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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十條誡命
2006/06/2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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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十條誡命

第一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第三條: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

第四條: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條: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不可殺人。

第七條:不可姦淫。

第八條:不可偷盜。

第九條: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

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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