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器官捐贈
2011/03/05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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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今晚槍決5名死刑犯。死刑犯王國華、莊天祝、管鐘演3人,先前同意器官捐贈,伏法後,已分別被送到高雄長庚醫院、新北市亞東醫院進行器官捐贈摘除手術。
高雄長庚表示,已伏法的王國華及莊天祝,早已簽下器官全部捐贈同意書,院方去年底即配合法務部進行採血及組織比對的器官移植手術前置作業,從登記等待器官移植的重症病患,找出最適合接受器捐者。
高雄長庚說,2名被槍決的死刑犯器官全部捐出,經由捐受器官雙方組織血液比對後,確定捐出2顆肝臟、4顆腎臟、2對眼角膜供,10名等待器捐的病患移植重生,另捐出的骨骼及血管,將送往器官銀行保存等待適合者。
高雄長庚醫院表示,2人捐出的心臟及胰臟將送往中北部給適合受贈病患移植使用。
在台北行刑的管鐘演,伏法前沒有進食,也沒有飲酒,伏法後被送往亞東醫院,由醫院摘取器官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4/5/2ngy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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