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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刀筆吏 - 從林益世判決談起
2013/05/0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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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恐龍法官的恐龍判文!

古代衙門的師爺,如何施展文字功夫入人於罪,又如何施展文字功夫大案小判,此中伎倆,盡在「判」文寫作技巧。<<清稗類鈔>>"獄訟類",有數篇關於刀筆吏記載,可窺其刀筆之鋒芒,除可決訴訟勝負,尚可斷人死生。小題大做或大題小作一線之隔,存乎一心,其中奧妙之處,盡在筆尖。<<清稗類鈔>>「訟師伎倆」一節,有以下內容:

 

故事是一少女16歲出嫁,17歲喪夫,娘家欲讓其改嫁,可是公公和小叔反對,藉口家裡老的老小的小,需少婦留下照顧。娘家請“訟師”廖某寫狀子。訟師“寥寥數筆” 略云:「為守節失節改節全節事:翁無姑,年不老,叔無妻,年不小。不醮失節,再醮全節。」竟把官司打贏!短短幾個字不只交待了背景,且含蓄又明白點出了不改嫁的隱憂和再改嫁的必要。試想17歲女孩子天天守著“不老”“不小”公公跟小叔兩個男人終其一生,少婦擔憂失節恐非過慮。

 

另有一節內容為某知縣得罪將軍,將軍擬彈劾知縣朝賀失儀,課予大不敬重罪。訟師大言曰:「了此,八字足矣。」侍從驚訝失色,請教訟師妙法,訟師說:“予我三千金我即傳汝”。訟師說:在奏牘中加‘參列前班,不遑後顧’八字就沒事了。朝廷果然又轉而責問將軍。因將軍朝賀皆列前列,實不能顧及末吏,若將軍親見縣令屬失儀。短短八字,凸顯將軍荒謬與無理之處,出奇制勝,實為刀筆吏的傑作。 

 

刀筆吏常能扭轉乾坤或反敗為勝,官場中樂此不疲,進而走火入魔以玩弄文字為尚,本末倒置。但這些終歸都是文字遊戲,對於社會並無實質貢獻,對於建立政府部門的威信亦無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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