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時間點
刑事訴訟法~第九編《附帶民事訴訟》的規定,讓犯罪被害人可以藉由本編的規定向刑事被告及依民法應負賠償責任的人來求償(請求回復被害人所受的損害)。
至於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請求的時間點,依刑事訴訟法第488條的規定,原則上~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被告刑事訴訟程序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法蘭客在拙作《法律保護誰?》一書中的第203頁~肆 如果處理車禍糾紛-八、車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撰狀範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時間點】寫道:
這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好處是~現行法制下,被害人不必另外再向法院繳納一筆裁判費;但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請求的時間點,原則上~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被告刑事訴訟程序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之。這個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的第一審係屬誤載;正確的規定應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被告刑事訴訟程序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288條參照)
上述書中誤謬之處(法蘭客 著《法律保護誰?》書中第203頁第16行左邊起算第7個字,"一"要更正為"二"),法蘭客特此向各位讀者致以無上的歉意!
敬請讀者們諒察海涵~下次再版時,法蘭客必將誤謬之處更正過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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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樓. AA2017/10/20 18:24
法蘭克您好
收到起訴書後調解不成立,
調解不成立同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拿著您的書在法院書寫XD
對方聲稱沒有錢,但FB公開訊息上打卡享受,
調解後還去進補魚翅湯,
1.請問這些訊息能夠在法庭上當證據嗎?
2.若可以當證據的話,可以於哪時機提出呢?
謝謝
這種證據委實稱不上證據,除非你能證明吃大餐的錢是被告出的,我想很難舉證吧?!
當然~你要提出來讓承審法官做為量刑的參考,也沒有不可以就是了。
重點是~對方再哭窮擺爛~最後等你取得確定判決的執行名義後,還是要去國稅局查一下對方的名下有沒有財產或薪資收入?以供強制執行的依據。
社會上什麼人都有~碰到這樣的人~除了透過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外,我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7/10/25 17:21回覆 - 27樓. 球2017/03/16 22:35法蘭克大哥您好:
爬文並看您熱心回答真的給我們這些讀者有安定的感覺,抱歉 是題外話!
去年發生的車禍案件,對方肇事逃逸,我方受傷提出過失傷害,開庭後法庭外調解庭並和解,也撤回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算是此案件告一段落。
較複雜的是肇事方有撞到路邊停車,反彈力道撞上對向我方來車,路邊停車者提出民事告訴,判決出來三方各有過失,我方以及原肇事者都需賠償路邊停車,但路邊停車者只向肇事者提出告訴。
想請教法蘭克大哥,我方於肇事方已和解,肇事方還可以向我方提出民事賠償嗎?判決結果認為三方皆有過失,若僅肇事方與第三方和解,那還要看渠等和解結果為何而定。
假設肇事方與第三方的和解金額只是彼此按照法院判決的肇責比解決,
第三方就有再向你按比例求償的可能
假設肇事方與第三方的和解金額足以填補第三方的損害
那麼肇事方也有可能跳出來要求你按肇責比償還其墊付原屬於你應負擔的賠償金額,
當然~畢竟你有有過失,除非他們都不想再節外生枝,也有可能放棄另外得向你求償的權利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7/03/16 22:56回覆 - 26樓. 小阿姨2016/06/12 22:44
請問前2個月騎車撞到1隻衝過來的狗!報案後狗主人原本承諾賠償醫藥費和修車費!如今說其他路亂有拍到我超速拒絕賠償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感謝
(ts00976288@yahoo.com.tw)狗主人疏於防範,致狗跑到馬路上危害到用路人,並致用路人車損人傷,涉嫌過失傷害,你可以考慮對狗主提告過失傷害,等檢察官認為狗主人涉嫌過失傷害起訴後,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訴訟;也可以考慮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只是要花裁判費。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06/13 00:38回覆 - 25樓. 家家2016/03/18 11:504.如果我方想刑事與民事快點處理,結束這一切,刑事已經提告.那民事另外直接提告會比較快嗎??不一定吧! (看法官唄!)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03/24 01:39回覆
- 24樓. 家家2016/03/18 11:43
法蘭克你好:
交通事故發生後車撞前車,前車是停止等紅燈不到1秒時間就被撞,但事故地點沒有紅綠燈計時秒,也沒有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附近好像也沒有監視器,但初判表顯示後車(未注意前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前車因這場車禍.造成骨折又差多處擦傷,但對方從來沒關心,都是我方電話聯繫,對方才有所回應.申請調解2次也調解不成.提告了.對方也不為所動.第一次開偵查庭(肇事者承認有撞告訴人.但說明當時是綠燈.可是問她怎沒看到前面的車呢??他說天色昏暗,但現場照片是有路燈的)偵查庭後.因肇事者當時是未滿20歲,告訴人想好好和解.又主動聯繫被告.指名願意退一步.接受的金額理賠金給告訴人.但對方家長竟然還是不理會.指名要開庭讓法官在庭上讓我們和解.
我想問,
1.對方這樣起訴機會大嗎?? 如起訴後.在第一審萬法官會要求我們雙方和解,但我方需拿到理賠金才要和解,那當下該如何處理??
2.看很多車禍都是以簡易判刑,那是不是法官判定前.對方如願意和解,還是可以撤告呢??
3.收到檢察官起訴或是簡易判刑,我方可以刑事附帶民事,那在這期間對方要求和解.那是不是只要趁法官未判刑前.遞上和解書+撤告書即可
1.對方這樣起訴機會大嗎?? 如起訴後.在第一審萬法官會要求我們雙方和解,但我方需拿到理賠金才要和解,那當下該如何處理??
