慮不安而產生的期待心理”,在文藝學中則稱為“在處理情節結構時運用各種藝術手法引起欣賞者對故事發展和人物命運關切的緊張心緒”。讀者打開一部具有合理而巧妙懸念設置的偵探小說,猶如一次驚心動魄的曆險,他根據作者在開篇提供的種種蛛絲馬跡,進入尋幽探密,破謎解案的過程,直至真相大白,罪犯伏法的清朗結局,其中正是作者佈置的撲朔迷離的懸念,跌宕起伏的情節,使讀者或緊張、或恐怖、或焦急、或期待,與書中的正面人物共同經受智慧、毅力、勇氣的的磨礪,從中獲得一種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得到的精神滿足。這也正是葛蘭西說的:“人們在幻想著‘美麗的’‘有趣的’冒險,這種冒險應是自己個人不受約束的主動的精神的表現”。而這也正是偵探小說長盛不衰的魅力之一。
懸念還能給讀者提供其他多層面的審美參與,隨著懸念逐步解開,讀者可以獲得“誰”(罪犯是誰)“如何”(怎樣做案)“為什麼”(犯罪動機),偵探小說含有的三個基本層面的答案,同時還可獲得謎底揭開的歡愉,看到罪犯受到公正懲罰後道義上的快感。蘇聯著名偵探小說作家阿達莫夫認為這幾種不同的審美參與,本來一部分是屬於寫事件的敘事小說給予的,一部分因是回答“為什麼”的問題而屬於心理和社會性的“探索性小說”給予的,“如今二者能完美地融合在偵探小說裏”。因此說,一篇優秀的偵探小說確是文學佳作,因為它可以承擔起文學的多種審美功能。
3、適合塑造鮮明生動的人物
佛斯特認為小說中的虛構部分不在故事,而是“一切以人性為體,而其主宰感情是將一切事物的動機意願表明出來,甚至熱情、罪惡、悲慘都是如此。”偵探小說又是多麼符合這條原則,不同的是,佛斯特認為,小說家喜歡寫死亡,“原因是死亡可以簡潔整齊結束一本小說”;而偵探小說必須寫死亡,只是反過來把死亡作為故事的開篇而已。
佛斯特把小說的人物分做扁平和圓形。他說:扁平人物在17世紀叫“性格”人物,現在他們有時被稱為類型或漫畫人物,這種人物的好處之一在於易辨認,之二在於他們易為讀者所記憶。他把狄更斯筆下的人物都列入扁平型,並評論說狄更斯所創造的雖是一群簡單易辨的類型及漫畫式人物,獲得的效果卻絕不單調、枯燥,他們反而饒富人性深度。且不說佛斯特認為的這位英國大作家,在他的眾多作品中,就善於編織情節、佈置懸念,最終在其好友偵探小說作家柯林斯的影響下,寫出了一部未竟但絕對出色的偵探小說長篇。只說佛斯特認為的易辨易記憶的扁平人物恰恰就是偵探小說塑造人物的優勢。佛斯特講:狄更斯用類型人物所獲得的成就提示:“扁平人物絕非那些苛刻的批評家所想的那麼一無是處”。此話,正好用在我們對偵探小說塑造人物的評價上。
偵探小說受題材所限,人物塑造多屬扁平,(也有作家能用這個樣式寫出“有真真實實思想感情的”圓型人物,但那只是極少數)。
扁平人物不僅不是一無是處,而且光彩照人,因為全世界婦孺皆知的福爾摩斯就是個偉大的扁平人物,在浩如煙海的世界文學人物畫廊裏,讀者一眼就能把他認出。說其“偉大”,是指偵探小說模式創作出這個全世界讀者不允許其死去的文學形象,他要永遠活著,至今每天接待著來自世界各地的訪問者、求助者。這不僅標誌著此形象文學上的不朽,更重要的是現實生活中世界讀者對他的需求,是文學產生之日起,任何文學形象所不能比擬的,這表明偵探小說這種文學樣式,首先滿足的是人類第一需求:生命原則。
綜上所述,偵探小說不僅符合文學本義,而且遊刃有餘地適合小說的樣式,因此作為一種可謂得天獨厚的文學樣式,它風靡世界,並在偵探小說女王克裏斯蒂手下,創造了世界文學作品最高銷售量的記錄。前面那位借用偵探小說形式的作家喬斯坦的書暢銷35個國家,發行300萬冊,而克裏斯蒂的作品則是在102個國家銷售,發行量達4億冊。
不朽的文學形象,世界上最高的圖書銷售量均是偵探小說領域創作的。
我們不能就此下結論,說偵探小說是最好的文學樣式,但說它最受讀者歡迎,極具文學魅力是不為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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