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
張三係○○社區之住戶,因積欠社區管理費遲未繳納,為避免訟累,○○管理委員會希望透過調解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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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調解書(筆錄) |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時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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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編號: 案號: 年 調字第 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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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謂 |
姓 名 〈或名稱〉 |
性別 |
出生日期 |
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
職業 |
住所或居所 (事務所或營業所) |
連絡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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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請 人 |
○○管理委員會 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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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路○號 |
請填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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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造 人 |
張 三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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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路○號○樓 |
請填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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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當事人間 民事請求給付管理費 事件聲請調解,事件概要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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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係:【V】債權人 【 】債務人 (註:請於【 】內打「V」) 日期: 年 月 日 (註:單筆欠款請填本欄) 期間:○年○月○日 至 ○年○月○日間 (註:多筆欠款請填本欄) 積欠金額: ○ 元整。 清償期限: 年 月 日。 因下列原因:(註:請於【 】內打「V」) 【 】已逾清償期限,債務人尚未清償欠款。 【 】已逾清償期限,債務人僅清償部分欠款。 【 】債務人經濟狀況欠佳,請求協商還款方式。 【V】其他事由 (請說明): 聲請人維管之社區,因對造人係該社區之區分所有權人,惟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對造人均未繳納管理費。 懇請 貴會惠予協助調解,以解決紛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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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現正在 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審理中,案號如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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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物名稱及件數 |
存證信函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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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調查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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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市 區調解委員會 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 聲請人:○○管理委員會 主委:○○○ 〈簽名或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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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筆錄經當場向聲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聲請人認為無異。 筆錄人: 〈簽名或蓋章〉 聲請人: 〈簽名或蓋章〉 | ||||||||
附註:1.聲請人提出聲請調解書時,應按對造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
2.當事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任代理人」,應於「稱謂」一欄下記明之;如兼有兩者,均應記明。
3.聲請人或對造人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應記明其法定代理人;如為父、母者,均應記明。
4.「事件概要」部分應摘要記明兩造法律關係及爭議情形,如該調解事件在法院審理或檢察署偵查中(該事件如已經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不得聲請調解),並應將其案號及最近情形一倂記明。
5.聲請人如聲請調查證據,應將證物之名稱、證人之姓名及住居所等記明於「聲請調查證據」一欄。
6.提出聲請調解書,請將標題之「筆錄」二字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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