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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白話註釋‧庶人章第六
2013/06/0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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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天之道,分地之利。」

【字註】

順應,依循,利用。

:綱常倫理的規範準則。

區別,分辨。

利益,好處。

【白話】

「人為天、地、人三才之一,所以依循著天理及地理而生活,天公行天理,「日、月、星、辰」、「春、夏、秋、冬」自然運行不錯亂。善用地母所提供人動植物的養份地有地樞,「山、林、海、島」自然蘊育大地所有動植物不錯亂。

 

「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白話】

人行「綱常倫理」,人心自然匡正、自然向善,生活安定不錯亂。頂天立地成為天地之基軸知道善用天公地母所給予的自然資源妥善運用。生活中謹守「綱常倫理」,節約、省吃、儉樸,才能奉養父母,生活無慮,這就是身為人,回報上天(上帝)的大孝,回報祖先大德傳承,回報父母教養的小孝。」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字註】

無終始:指與生俱來的天性。

擔憂。

不及指做不到。

未之有也沒有這樣的事情

【白話】

「所以,自國家元首到一般百姓,不分尊卑,人人天性本就擁有孝道,知道如何對父母盡孝道,而深怕對父母的孝不會做、做不好,那是絕對沒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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