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十條誡命
2006/06/2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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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十條誡命
第一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第三條: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
第四條: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條: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
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不可殺人。
第七條:不可姦淫。
第八條:不可偷盜。
第九條: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
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