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命定論九:被選的那條叫做“必然”,視而不見的那條叫做“偶然”。
2009/01/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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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十字路口偶然出現的狀況、偶然做出的“選擇”,原本就只是個偶然,它們和「街角的屠夫坐在酒吧裡」,是完全一樣的偶然。
所有的“偶然”都是完全一樣的。
當你處在那個角色扮演遊戲的T字路口,表面上你有兩個選擇,這兩個選擇都是“偶然”,但是,按照遊戲的規定,結果你必定選出其中一條,另外一條完全不在考慮之中。
結果你“認為”這兩條路天生就不一樣,
被選的那條叫做“必然”,視而不見的那條叫做“偶然”。
就像托馬斯坐在酒吧的“偶然”,特麗莎的心中認為是“必然”,屠夫坐在酒吧的“偶然”,在特麗莎的心中依舊還是“偶然”。
這就叫做絕對命定論的錯覺。沙漠中看到「海市蜃樓」叫做錯覺,因為你把不存在的東西當做存在,絕對命定論的錯覺就是你把這兩個無差別的“偶然”,其中一個看做“必然”,另一個看做“偶然”。
在這兩個狀況之上,有任何標示告訴你一個是“必然”,另一個是“偶然”嗎?「托馬斯坐在酒吧裡」和「街角的屠夫坐在酒吧裡」這兩個事件中,他們的臉上有寫字嗎?托馬斯的臉上寫著“必然”、街角的屠夫的臉上寫著“偶然”,有嗎?
應該沒有吧?
誰決定其中一個變成“必然”,另一個變成“偶然”?
是你。
你把自己的決定,當成外在的必然事實,這不是就叫做錯覺嗎?
再回到角色扮演遊戲的T字路口,你為什麼只能選出特定的一條?它的上面有任何標示嗎?
你說:「我是按照規定選出來的。」
可是,“誰”按照規定來選?“誰你”決定自己要遵守規定?
是“你”。
你自己決定要按照規定來做,可是當你選出其中一個之後,你認為那個東西具有神奇的力量,那種力量叫做“必然”,它告訴你:「非如此不可。」所以,絕對命定論的錯覺就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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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三條魚的命理
上一則: 絕對命定論十:她還記得他說的另一句話:『我會經過巴黎,完全是偶然。』下一則: 絕對命定論八:六個“偶然”把「托馬斯推到特麗莎的身邊」,這六個“偶然”好像具有主動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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