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这个话题之前, 我很庆幸我没有傻到去听这个昏庸政府的政策.
为了加快高速公路的通关收费作业, 政府不断鼓励人们购买ETC电子通关设备, 这个理论和理想都不错.
问题来了, 我们过去购买高数公路回数票, 上高速公路之前, 你我都懂得会检查几件事情.
行李, 胎压, 车况, 汽油及零钱或是回数票. 没有了就会准备. 这样看起来再简单不过的行为, 确立了我们所有的安全和权益.
高速公路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 任何一种所谓的违规, 就是最基本的罚款 3600 以上, 这个你我认为是不是合理?
对于一个金额高达3600以上的处罚, 势必是一种交通违规到足以危及人们行车的生命安全的处罚, 才是合理, 但是对于通过ETC通道的人来说, 我看不出这些人在没有准时交费或是补缴费, 会有什么让人有生命危险的顾虑, 要处罚到3-4000元? 政府何德何能可以这样处罚人民如此之重? 他的背后的意义是啥呢? 有没有处罚过当的问题呢? 我们相信, 我们装置的设备, 原本的意思就是要省事, 不想这样麻烦的去缴费, 不是吗?
既然装置了ETC, 立意就是要便民, 而是是要坑民, 但是这个昏庸的政府, 处处要坑杀人民, 还沾沾自喜地说, 我是在执法, 这个法源依据的背后, 隐藏着庞大的污垢, 如果说, 这个人民安装了ETC, 其本身应该是像信用卡一样的方便, 民众不用去预存费用, 只要有安装, 就用信用卡扣费机制帐单寄给登记的公司就可以了. 人民拿着这个扣费到超商区缴费就好了, 即使是没有缴费, 也只用利息扣罚就可以了. 但是我们昏庸的政府却认为这个没有缴费时危及到生命安全的驾驶行为, 要处罚3600-4200元, 这是不是混蛋到极点的政府德政?
我很庆幸, 我没有上政府的当, 如果我一两个月都没有去交ETC, 我就会被政府坑上几十万元的诈财款. 因为我时常会忘记去缴费, 但是在高速公路上, 敛财的好地方, 就是给你方便, 再杀到你倾家荡产, 就像一个摆设独赌局的赌场, 一定先给你糖吃, 后面你会不知不觉的犯错, 在杀到你片甲不留的程度, 这就是我们昏庸的政府德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