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SSF]5 高中體總與學校
2012/12/2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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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層關係也很重要,就是高中體總和會員學校的關係。
過去,高中體總是個「黑機關」,會長曾由高中職校校長選舉產生,也曾由教育部遴派出任,依據的都是當年的組織章程,只是,該組織章程沒有法源依據。改制後,高中體總依據人民團體法制定組織章程,由會員學校指派代表召開會員大會,選舉出理監事,再由理監事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等等。
從組織章程的架構看來,過去高中職校是高中體總的服務對象,任務由教育部指派,協助教育部辦理各項學校體育活動與專案。改制後,高中職校可以加入高中體總,成為高中體總的一份子,共同推動會務、推動高中職校的學校體育發展;當然,高中職校仍然是高中體總的服務對象,這一點沒有改變。
只是,這些高中職校如何加入推動會務的行列,共同發展高中職校的學校體育?
出錢?高中職校想要加入會員,入會費2000元、會員年費1000元,其他的?想和單項協會一樣找個金主當理事長,免談。高中職校大多都沒幾個錢;就算有錢,也不能隨隨便便「捐」給社團法人。總結,全國500多所高中職校,至今也只有280所上下加入會員,每年能有多少收入,大概也有個譜了。
出力?高中職校各有各的業務,不可能專心會務。如果有幾個活動,能得到學校的認同和支持,不在背後說長道短的,高中體總都得謝天謝地;如果學校還肯在場地、人員上給予支援,真的得說是萬幸了。回過頭來,大部分的會務工作,當然得靠秘書長率領秘書處的一干人等來推動。這其中,當然包括了知名度較高的HBL......
高中體總的過去與未來──系列五 (原刊於20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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