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 輕如鴻毛,重如泰山!
2015/10/1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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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天的新聞裡有兩個不一樣的寫照~
一、 夫妻詐死騙取保險金,兒子配合演出,之後潛逃大陸,直到妻客死他鄉,自己又已散盡所有保險金後返台自首,新聞裡說:丈夫目前身無分文,保險公司可能也要不回被詐領的六千萬保險金。
二、另一個故事則是一個不幸的四口之家,皆罹於空難,家屬處理後事時發現原來夫妻倆都是樂善好施之人,常常用家人名義捐款給社會弱勢。
由於空難帶走了全家人的性命,理賠保險金的受益人便落到了其他親屬身上,親屬感於夫妻倆生前的義行,不忍分用四人的龐大保險理賠金,而成立慈善基金來延續男女主人生前的善舉。
同樣都是保險理賠金,用途跟結果卻有了如此大的差別!
人生在追求的是甚麼呢?
這兩則新聞有沒有給了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