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政府提出的槍械管制法案,是近二十年來在控槍問題上最嚴格的法案,民調顯示,有高達八成六的受訪者贊成此法案,但在參議院以六票之差被否決。結果一出,坐在國會公眾席上的槍擊案生還者及死者家屬向議員大叫「可恥」。
歐巴馬在白宮發言時略顯激動,他說:「這是華盛頓恥辱的一天。」他說,反對槍械管制者「有意識地欺騙」美國人,使民主共和兩黨的議員屈服;但他強調,將繼續推行槍械管制。
去年康州小學槍擊案受害者的父親馬克巴登說,「我們的心已經碎了,但是我們的志氣尚在。我們一直都知道這將是一條漫長的道路,但是我們義無返顧。」
槍協宣稱 要打文化戰
因限槍法案在參院鎩羽而士氣大振的全國步槍協會(NRA),本月五日在德州休士頓舉行為期三天的年及展覽會,宣稱有七萬人參加,志得意滿地慶祝這項重大勝利,並宣示NRA不僅要捍衛擁槍權,還要打一場「文化戰爭」。
這場年會的主要抨擊目標,是推動管制槍枝的歐巴馬總統。共和黨知名政界人物先後到場發表演說,向NRA「致敬」,凸顯這個全美最大的槍主團體,勢力仍相當可觀。這些政界人士抨擊媒體對管槍問題立場偏頗,強烈為NRA辯護。
新任NRA會長波特向歐巴馬提出全面挑戰,號召會員準備長期抗戰,預期管槍爭執將持續到二○一四年期中選舉。波特還宣示,NRA不僅要捍衛擁槍權,還要打一場文化戰爭,捍衛憲法第一至第十修正案列出的所有基本權利。
德州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告訴在座會員,必須盡力阻止暴力犯罪,但做法不是限制擁槍權。他批評歐巴馬政府沒有盡力起訴設法取得槍枝的重罪犯和逃犯,以及做案時用槍的罪犯。該會長期會員德州州長培瑞則說,擴大購槍背景調查,將使守法人民更難合法取得槍枝。
波城人 因無槍陷險境
全國步槍協會執行長說,上月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國民因拙劣的槍管法與不支持擁槍的文化,而身陷手無寸鐵的脆弱境地。執行長拉皮耶問:「兩週前,有多少波士頓人希望他們有槍?」
拉皮耶提及警方在波士頓郊區水城的搜索,他說:「居民被囚禁在自己家裡,帶著炸彈與槍枝的恐怖分子就在門外。」他重申說,守法的擁槍者需要自衛,卻因政府控制擁槍權而遭到攻擊。
拉皮耶說:「恐怖分子、瘋狂校園槍手、綁架者、強暴者、謀殺者都伺機而動,在各地每個社區等待、計劃與策劃,伺機而動,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全國步槍協會這種解讀,破綻百出。如果參加馬拉松比賽的選手及觀眾,人人帶槍前往,就能阻止爆炸案發生嗎?爆炸時,不知道作案者是誰,所有持槍者要向誰開槍?無槍陷險境,帶槍就不會嗎?
校園配武警 老師帶槍
美國接二連三發生大型槍擊案,導致美國槍枝管制呼聲再起,不過步槍協會卻認為,不應該管制槍枝,而是應在各中小學對員工進行培訓、配發武器,並且安排一名武裝警衛,以因應隨時可能發生的校園槍擊事件。
猶他州、佛羅里達州、明尼蘇達州、奧勒岡州、南達科塔他州、田納西州等州的擁槍人士,考慮允許學校教師配備槍枝。猶他州老師忙著練槍的同時,亞利桑納州首席檢察官霍恩等多州官員也忙著草擬法案,好確保州內教師能合法練槍。
步槍協會主張,「持槍的好人可制止持槍的壞人」,要阻止瘋子或惡人、預防類似桑迪胡克小學事件的唯一有效方式,就是把槍手幹掉。一些家長質疑,如果教師攜帶武器到校,就算不露出來,也會影響學校的學習環境和氣氛。
此外,目前有五州的公立大學,學生依法可帶槍到校,比兩年多前增加四州。擁槍人士辯稱,如果學生擁有槍枝,就能阻止校園血案。儘管帶槍讓某些學生覺得有安全感,但紐約時報指出,許多大學教師對此感到不安和恐懼。他們表示,大學是他們可以暢所欲言,甚至提出爭議性意見的「自由和開放場所」,但允許學生擁槍將製造恐懼和恫嚇的氛圍。
想像這樣一幅校園景象:學生上課時把玩槍枝,不幸槍枝走火;學生之間一言不合,掏槍相互威脅;老師管教學生,學生傲慢不接受,老師就拿槍出來威脅,而學生也掏槍相向,其他學生為了「勸架」,都拿槍出來,要求師生放下槍。
人人擁槍就比較安全,還是更增加槍擊案的風險?手槍或步槍能阻止爆炸嗎?
