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剪指甲我就要發瘋了
2007/05/10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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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要拍婚紗照,想說弄個法式指甲,我短短的手指看起來應較修長,問了美甲師後她建議我若不想花較多的錢,那用畫的比較省,但我的指甲太短了,會沒那個效果,所以叮嚀我起馬留個兩三個星期再來會比較好,若沒意外,這一輩子應只會拍一次婚紗照!〈哈哈!這是什麼論調呀!〉所以開始我打從娘胎起第一次留指甲的經驗囉!
剛開始當然沒啥感覺,約兩個星期後開始覺得生活上有些不便了,起先是在打電腦時,錯誤率變高了,明明要打這個字,但就會按到其它按鍵,洗頭時要特別注意要用指腹,載項鍊時居然花了十分鐘還載不起來,手托著臉時臉上會留有指甲的痕跡,擠痘痘時,不好使力,更扯的是居然沒法開一開罐,哇噻!不過是留個指甲,搞到自己活像個廢物似的,有時手臂上還有血痕出現,啥時自己弄到自己都搞不清楚了,真是佩服那些女明星,弄那麼漂亮的水晶指甲,日常生活是怎麼自理的呀!期待拍完照後剪指甲的時間快來,真的快發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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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2007/07/21 13:20恩
所以~~
女明星都有助理@@
這個意思吧ˇˇ?
嗯...沒錯..就是這個光 ....呵呵呵..
想要一雙黑色的翅膀 於 2007/07/23 15:58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