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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與合好
2007/04/2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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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是不得已. 有時卻是故意.

因為對方出現讓人不高興的言行舉止, 忍無可忍, 也不想忍.  就發個脾氣洩憤一下, 至少感覺自己心理健康.

有一肚子氣發不出來, 很難受.  可能晚上輾轉難眠, 反覆想的都是那件事那個人, 愛恨交織.  是很不舒服的事.

狠狠的發個脾氣, 恨意出現了, 怒意發完了. 

試探彼此修復的誠意來判斷感情的深淺, 是一種幼稚也是一種心理戰. 

關係又回到原點, 重頭來過未嘗不可, 也沒什麼不好.

感情關係實在是件複雜的行為模式, 值得好好分析研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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