15樓. Armed citizen2021/03/10 00:05不止無臉,還更無知。
這只是一篇膚淺的個人見解,對美國立國精神、憲法及文化一無所知的牢騷,而不具深度的探索與研究。
我在美國合法擁有2支手槍及2把步槍,是個負責任且守法的擁槍者。- 14樓. gray-area2013/05/29 15:21logic?
It's not between AR15 and semi hunting rifle.
A hunter needs his second shot to have his game down?
It always' a one shot deal.
That "right" has to be limited. The arms for civil and mil are different. If you want speedy shoot, go army or rent one in the range.
- 13樓. 30alllll2013/05/29 07:31confused??
No, Gray-area, I did not confuse anyone, you confused yourself.
as I said, The 2nd Amendment is the bill of "Rights", not the bill of "Needs". People decide what they need to defense themselves, not government.
Tell me, what is difference between a Ar15 semi from a semi hunting rifles?? limiting the capacity of mag is the first step. registering fire arms is the first step of gun confiscation.
Wake up!! Using the logic thinking if you still have. - 12樓. gray-area2013/05/28 11:24Ban the mil grade assault rifles
Mr 30all,
It's a shame to confuse people, hand guns, shot guns, and hunting rifles are not on the list.
- 11樓. 30alllll2013/05/28 09:20暴政.
中國人真的是作了幾千年的封建政府順民, 老百姓早已經被政府洗腦把槍支看成十惡不赦的兇器. 我完全瞭解!!
全世界所有的獨裁統治的政府, 上臺首先要做的是用治安和保護人民的理由,解除其人民的武裝.
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大屠殺的幾乎都是人民「自己的政府」幹的.
土耳其(1911年禁槍, 從1915到1917年, 1.5 millions 亞美尼亞人 )
德國 (1938 ban, 從1939 到1945年, 數以百萬計猶太人)
中國 (1935 ban, 從1948 到1952年, 2000 萬政治異議分子)
瓜地馬拉1964年禁槍, 從1964到1981年, 十萬瑪雅印第安人)
柬埔寨(1956年禁槍, 從1975到1977年, 1-2 百萬受過良好教育的人被滅絕.)
烏干達(1970年禁槍, 從1971到1979年, 三十萬基督教徒被屠殺)
俄國………..
如果中國人民有武裝, 天安門屠殺會發生嗎??
如果德國猶太人有武裝, 希特勒納粹能屠殺他們嗎??
如果柬埔寨人有武裝, Pol Pot 能屠殺自己人民嗎??
如果老百姓有武裝, 世界上還會有高壓暴政嗎?? - 10樓. 30alllll2013/05/28 09:17The Bills of Rights, not The Bills of Needs.
真相?? 你認為是的, 就是真相??
人道?? 剝奪弱者自衛的能力是人道??
解決問題需要使用邏輯思考, 用情緒化的訴求, 空洞的口號解決不了槍枝犯罪問題.
解決槍枝犯罪, 民主黨自由派反槍人物只知道嚴格禁槍, 卻以民權人權作為理由提早釋放, 輕刑多少槍枝罪犯?? 結果禁槍只禁到守法良民, 對罪犯毫無影響.
