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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 11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在立法院遭到在野黨強力卡關,防汛期的致災風險已成為朝野攻防的政論焦點。面對行政院「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救災預警,國民黨文傳會大動作發布新聞稿,反指政府刻意曲解法律。
然而,國民黨在台灣執政長達數十年,從國家預算體制到災防法律的建立,藍營內部絕對擁有全台灣最頂尖的主計與財政專家。正因如此,這場大玩文字遊戲的攻防才更顯得諷刺——這份新聞稿不僅大講外行話、偷換概念,幕後更是刻意去脈絡化地解讀法律。這種抹黑,只是為了將「卡住救災錢」的政治責任,蠻橫地甩鍋給執政黨。
如果回歸真實的主計實務、最高位階法規與防災邏輯,便能以最嚴謹的法理拆解國民黨的論述荒謬:
[駁斥一] 法定預算架構根本尚未成立,何來「調整當年度收支」的行政空間?
國民黨新聞稿信誓旦旦指責行政院不用《災害防救法》第 57 條的移緩濟急條款。這在法律與行政程序上,屬於嚴重的倒果為因、玩弄文字遊戲。
《災防法》第 57 條確實規定,災防經費如果不敷支應應變與復原重建所需,應視需要「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且經行政院核定者,可不受《預算法》第 23 條的限制。然而,這項法條的操作前提,是「當年度總預算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法定成立」,行政院主計總處才有一個合法的「當年度法定預算總架構」可以進行科目挪移。
如今的真實狀況是,新年度總預算案被在野黨卡在立法院、尚未實質通過。各機關目前僅能依《預算法》第 54 條進行維持政府運作的「臨時覈實動支」。在會計上,連當年度的法定收支主體都尚未誕生,行政院根本無從去「調整」一個法律上不存在的預算架構。在野黨在國會不賦予政府法定的預算執行權限,回過頭來卻指著法條高喊「可以依法移緩濟急」,這種論點完全是欺負一般民眾聽不懂主計與審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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