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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入勞動契約的年終獎金 視同工資 如何爭取資遣費呢?在勞資會議上 別讓老闆跟調解委員聯手打壓 要有自己的原則
2025/08/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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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在#勞資爭議 會議上爭取 #資遣費 ,別讓老闆跟調解委員聯手打壓,免得一退退十幾萬元。以寫入勞動契約的年終獎金,視同工資 舉例,如何在資遣費中爭取呢?#年終獎金 #勞工權益 #勞基法

🧐面對勞資爭議調解,你不是一個人!在調解會議上,調解委員 的角色是促成雙方和解,不一定會替你爭取權益。因此,在開會前,你必須先想好自己的底線,並準備好策略,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

🤔當資方不願給付資遣費或應得的款項時,例如契約中明訂的年終獎金,你可以這樣做:
 * 確認年終獎金性質:若你的年終獎金符合「勞務對價性」及「經常性給予」的條件,在法律上會被視為「工資」的一部分。
 * 拒絕不合理的和解:如果老闆不願意支付這筆款項,別輕易妥協。
 * 留下法律依據:你可以要求在調解筆錄中註明:「因雇主否認勞動契約中之年終獎金為工資性質,導致本次調解不成立。」這將成為你後續法律行動的重要證據。
 * 準備下一階段:調解不成立沒關係,你可以申請法院的勞資會議。屆時會由法官主導,通常如果法官傾向認定這筆款項應給付,資方同意協商的機率會大幅增加!
記住,調解會議不是唯一的終點,了解你的權利,才能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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