人人擁槍就安全?? 當然不, 但是, 自衛是基本人權, 自衛甚至是動物天性, 不應該只是來自政府公權力的恩賜. 人民保護的是他們選擇的權利.
What we have in The constitution is, The Bills of Rights, not The Bills of Needs. - 9樓. 30alllll2013/05/28 05:39挽救性命??
歐巴馬說:「即使只能挽救一條性命,我們也有責任嘗試。」
那也簽署行政命令禁煙, 禁酒, 禁開車吧??
簽署文件借一屁股國債的的時候, 怎麼沒有找小朋友站台當背景??
反槍的人只看到槍枝可以用於犯罪殺人, 守法擁搶的人看到的是槍枝可以保護他們的家人和財產, 免於自己成為受害者. 也可以防止犯罪免於別人成為受害者. - 8樓. 30alllll2013/05/28 05:34美國自由民主制度的基石- 人權法案
第二修正案(擁槍權利)是用來保護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 宗教自由….)的.
反對槍支管理法不是保護槍, 是保障人民的憲法權利.
遵守憲法是不能有選擇性的. 最高法院也解釋過Militia指所有美國人,
美國建國之父起草第二修正案是為保護人民打獵的權利嗎?? 當然不是. 第二修正案是為人民需要保護自己推翻暴政的設計.
無論你喜不喜歡, 不管你同意不同意, 這就是憲法第二修正案存在的目的.
美國憲法中的人權法案(the Bill of Rights, 1798)規定就是這些是人民的「權利」(rights), 限制政府的「權力」(power). 這是美國自由民主制度的基石.
在槍支管制的國家, 老百姓早已經被政府洗腦把槍支看成十惡不赦的兇器. 但「對於許多美國人而言,擁搶是一種近乎信仰的自由保障。」 美國人對政府公權力的認知和我們中國人是非常不同的.
如果槍控制法律可以使社會中所有的槍消失, 我舉雙手贊成. 但可能嗎??
相反的, 每次國會討論更嚴格的槍支管理法律, 槍支的銷售馬上加倍的成長. 槍支管理法律從來沒有用過, 以後也不會有用. - 7樓. 30alllll2013/05/28 03:49who should have guns???
"Only Way To Stop A Bad Guy With A Gun Is A Good Guy With A Gun" .
Who should have guns?? Law abiding citizens?? or only criminals??
政府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講得好! 但愚蠢.
美國之大, 不是只有你住的幾個城市, 你期望警方可以24 x 7的保護老百姓嗎??
警察永遠是事後才出現, 等到只有罪犯才擁有槍械的時候, 你就會知道什麼是恐懼了.
誰最希望看到更多的槍械管制法律?? 是罪犯. 因為他們最希望他們的受害者手無寸鐵沒有反擊能力, 再多的槍械管制法律對罪犯也沒有用. - 6樓. 30alllll2013/05/28 03:43憲法第二修正案
美國地大人稀, 女人單獨或媽媽帶著孩子們, 甚至有男人在家. 如果有罪犯侵入住宅, 你要他們如何自己保護自己和家人?? 打 911叫警察然後等 20 分鐘??
如果一個 300 磅的大漢想要強姦一個女人, 你要這個女人如何自衛??
如果一個年輕男子攻擊一個老人, 你要這個老人家如何自衛??
槍枝給了這些弱者這個自衛的「能力」.
這也是為什麼越來越多婦女買槍練槍自衛的原因.
人們經常問: 「如果我們已經有警察, 為什麼你還需要槍保衛自己??」
我想問: 「如果你們已經有消防隊, 你家幹嘛還需要準備滅火器??」
自衛是基本人權, 自衛甚至是動物天性, 不應該只是來自政府公權力的恩賜.
如果警察公安可以保護老百姓, 監獄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暴力犯了.
罪犯喜歡手無寸鐵的受害者, 暴政獨裁者喜歡手無寸鐵的人民. 這是鐵律.
政府權力愈大, 人民的權利就愈小. 這也是鐵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