A.若已提告過失傷害,偵查中~雙方又未能達成和解或調解,被告起訴的機會當然很大。如果你們到了一審堅持要取得賠償金才願和解,對方又做不到的話,法官就是照法律程序走而已,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只是你們早先未預為假扣押的動作,對方若名下無財產,只怕將來只能拿到債權憑證,對被害人的你們而言~自屬不利。
2.看很多車禍都是以簡易判刑,那是不是法官判定前.對方如願意和解,還是可以撤告呢??
A.一審判決前和解,都可以撤告。
3.收到檢察官起訴或是簡易判刑,我方可以刑事附帶民事,那在這期間對方要求和解.那是不是只要趁法官未判刑前.遞上和解書+撤告書即可
A.是的。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03/24 01:39回覆 - 23樓. Smart2015/11/19 15:19法蘭客您好:我再遞交刑事附民確被刁難說,不知我案判簡易庭的法官股別是不能投狀?要我們每次傳真去查…要查到股別及案號後才會收狀,我翻找民事訴訟應注意事項並無地院說的那條,因為我的案子已經走到簡易判決程序,照理說應該要趕快遞狀,請問若是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對方不收!(smart8815@gmail.com)
你的刑附民訴狀是否有將地檢署偵查中的案號寫上?
一般而言~檢察官起訴被告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函送法院後,會有地檢署的發文字號,你可先向原地檢署承辦股書記官查明發文字號後,再據此向法院查詢該案分交哪一股法官審理。
知道是哪一股法官承審本案,補上承辦股別請收發單位分案該股即可。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11/20 10:38回覆 - 22樓. Elle2015/08/31 07:57
謝謝您的回覆
從網上買了兩本您的大作
有時間再慢慢拜讀
從作者簡介中得知您是從國醫轉入法律系
倍感親切
因為外子也是國醫人
小女也在國外當律師
在此敬祝您的大作能夠幫助更多人
感謝您的費心了
不客氣~
感謝您購買拙作。
個人只是利用公餘出書助人,行有餘力則回覆網友相關法律疑難,略表回饋社會栽培之一點心意而已。
您的家人都很優秀傑出 耑此順頌 闔府安康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9/01 17:42回覆 - 21樓. Elle2015/08/25 12:21
法蘭客您好
謝謝您的祝福
我在留言給您的當天(8月17日)
就到法院遞交(陳報狀)及(刑附民)起訴狀
昨天拿到(派出所招領)一封法院寄來的刑事庭傳票(發文日期為8月17日)
傳票中的附註為(調解)
請問這是一般的程序嗎?
因為你提出刑附民了,因此本案刑庭是將你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程序,先以調解庭來進行。
也就是透過調解庭調解委員的調解,如果雙方能解決賠償的問題,法官就本案後續的處理就會比較容易的意思。
如果調解不成,法律程序還是會繼續走,刑庭法官會就被告的罪責審判,附帶民事的部分就改以訴訟程序,看是由刑庭法官自審或移由民庭續行審理。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8/28 09:32回覆 - 20樓. Elle2015/08/17 08:05
法蘭客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我今天就先到法院遞狀囉.
是的~ 祝 否極泰來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8/20 17:33回覆
- 19樓.2015/08/14 14:00
法蘭客您好
之前曾就家母在過馬路時被機車撞至雙腿骨折一事請教過您,在此先謝謝您之前的熱心回覆,
順便向您報告一下目前進度及再次請教一些問題,昨天我收到一封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依據我在您的文章中所了解的程序,我現在是應該準備撰寫<刑附民>的起訴狀了是嗎?家母在車禍之後,因為雙腳均骨折完全無法動彈,在床上躺了將近半年,吃喝拉撒全部都需家人照顧,當時正值七月盛夏,包著尿布全身劇痛的家母真是生不如死,即使到今天已經一年多了,右腳仍然角度歪斜無法矯治,用助行器輔助也只能行走幾分鐘就開始痠軟無力,雙腳的骨折處仍然疼痛得令家母夜夜難以入眠,原本家母可以照顧前幾年因車禍而變成行屍走肉的家父,在家母車禍之後,我們變成要照顧兩位老人家,負擔不可謂不重,因此家母為不忍心拖累子女而常萌死意,加上肇事者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更讓她情緒低落,我們也是因為氣不過對方的態度才提告,其實我也不敢奢望從對方處拿到任何賠償金,因為他早就表示寧願被法院易科罰金也不願賠給我們了,只是都走到這一步了,想想還是盡人事聽天命好了,因此我本來想在訴之聲明中要求5個月的看護費用(強制險可以支付一個月),但是看了您的多篇大作,不知道是否應將看護費用改成精神撫慰金比較好呢?畢竟家母臥床半年雖是事實,但很難提出證據,即使目前仍然痛得難以言喻覺得生不如死,為人子女的我們也只能陪著心痛而已,謝謝您費心了.
留言敬悉:
你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代表本案以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但因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有可能不開庭而直接宣判,因此你必須在法院對被告為刑事判決前,趕快寫妥刑附民的起訴狀,儘速遞交法院起訴求償。
車禍造成令堂生活上的不便與痛苦,日夜難眠,這部分不妨在精神賠償項目上主張較多的賠償金額
不論肇事者如何推拖責任,既已被檢察官起訴,想必車禍責任是免不了的。
(但你們如果事先未對被告財產進行假扣押的話,不知對方會否脫產?)
至於你們訴之聲明中要求多少看護費用或撫慰金等情,因為刑附民程序並不需要額外繳納裁判費,所以只要你們覺得主張合理,儘可提出,把事實理由說明清楚後,將來再由法官據以審理便是。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08/16 13:47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