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前中共黨委書記楊信,被控18年間貪污巨額財產,已於2016年判刑。不過判決書近日才公佈。判決書指出,法院審理查明,楊信家庭財產及支出共計約3.036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5億港元),其中房屋就有46套,遍佈東北至海南島。
《澎湃新聞》報道,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佈的《楊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刑事一審判決書》顯示,1995至2013年,楊信在擔任黑龍江省大慶市副市長、市長,齊齊哈爾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李麗華,收受企業及個人款物折合1,490餘萬元(約1,723萬港元)。
楊信家庭財產及支出共計折合人民幣約3.036億元,其中超過6,148萬元(約7,109港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在楊信家庭財產中,包括價值共9,000多萬元(約1.04億港元)的46套房屋、價值2,000多萬元(約2,312港元)的龍江銀行股份、以及銀行存款9,000多萬元等。
一審判決書顯示,楊信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約578萬港元);其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一審判決書透露,現年69歲的楊信,從上世紀90年代起,歷任黑龍江省大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黑龍江省農委主任、黨組書記,齊齊哈爾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2013年5月退休,1年4個月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2015年11月遭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
2015年11月30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就楊信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6年11月29日,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其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此前,楊信的妻子及大舅哥也分別因隱瞞犯罪所得及行賄罪,遭判刑及罰金。
報道又指,楊信受賄時間長達18年(1995至2013年),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超過1,490萬元(約1,723萬港元),受賄對象多為企業老總。錢款均被楊信及其妻李麗華用於生活消費及投資、理財等支出。
8年來首例 中國將處死山西巨貪張中生
(中央社台北7日電)陸媒報導,前山西省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二審已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死刑判決。目前,最高法院正對其進行死刑覆核;他即將成為中國8年來,第一位被處死的貪官。
根據此前判決,有「呂梁教父」之稱的張中生,光是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就收賄人民幣10.4億餘元(至少約新台幣48億元),這還不包含他無法說明來源的財產1.3億餘元。
呂梁是一個貧窮的地級市,但張中生竟能成為10億元級巨貪,因此被形容「呂梁的錢都到張中生家了」。
經濟觀察報7日報導引述數名知情人士稱,5月,山西高院二審維持對張中生的死刑判決。張中生在3月被判死刑後曾提出上訴。
報導指出,上一次中國對經濟犯罪的官員執行死刑是在2011年7月19日,江蘇蘇州市前副市長姜人傑、浙江杭州市前副市長許邁永被同日執行死刑。
生於1952年11月的張中生,為山西呂梁市柳林縣人。1969年參加工作,從山西中陽縣糧食局保管員做起,2004年7月出任呂梁市副市長。2009年7月,他又兼任呂梁市委常委職務,直至2013年3月。
2014年,中央紀委直接出手,帶走張中生進行調查。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依受賄罪對張中生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判決書,張中生在18起受賄犯罪事實中,有兩起受賄犯罪數額均在2億元以上,還主動向他人索賄8868萬餘元,且案發後尚有贓款3億餘元未退繳,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編輯:楊昇儒/林克倫)108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